香港年報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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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14:
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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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架構
防止污染
跨境合作
立法與污染管制
空氣污染
室內空氣質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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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質及污水收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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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 境 合 作

環 境 污 染 , 無 分 地 域 。 二 十 多 年 來 , 粵 港 一 直 協 力 處 理 環 境 問 題 , 並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成 立 粵 港 持 續 發 展 與 環 保 合 作 小 組 , 進 一 步 加 強 雙 方 的 合 作 。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二 月 , 合 作 小 組 舉 行 了 第 七 次 會 議 , 檢 討 各 項 合 作 措 施 的 推 行 情 況 和 討 論 二 零 零 七 年 的 工 作 計 劃 。

粵 港 雙 方 政 府 擬 備 了 珠 江 三 角 洲 區 域 空 氣 質 素 管 理 計 劃 , 以 一 九 九 七 年 為 參 照 基 準 , 期 望 在 二 零 一 零 年 或 之 前 把 區 內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減 少 20 % 至 55 % 。 自 二 零 零 五 年 十 一 月 啓 用 以 來 , 擁 有 16 個 監 測 站 的 區 域 空 氣 監 測 網 絡 一 直 運 作 暢 順 , 定 時 公 布 區 域 空 氣 質 量 指 數 。 粵 港 雙 方 已 通 過 珠 江 三 角 洲 火 力 發 電 廠 排 污 交 易 試 驗 計 劃 的 實 施 方 案 , 詳 情 預 計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年 初 公 布 。

與 此 同 時 , 深 港 兩 地 政 府 現 正 聯 合 實 施 逐 步 減 少 后 海 灣 水 污 染 負 荷 的 方 案 。 方 案 的 檢 討 工 作 將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完 成 , 除 就 方 案 成 效 作 出 評 估 外 , 更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推 行 增 補 措 施 。 由 粵 港 兩 地 政 府 聯 手 開 發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質 模 型 已 接 近 完 成 。 兩 地 政 府 會 商 討 下 一 階 段 的 合 作 , 以 制 訂 珠 江 三 角 洲 河 口 區 域 水 質 管 理 計 劃 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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