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年報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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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14:
環境
前言
行政架構
防止污染
跨境合作
立法與污染管制
空氣污染
室內空氣質素
噪音
水質及污水收集系統
廢物管理
政府化驗所
植物
野生動物
海洋動物
法例與自然護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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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 政 架 構

環 境 運 輸 及 工 務 局 轄 下 的 環 境 保 護 署 , 負 責 包 括 自 然 保 育 的 整 體 環 境 保 護 工 作 。 環 保 署 執 行 環 保 政 策 , 審 核 環 境 規 劃 和 評 估 結 果 , 執 行 和 檢 討 環 保 法 例 , 籌 劃 和 發 展 污 水 和 固 體 廢 物 處 置 設 施 , 推 廣 環 境 管 理 、 審 核 和 報 告 制 度 , 並 致 力 提 高 市 民 的 環 保 意 識 。

除 了 得 到 政 府 多 個 部 門 提 供 專 業 協 助 外 , 環 保 署 又 聽 取 環 境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。 委 員 會 有 15 名 成 員 , 全 部 由 行 政 長 官 委 任 , 包 括 來 自 民 間 環 保 組 織 和 商 界 的 成 員 , 也 有 學 者 和 專 業 團 體 成 員 。

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是 負 責 生 態 環 境 及 野 生 生 物 保 育 工 作 的 主 要 部 門 。 規 劃 署 規 劃 未 來 的 土 地 用 途 ( 包 括 自 然 保 育 地 帶 ) , 並 管 制 全 港 的 土 地 發 展 。 渠 務 署 設 計 、 建 造 、 操 作 和 維 修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和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。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提 供 公 眾 填 土 區 , 使 惰 性 拆 建 物 料 得 以 循 環 再 用 。 機 電 工 程 署 促 進 能 源 效 益 和 鼓 勵 市 民 節 約 能 源 。 海 事 處 清 除 海 上 的 漂 浮 垃 圾 及 油 污 , 並 執 行 有 關 管 制 油 污 的 法 例 。

二 零 零 六 至 零 七 年 度 , 政 府 在 環 境 方 面 的 支 出 預 計 為 56.6 億 元 , 佔 整 體 公 共 開 支 約 2.14 % 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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