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年報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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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7:
教育
前言
二零零六年成績摘要
日後的主要挑戰
整體教育情況
監管及管治架構
學校及高等教育院校的管理
課程發展
學校專業發展
學生資助
社區參與教育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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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後 的 主 要 挑 戰

加 強 在 學 前 教 育 方 面 的 投 資

學 前 教 育 是 九 年 基 礎 教 育 前 的 重 要 學 習 階 段 。 政 府 的 政 策 是 要 保 證 學 前 教 育 的 質 素 , 確 保 其 健 康 發 展 , 並 維 持 私 營 機 構 營 辦 學 前 教 育 的 靈 活 性 。 目 前 , 政 府 每 年 撥 款 約 11 億 元 資 助 學 前 教 育 。 學 前 教 育 學 券 計 劃 全 面 實 施 後 , 政 府 在 學 前 教 育 方 面 的 額 外 撥 款 , 將 會 增 加 約 20 億 元 。 為 了 確 保 家 長 在 物 色 幼 稚 園 時 能 作 出 明 智 選 擇 , 政 府 會 規 定 幼 稚 園 披 露 指 定 的 資 料 , 以 便 編 製 概 覽 供 市 民 參 考 。 此 外 , 政 府 亦 會 資 助 幼 稚 園 校 長 及 教 師 提 升 他 們 的 專 業 水 平 。 教 育 統 籌 局 會 建 立 一 套 質 素 保 證 制 度 , 規 定 由 二 零 一 二 至 一 三 學 年 起 , 只 有 合 乎 指 定 標 準 的 本 地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方 可 兌 現 學 券 。

成 立 資 優 教 育 學 院

資 優 教 育 是 優 質 教 育 其 中 一 環 。 目 前 , 當 局 通 過 在 課 堂 支 援 、 校 本 加 強 課 程 , 以 及 與 大 專 院 校 及 專 業 團 體 合 辦 的 校 外 發 展 課 程 等 , 為 具 有 卓 越 才 華 的 學 生 提 供 服 務 。 為 了 提 供 更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及 機 會 , 以 滿 足 資 優 學 生 在 能 力 、 興 趣 、 社 交 及 情 緒 方 面 的 不 同 需 要 , 政 府 將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成 立 資 優 教 育 學 院 。 資 優 教 育 學 院 會 以 服 務 中 心 形 式 運 作 , 藉 以 支 援 有 關 資 優 教 育 的 研 究 工 作 , 並 統 籌 提 供 予 資 優 學 生 、 其 師 長 及 父 母 的 各 項 優 質 服 務 。 服 務 包 括 為 他 們 開 辦 課 程 , 讓 他 們 在 盡 展 潛 能 的 同 時 , 能 獲 得 均 衡 發 展 , 並 為 他 們 建 立 追 求 卓 越 的 信 心 , 以 及 加 強 他 們 服 務 社 會 的 熱 誠 及 決 心 。

推 行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

新 學 制 由 二 零 零 九 年 起 實 施 , 而 新 學 制 下 的 第 一 批 高 中 學 生 , 將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參 加 公 開 評 核 。 為 配 合 新 學 制 的 推 行 , 政 府 正 積 極 進 行 多 項 籌 備 工 作 , 當 中 包 括 擴 大 專 業 發 展 計 劃 和 加 強 校 本 支 援 , 以 提 升 教 師 及 校 長 的 能 力 以 便 推 行 新 課 程 。 此 外 , 為 擴 闊 學 生 學 習 的 評 估 基 礎 , 當 局 亦 會 為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科 目 引 入 校 本 評 核 ; 有 關 工 作 將 分 階 段 進 行 , 讓 學 生 及 教 師 能 逐 步 適 應 新 的 評 估 模 式 。 考 評 局 正 與 海 外 的 考 試 機 構 及 大 學 緊 密 聯 繫 , 確 保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獲 得 國 際 認 可 。 由 本 港 高 等 院 校 、 考 評 局 、 教 資 會 及 教 統 局 代 表 所 組 成 的 工 作 小 組 , 將 繼 續 確 保 新 高 中 與 高 等 教 育 能 順 利 銜 接 。

資 歷 架 構 的 進 一 步 發 展

行 政 會 議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二 月 通 過 設 立 跨 界 別 的 資 歷 架 構 , 藉 終 身 學 習 提 升 本 港 的 人 力 質 素 。 資 歷 架 構 是 一 個 把 資 歷 分 為 七 個 等 級 的 制 度 , 為 學 術 教 育 、 職 業 教 育 和 持 續 教 育 的 資 歷 提 供 基 準 。 在 《 學 術 及 職 業 資 歷 評 審 條 例 草 案 》 獲 得 通 過 後 , 資 歷 架 構 及 相 關 的 質 素 保 證 機 制 將 正 式 落 實 。 香 港 學 術 評 審 局 將 負 責 監 管 資 歷 架 構 下 各 教 育 及 培 訓 機 構 所 頒 授 資 歷 的 質 素 , 具 有 自 行 評 審 資 格 的 院 校 所 頒 發 的 資 歷 則 除 外 。

香 港 學 術 評 審 局 亦 將 負 責 管 理 資 歷 名 冊 , 該 名 冊 是 一 個 網 上 資 料 庫 , 載 列 資 歷 架 構 認 可 的 資 歷 、 課 程 及 培 訓 機 構 的 資 料 , 方 便 學 員 在 報 讀 課 程 時 作 出 明 智 選 擇 , 而 僱 主 亦 可 因 應 行 業 的 需 要 , 為 僱 員 選 取 適 切 的 培 訓 課 程 。 此 外 , 當 局 將 會 推 行 “ 過 往 資 歷 認 可 ” 機 制 , 認 可 在 職 並 具 經 驗 的 僱 員 擁 有 的 技 能 、 知 識 和 經 驗 , 以 促 進 他 們 持 續 接 受 培 訓 和 進 修 。

當 局 至 今 已 為 12 個 行 業 成 立 了 行 業 培 訓 諮 詢 委 員 會 , 藉 以 為 這 些 行 業 制 訂 “ 能 力 標 準 說 明 ” , 作 為 設 計 有 關 行 業 的 培 訓 課 程 的 基 礎 。 首 批 根 據 “ 能 力 標 準 說 明 ” 而 設 計 的 培 訓 課 程 將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年 初 開 辦 。 教 育 統 籌 局 將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協 助 更 多 行 業 成 立 行 業 培 訓 諮 詢 委 員 會 。

教 育 樞 紐

香 港 具 備 極 理 想 的 條 件 , 可 在 區 內 提 供 優 質 的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。 香 港 是 亞 洲 國 際 都 會 , 與 內 地 亦 已 建 立 緊 密 的 聯 繫 , 並 擁 有 世 界 級 大 學 , 以 及 多 元 化 的 教 育 體 系 , 這 對 海 外 或 內 地 學 生 來 說 , 均 極 具 吸 引 力 。 因 此 , 政 府 已 成 立 一 個 由 政 務 司 司 長 領 導 的 高 層 督 導 委 員 會 , 與 相 關 政 策 局 局 長 一 同 研 究 發 展 香 港 成 為 區 域 教 育 樞 紐 的 策 略 性 事 宜 , 例 如 入 境 政 策 、 提 供 宿 舍 設 施 、 宣 傳 及 推 廣 策 略 等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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