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年報 2006
 去
章次 9:
食物安全、環境衞生和漁農業
前言
組織架構
公眾潔淨服務
消除環境衞生滋擾
防治蟲鼠
墳場和火葬場
食物業和其他行業
的發牌工作
食物安全和標籤
加強防治禽流感的措施
街市及熟食市場
小販
屠房
公眾教育
漁農業
農業概況
漁業概況
批銷管理
獸醫服務和動物管理
網頁
English 簡體中文
*
目錄 政制和行政 法律制度 經濟 金融財務 工商業 就業 教育 衞生 食物安全、環境衞生和漁農業 社會福利 房屋  土地、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運輸 環境 旅遊和旅遊業 公共秩序 通訊、傳媒和資訊科技 宗教和風俗 康體藝術 人口和入境事務 歷史 附錄 列印
獸 醫 服 務 和 動 物 管 理

自 二 零 零 四 年 香 港 獲 歐 洲 聯 盟 接 納 為 沒 有 狂 犬 病 的 地 區 後 , 從 香 港 運 送 非 商 業 用 途 寵 物 往 歐 盟 成 員 國 , 只 須 提 供 有 關 健 康 證 明 文 件 , 因 此 從 香 港 運 往 歐 盟 成 員 國 的 貓 狗 數 量 日 益 增 加 。

二 零 零 六 年 , 被 遺 棄 街 頭 、 走 失 或 遭 市 民 棄 養 送 交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的 狗 和 貓 , 分 別 約 有 12 500 隻 和 6 000 隻 。 其 中 700 隻 狗 和 130 隻 貓 其 後 獲 市 民 領 養 。 年 內 , 共 有 58 000 隻 注 射 了 狂 犬 病 疫 苗 的 狗 獲 發 牌 照 , 另 有 逾 1 300 隻 狗 和 60 隻 貓 因 咬 人 而 接 受 觀 察 , 但 全 部 證 實 沒 有 感 染 狂 犬 病 。 二 零 零 六 年 四 月 ,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實 施 新 措 施 , 規 定 所 有 出 售 的 狗 隻 必 須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, 以 便 記 錄 其 資 料 , 並 確 保 這 些 狗 隻 已 注 射 常 見 的 傳 染 病 疫 苗 。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二 月 , 為 加 強 懲 處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的 人 士 , 政 府 在 《 防 止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條 例 》 下 加 入 新 規 定 , 讓 法 庭 可 對 違 例 人 士 最 高 判 處 罰 款 20 萬 元 和 監 禁 三 年 。

 

 

 

 


*
2005 I 2004 I 2003 I 2002 I 2001 I 2000 I 1999 I 1998 I 19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