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2004 - 附 录
香 港 2004
附 录 *
附 录 6
表 1 表 2 表 3 表 4 表 5 表 6 表 7 表 8 表 9 表 10 表 11 表 12 表 13 表 14 表 15 表 16 表 17 表 18 表 19 表 20 图 1
表 21 表 22 表 23 表 24 表 25 表 26 表 27 表 28 表 29 表 30 表 31 表 32 表 33 表 34 表 35 表 36 表 37 表 38 表 39 表 40 表 41 图 2
列 印
 

表 23

( 第 七 章 : 教 育 )
 
15 岁 及 以 上 人 口 的 教 育 程 度 分 布
百 分 比
教 育 程 度 1999   2003   2004 @
未 受 教 育 / 幼 稚 园 8.4   6.9   6.8  
小 学 22.3   20.4   19.7  
中 学 (1) 47.3   46.2   46.7  
预 科 (2) 4.4   5.3   5.2  
专 上 教 育            
  非 学 位 课 程 6.9   7.8   7.4  
  学 位 课 程 10.7   13.4   14.1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总 计 100.0   100.0   100.0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 
注 :
数 字 是 根 据 该 年 四 季 “ 综 合 住 户 统 计 调 查 ” 所 得 的 数 据 而 编 制 。
(1) 具 中 学 教 育 程 度 的 人 士 包 括 具 中 一 至 中 五 教 育 程 度 的 人 士 。
(2) 具 预 科 教 育 程 度 的 人 士 包 括 具 中 六 及 中 七 教 育 程 度 的 人 士 。
资 料 来 源 : 政 府 统 计 处 综 合 住 户 统 计 调 查 组 ( 二 )
( 查 询 电 话 : 2887 5508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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