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2003 - 人口和入境事务
香港2003
目录:
ENGLISH
人口和入境事务
搜寻 去
图片
附录 大事纪要 香港便览 照片廊 地图 制作人员
主页   列印此页
     

个 人 证 件

入 境 事 务 处 严 密 监 管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的 签 发 事 宜 。 根 据 《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护 照 条 例 》 , 只 有 属 中 国 公 民 并 持 有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证 的 香 港 居 民 , 才 有 资 格 申 请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。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具 有 先 进 的 防 伪 设 计 ; 为 了 精 益 求 精 , 进 一 步 加 强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的 防 伪 功 能 , 入 境 事 务 处 已 于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推 出 新 改 良 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。

申 请 书 可 亲 身 或 用 邮 递 方 式 递 交 。 海 外 的 申 请 人 可 通 过 当 地 就 近 的 中 国 驻 外 国 使 领 馆 , 把 申 请 书 交 予 入 境 事 务 处 。 特 区 护 照 全 部 由 入 境 事 务 处 集 中 在 香 港 制 备 , 在 香 港 或 有 关 的 中 国 驻 外 国 使 领 馆 领 取 。 年 内 , 入 境 事 务 处 共 收 到 476 739 份 申 请 书 , 其 中 包 括 4 540 份 海 外 申 请 书 。

香 港 特 区 护 照 上 诉 委 员 会 于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七 日 成 立 , 负 责 处 理 因 申 请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遭 拒 绝 而 提 出 的 上 诉 。 二 零 零 三 年 , 委 员 会 共 接 获 22 宗 上 诉 个 案 。

年 内 , 入 境 事 务 处 继 续 游 说 各 国 政 府 给 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免 签 证 入 境 待 遇 。 同 意 给 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免 签 证 入 境 待 遇 的 国 家 包 括 克 罗 地 亚 、 中 非 共 和 国 及 布 基 纳 法 索 。

截 至 年 底 , 给 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免 签 证 入 境 待 遇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已 达 126 个 。

二 零 零 三 年 九 月 ,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率 领 代 表 团 访 问 芬 兰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法 国 、 比 利 时 及 英 国 。 这 次 访 问 加 强 了 入 境 事 务 处 与 上 述 国 家 在 出 入 境 事 务 上 ( 特 别 有 关 对 付 全 球 性 的 偷 渡 及 伪 造 证 件 问 题 ) 的 联 系 和 合 作 。

访 问 欧 洲 期 间 ,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与 芬 兰 内 政 部 入 境 处 处 长 于 九 月 二 十 四 日 签 署 合 作 议 定 书 , 反 映 双 方 在 共 同 关 注 的 出 入 境 事 务 问 题 上 加 强 联 系 和 合 作 的 决 心 。

入 境 事 务 处 会 继 续 游 说 更 多 国 家 给 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更 方 便 的 出 入 境 安 排 。

入 境 事 务 处 又 负 责 签 发 签 证 身 分 书 和 回 港 证 等 其 他 旅 行 证 件 。 签 证 身 分 书 是 国 际 旅 行 证 件 , 有 效 期 为 七 年 , 不 符 合 资 格 领 取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但 又 无 法 领 取 其 他 国 家 护 照 或 旅 行 证 件 的 香 港 居 民 , 均 可 申 领 。 为 使 签 证 身 分 书 的 制 作 过 程 自 动 化 和 增 强 其 国 际 认 受 性 , 入 境 事 务 处 于 九 月 一 日 起 签 发 加 入 防 伪 特 征 的 电 脑 可 读 签 证 身 分 书 。 回 港 证 是 香 港 居 民 往 来 内 地 和 澳 门 特 区 的 旅 行 证 件 。 年 内 , 入 境 事 务 处 签 发 了 49 214 本 签 证 身 分 书 及 90 919 本 回 港 证 。

入 境 事 务 处 也 负 责 签 发 香 港 居 民 身 分 证 。 身 分 证 有 两 类 : 发 给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权 人 士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证 , 以 及 发 给 没 有 居 留 权 人 士 的 香 港 身 分 证 。 年 内 签 发 的 身 分 证 共 有 858 972 张 , 其 中 346 665 张 是 根 据 全 港 市 民 换 领 智 能 身 分 证 计 划 签 发 。

     
港年报: 2002 | 2001 | 2000 | 1999 | 1998 | 1997
回到页首
到页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