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年報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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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18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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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 斯 蘭 教

本 港 約 有 九 萬 名 伊 斯 蘭 教 徒 , 其 中 約 三 萬 名 為 華 人 , 其 餘 是 本 港 出 生 的 非 華 裔 人 士 , 以 及 來 自 巴 基 斯 坦 、 印 度 、 馬 來 西 亞 、 印 尼 、 中 東 和 非 洲 各 國 的 教 徒 。

本 港 所 有 伊 斯 蘭 教 活 動 , 均 由 屬 於 公 共 慈 善 團 體 的 香 港 回 教 信 託 基 金 總 會 統 籌 。 由 香 港 伊 斯 蘭 聯 會 、 巴 基 斯 坦 聯 會 、 印 度 穆 士 林 協 會 和 達 嗚 迪 協 會 任 命 的 信 託 委 員 會 , 負 責 管 理 和 維 修 所 有 清 真 寺 、 兩 個 伊 斯 蘭 教 墳 場 和 一 所 幼 稚 園 , 並 舉 辦 伊 斯 蘭 教 慶 典 和 其 他 宗 教 活 動 。 伊 斯 蘭 教 徒 的 慈 善 工 作 , 例 如 給 予 貧 困 者 經 濟 援 助 、 贈 醫 施 藥 和 助 學 等 , 則 通 過 本 港 不 同 的 伊 斯 蘭 教 團 體 進 行 。

中 華 回 教 博 愛 社 於 一 九 二 二 年 在 灣 仔 成 立 , 是 代 表 香 港 華 人 伊 斯 蘭 教 徒 的 主 要 團 體 。 該 社 除 了 為 華 人 伊 斯 蘭 教 徒 舉 辦 宗 教 活 動 外 , 又 開 辦 五 所 非 牟 利 學 校 : 一 所 中 學 、 兩 所 小 學 和 兩 所 幼 稚 園 。 此 外 , 該 社 亦 進 行 慈 善 工 作 , 援 助 本 港 和 內 地 的 華 人 伊 斯 蘭 教 徒 。

伊 斯 蘭 教 徒 日 常 前 往 禱 告 的 清 真 寺 主 要 有 五 座 , 其 中 以 港 島 些 利 街 清 真 寺 歷 史 最 悠 久 。 該 寺 於 一 八 四 九 年 建 成 , 後 於 一 九 一 五 年 重 建 , 可 容 納 會 眾 400 人 。

位 於 灣 仔 的 愛 羣 清 真 寺 暨 林 士 德 伊 斯 蘭 中 心 樓 高 八 層 , 由 香 港 伊 斯 蘭 聯 會 管 理 。 樓 內 有 佔 地 兩 層 的 清 真 寺 , 另 有 禮 堂 、 圖 書 館 和 診 所 各 一 , 以 及 課 室 和 辦 公 室 多 個 , 可 容 納 會 眾 700 至 1 500 人 。

九 龍 清 真 寺 暨 伊 斯 蘭 中 心 的 內 外 牆 壁 均 以 白 雲 石 建 造 , 莊 嚴 肅 穆 , 是 尖 沙 咀 區 一 座 宏 偉 的 建 築 物 。 該 寺 可 容 納 會 眾 3 500 人 , 除 三 個 禮 拜 殿 外 , 還 設 有 禮 堂 、 診 所 和 圖 書 館 。 此 外 , 赤 柱 監 獄 內 也 有 一 座 清 真 寺 。

本 港 有 兩 個 伊 斯 蘭 教 墳 場 , 分 別 位 於 跑 馬 地 和 柴 灣 歌 連 臣 角 。 歌 連 臣 角 的 墳 場 也 建 有 清 真 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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