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2004 - 运 输
香 港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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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 务 管 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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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 事 处 负 责 管 理 港 口 事 务,主 要 职 能 是 确 保 香 港 水 域 内 船 舶 航 行 安 全、航 运 业 务 运 作 顺 畅。为 了 落 实 这 方 面 的 工 作,海 事 处 实 行 多 项 措 施,包 括 执 行 综 合 海 上 交 通 管 理 和 海 港 巡 逻、提 供 船 只 航 行 监 察 服 务、设 置 系 泊 浮 泡,以 及 严 格 执 行 主 要 国 际 海 事 公 约。

该 处 通 过 多 个 谘 询 委 员 会,与 航 运 界 和 商 界 组 织 紧 密 联 络。港 口 设 施 使 用 者 和 经 营 人 可 循 这 些 途 径 就 港 务 管 理 事 宜 提 出 建 议。港 口 行 动 事 务 委 员 会 提 供 港 口 有 效 运 作 方 面 的 意 见;领 港 事 务 谘 询 委 员 会 提 供 领 航 服 务 方 面 的 意 见;港 口 地 区 保 安 谘 询 委 员 会 提 供 港 口 保 安 方 面 的 意 见。此 外,临 时 本 地 船 只 谘 询 委 员 会 负 责 处 理 本 地 船 舶 事 务,而 船 舶 谘 询 委 员 会 则 就 香 港 船 舶 注 册 的 有 效 运 作 和 香 港 参 与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事 宜 提 供 意 见。

海 事 处 网 站 (www.mardep.gov.hk) 提 供 关 于 港 口 和 香 港 船 舶 注 册 方 面 的 种 种 资 讯。该 网 站 载 有 海 事 处 布 告,详 尽 介 绍 海 事 处 的 服 务 和 设 施。网 上 资 料 还 包 括 香 港 船 务 指 南,详 列 以 香 港 为 根 据 地 的 海 事 服 务 公 司、港 内 远 洋 船 舶 和 内 河 货 船 实 时 动 向、海 员 考 试 时 间 表,以 及 远 洋 船 舶 出 港 许 可 证 核 对 服 务。新 的 电 子 业 务 入 门 网 站 ( 海 事 处 电 子 业 务 系 统 ) 第 I 期 已 于 十 二 月 啓 用,约 35 种 通 知 或 申 请 可 于 网 上 递 交。海 事 处 会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发 展 第 II 期 系 统,以 提 供 更 多 电 子 业 务 设 施。

船 舶 交 通 管 理

海 事 处 船 只 航 行 监 察 中 心 为 须 参 与 航 监 服 务 并 遵 循 航 监 中 心 指 令 的 船 舶 提 供 航 行 监 察 服 务。

航 监 中 心 利 用 电 脑 辅 助 雷 达 网 络、甚 高 频 通 讯 设 备 和 数 据 资 讯 系 统,调 控 参 与 航 监 服 务 的 船 舶 进 出 港 口,香 港 航 行 水 域 全 都 在 监 察 范 围 内。为 应 付 海 上 交 通 不 断 增 加 和 未 来 的 需 求,海 事 处 已 经 把 整 套 航 监 系 统 升 格。

海 港 巡 逻 与 交 通 控 制 站

海 事 处 海 港 巡 逻 组 辖 下 船 队 有 巡 逻 船 20 艘,在 海 上 现 场 支 援 航 监 中 心。巡 逻 船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执 法、维 持 港 口 航 运 安 全 和 应 付 海 上 紧 急 事 故。

此 外,该 处 在 葵 涌 八 号 货 柜 码 头 设 有 交 通 控 制 站,全 日 24 小 时 派 员 驻 守,并 配 备 专 用 巡 逻 船,向 邻 近 一 带 水 域 内 的 船 舶 提 供 航 行 上 的 协 助。

运 载 危 险 货 物

海 事 处 按 照 国 际 和 本 地 标 准,随 机 抽 选 香 港 水 域 内 的 船 舶,登 船 检 查。政 府 现 正 修 订 危 险 货 物 法 例,以 配 合 《 国 际 海 运 危 险 货 物 规 则 》 的 新 要 求。

领 航 服 务

政 府 强 制 3 000 总 吨 以 上 的 船 舶、1 000 总 吨 以 上 的 油 轮,以 及 所 有 气 体 运 输 船,在 香 港 水 域 雇 用 领 航 服 务。

海 事 处 处 长 是 领 港 事 务 监 督,通 过 领 港 事 务 谘 询 委 员 会 规 管 并 监 督 领 航 服 务。谘 询 委 员 会 成 员 是 港 口 使 用 者 和 航 运 界 各 方 面 的 代 表。领 航 服 务 通 过 香 港 领 港 会 这 家 私 营 公 司 全 年 每 天 24 小 时 提 供。

本 地 船 只

二 零 零 四 年,在 本 港 获 发 牌 照 的 本 地 船 只 达 13 900 艘,当 中 包 括 客 船、货 船、渔 船 和 游 乐 船 只,不 断 为 港 口 和 市 民 提 供 种 种 高 效 率 服 务。海 事 处 计 划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引 入 新 法 例,以 精 简 本 地 船 只 的 发 牌 和 管 理 工 作。

海 道 测 量

海 道 测 量 部 负 责 测 量 海 道,编 订 中 英 双 语 海 图 和 刊 物,制 作 电 子 海 图,并 且 每 两 星 期 发 出 航 海 通 告 以 更 新 海 图。该 部 还 通 过 互 联 网 ( 网 址:http://www.hydro.gov.hk) 提 供 实 时 潮 汐 资 料 和 潮 水 流 向 预 测 资 料。

规 划、拓 展 与 港 口 保 安

海 事 处 策 划、发 展 协 调 及 港 口 保 安 部 就 港 口 和 海 事 项 目 提 供 专 业 意 见,并 协 调 发 布 所 有 海 上 拓 展 工 程 的 信 息,其 中 包 括 九 号 货 柜 码 头 和 西 九 龙 文 娱 艺 术 区 工 程、屯 门 第 38 区、中 环、湾 仔、东 南 九 龙 和 将 军 澳 的 发 展 项 目,以 及 拟 建 连 接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新 通 道。

该 部 也 是 指 定 当 局 在 香 港 实 施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《 国 际 船 舶 和 港 口 设 施 保 安 规 则 》 有 关 港 口 设 施 方 面 的 执 行 部 门。《 国 际 船 舶 和 港 口 设 施 保 安 规 则 》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一 日 在 全 球 实 施 前,该 部 已 完 成 对 有 关 港 口 设 施 保 安 计 划 的 评 定 工 作,以 供 指 定 当 局 核 准。未 来 工 作 包 括 监 察 港 口 设 施 所 进 行 的 保 安 演 习,以 及 每 年 稽 核 保 安 计 划。

货 物 处 理 安 全 工 作 指 南 和 工 作 守 则

海 事 处 备 有 《 货 柜 处 理 安 全 工 作 指 南 》,供 货 运 经 营 人 索 阅,以 改 善 海 事 工 业 安 全。该 指 南 就 工 作 安 全 管 理、货 柜 顶 工 作 安 全 程 序、个 人 防 护 衣 物 和 设 备 等 事 宜 提 供 指 引。《 商 船 ( 本 地 船 只 ) 条 例 》 生 效 ( 预 期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) 之 后,该 安 全 工 作 指 南 便 会 成 为 工 作 守 则,而 新 的 《 本 地 船 上 的 人 字 吊 臂 起 重 机 强 度 计 算、测 试 和 检 验 工 作 守 则 》,连 同 其 他 工 作 守 则,也 预 备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发 出 和 实 施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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