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年报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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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2:
法律制度
前言
法律制度的延续
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
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
国际条约及协议
援引《基本法》向法院
提出质疑
仲裁及其他解决争议的方法
律政司司长
法律改革委员会
法律专业
司法机构
法律援助
知识产权署署长
个人权利
联合国人权公约
种族关系
儿童权利
平等机会委员会
个人资料私隐专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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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 识 产 权 署 署 长

知 识 产 权 署 署 长 一 职 , 是 根 据 《 知 识 产 权 署 署 长 ( 设 立 ) 条 例 》 于 一 九 九 零 年 设 立 的 法 定 职 位 。 知 识 产 权 署 之 下 设 有 商 标 、 专 利 、 外 观 设 计 和 版 权 特 许 机 构 四 个 注 册 处 。 该 署 负 责 就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政 策 和 法 例 提 出 建 议 , 向 政 府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的 民 事 法 律 意 见 , 并 致 力 加 强 公 众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认 识 和 尊 重 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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