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2004 - 工 商 业
香 港 2004
工 商 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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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 政 架 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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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商 科
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辖 下 的 工 商 科 , 负 责 制 定 和 协 调 有 关 香 港 对 外 贸 易 关 系 、 促 进 外 来 投 资 和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政 策 和 策 略 。 工 商 科 也 负 责 统 筹 有 关 工 业 与 贸 易 ( 包 括 中 小 型 企 业 ) 和 推 广 服 务 业 的 政 策 和 项 目 。 工 商 科 的 工 作 由 数 个 部 门 支 援 和 协 助 , 包 括 工 业 贸 易 署 、 投 资 推 广 署 、 香 港 海 关 、 知 识 产 权 署 , 以 及 多 个 驻 外 的 香 港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

工 业 贸 易 署 负 责 处 理 香 港 特 区 的 对 外 贸 易 关 系 , 执 行 各 项 贸 易 政 策 及 协 议 ( 包 括 签 发 产 地 来 源 证 、 出 入 口 货 品 签 证 和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证 明 书 ), 并 为 本 港 工 业 和 中 小 型 企 业 提 供 一 般 支 援 服 务 。

投 资 推 广 署

投 资 推 广 署 专 责 推 动 本 港 各 界 合 力 促 进 外 来 投 资 。 该 署 在 香 港 的 总 办 事 处 与 香 港 驻 外 的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及 海 外 受 雇 的 投 资 顾 问 紧 密 合 作 , 就 推 广 投 资 、 促 进 投 资 及 后 续 服 务 ,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案 , 从 而 确 保 外 国 公 司 获 得 所 需 支 援 , 在 香 港 或 经 香 港 在 内 地 及 亚 太 区 开 拓 或 扩 展 业 务 。 该 署 还 为 投 资 者 在 香 港 设 立 地 区 总 部 和 地 区 办 事 处 提 供 资 料 , 协 助 他 们 作 出 明 智 的 投 资 决 定 。

年 内 , 投 资 推 广 署 共 协 助 了 205 家 外 国 及 内 地 公 司 开 设 或 扩 展 在 港 业 务 , 较 二 零 零 三 年 上 升 44%, 涉 及 的 投 资 总 额 逾 46.6 亿 元 , 为 香 港 创 造 了 超 过 3 000 个 职 位 。

投 资 推 广 署 致 力 宣 传 香 港 具 优 势 的 九 个 行 业 , 包 括 金 融 服 务 、 与 贸 易 有 关 的 服 务 、 运 输 、 电 讯 、 媒 体 与 多 媒 体 、 商 业 及 专 业 服 务 、 资 讯 科 技 、 科 技 ( 特 别 是 电 子 及 生 物 科 技 ), 以 及 旅 游 与 娱 乐 。

投 资 推 广 活 动 亦 包 括 赞 助 和 参 与 一 些 重 要 的 国 际 会 议 。 投 资 推 广 署 于 年 内 赞 助 的 主 要 会 议 , 包 括 四 月 举 行 的 《 商 业 周 刊 》 第 十 三 届 亚 洲 领 导 人 年 会 , 以 及 九 月 举 行 的 福 布 斯 全 球 行 政 总 裁 会 议 。 前 者 与 会 人 士 以 高 级 商 业 行 政 人 员 及 政 府 官 员 为 主 ( 包 括 前 英 国 首 相 马 卓 安 ), 共 有 超 过 400 名 代 表 参 加 。 福 布 斯 全 球 行 政 总 裁 会 议 则 有 超 过 350 名 高 级 商 业 行 政 人 员 及 主 要 政 府 官 员 出 席 ( 包 括 广 东 省 省 长 黄 华 华 及 香 港 特 区 行 政 长 官 董 建 华 )。 该 署 参 与 的 其 他 国 际 商 业 活 动 , 包 括 二 零 零 四 年 亚 洲 有 线 及 衞 星 广 播 协 会 周 年 大 会 、 3G 世 界 峯 会 , 以 及 由 《 国 际 先 驱 论 坛 报 》 主 办 , 以 时 装 和 名 牌 为 主 题 的 “ 名 牌 2004 ── 亚 洲 魅 力 ” 论 坛 。

投 资 推 广 署 于 年 内 与 内 地 主 要 省 市 , 包 括 广 东 、 佛 山 、 东 莞 、 广 州 、 深 圳 及 珠 海 , 联 合 举 办 了 十 项 投 资 推 广 活 动 ( 包 括 一 项 网 上 研 讨 会 ), 针 对 纽 约 、 新 加 坡 、 汉 城 、 东 京 、 斯 德 哥 尔 摩 、 伦 敦 、 马 赛 及 孟 买 具 潜 力 的 投 资 者 作 出 推 广 。

此 外 , 投 资 推 广 署 积 极 向 内 地 企 业 宣 传 香 港 作 为 进 军 海 外 市 场 桥 头 堡 的 重 要 性 。 该 署 于 年 内 在 内 地 13 个 城 市 安 排 了 23 个 研 讨 会 , 并 接 待 了 22 个 来 自 内 地 的 投 资 考 察 团 。 该 署 亦 因 应 国 家 商 务 部 的 最 新 投 资 香 港 便 利 化 措 施 , 为 内 地 投 资 者 推 出 一 系 列 度 身 订 造 的 一 站 式 服 务 。

香 港 海 关

香 港 海 关 负 责 贸 易 管 制 方 面 的 执 法 工 作 , 包 括 产 地 来 源 证 签 发 制 度 、 纺 织 品 进 出 口 管 制 制 度 、 战 略 物 品 管 制 制 度 及 进 出 口 报 关 制 度 等 的 执 法 工 作 。 这 些 管 制 制 度 旨 在 保 障 和 便 利 正 当 工 商 业 的 经 营 。 海 关 又 负 责 执 行 保 护 版 权 和 商 标 的 刑 事 法 例 , 并 执 行 保 障 消 费 者 的 法 例 , 范 围 包 括 一 系 列 商 品 的 安 全 、 度 量 衡 方 面 的 准 则 , 以 及 贵 重 金 属 的 标 志 。 此 外 , 为 确 保 香 港 居 民 的 主 要 食 粮 供 应 充 足 , 价 格 稳 定 合 理 , 海 关 也 监 察 特 区 的 食 米 储 存 量 。 内 地 和 香 港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六 月 签 订 《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》 ( 《 安 排 》 ) 后 , 香 港 海 关 亦 负 责 执 行 有 关 的 管 制 制 度 , 确 保 根 据 《 安 排 》 出 口 的 货 品 均 符 合 有 关 的 规 定 。

知 识 产 权 署

知 识 产 权 署 辖 下 设 有 商 标 注 册 处 、 专 利 注 册 处 、 外 观 设 计 注 册 处 和 版 权 特 许 机 构 注 册 处 。 该 署 负 责 就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政 策 和 法 例 提 出 建 议 , 并 向 政 府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的 民 事 法 律 意 见 。 此 外 , 该 署 又 致 力 加 强 公 众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认 识 和 尊 重 。

香 港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

香 港 驻 外 的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与 当 地 具 影 响 力 的 人 士 和 团 体 保 持 联 系 , 增 加 他 们 对 香 港 的 认 识 。 除 了 密 切 留 意 当 地 可 能 影 响 香 港 经 贸 利 益 的 政 策 及 法 案 外 , 这 些 经 贸 办 事 处 还 与 工 商 界 、 政 界 、 智 囊 团 和 传 播 媒 介 密 切 联 系 。 经 贸 办 事 处 又 定 期 举 办 活 动 , 提 高 香 港 的 形 象 。 此 外 , 这 些 办 事 处 大 多 会 协 助 吸 引 外 商 来 港 投 资 , 包 括 积 极 推 广 香 港 在 《 安 排 》 下 的 营 商 优 势 和 环 境 。

香 港 经 贸 办 事 处 分 别 设 于 伦 敦 、 日 内 瓦 、 布 鲁 塞 尔 、 纽 约 、 华 盛 顿 、 三 藩 市 、 多 伦 多 、 悉 尼 、 东 京 、 新 加 坡 和 广 东 。

驻 布 鲁 塞 尔 经 贸 办 事 处 代 表 香 港 向 欧 洲 联 盟 争 取 经 济 贸 易 利 益 , 并 监 察 和 促 进 香 港 与 欧 盟 以 及 与 欧 盟 原 有 成 员 国 ( 英 国 除 外 ) 之 间 的 双 边 关 系 。

驻 日 内 瓦 经 贸 办 事 处 代 表 中 国 香 港 , 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成 员 身 分 参 与 世 贸 活 动 , 也 代 表 香 港 以 观 察 员 身 分 参 与 经 济 合 作 及 发 展 组 织 的 贸 易 委 员 会 。

驻 伦 敦 办 事 处 在 英 国 和 其 他 16 个 欧 洲 国 家 , 促 进 香 港 的 经 贸 利 益 。 这 些 国 家 包 括 非 欧 盟 成 员 国 ( 瑞 士 、 挪 威 和 俄 罗 斯 )、 欧 盟 候 选 国 家 (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和 罗 马 尼 亚 ), 以 及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五 月 一 日 加 入 欧 盟 的 十 个 成 员 国 。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的 香 港 代 表 办 事 处 亦 设 于 伦 敦 办 事 处 内 。

驻 悉 尼 、 东 京 和 多 伦 多 的 办 事 处 , 负 责 促 进 双 边 经 贸 关 系 事 宜 。 驻 悉 尼 办 事 处 同 时 负 责 促 进 香 港 在 新 西 兰 的 经 贸 利 益 。 驻 东 京 办 事 处 亦 负 责 促 进 香 港 在 韩 国 的 经 贸 利 益 。 驻 新 加 坡 办 事 处 负 责 维 系 香 港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成 员 国 的 经 贸 关 系 , 并 与 设 于 新 加 坡 的 亚 太 区 经 济 合 作 组 织 秘 书 处 和 太 平 洋 经 济 合 作 议 会 秘 书 处 直 接 联 络 。

驻 华 盛 顿 办 事 处 专 注 监 察 可 能 影 响 香 港 贸 易 的 政 策 及 法 案 , 游 说 美 国 政 府 、 国 会 和 智 囊 团 , 以 保 障 香 港 的 利 益 。 驻 纽 约 及 三 藩 市 的 办 事 处 则 负 责 推 广 香 港 与 美 国 各 州 的 经 贸 关 系 , 并 协 助 吸 引 外 商 来 港 直 接 投 资 。

驻 粤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位 于 广 州 。 办 事 处 主 要 职 责 是 促 进 香 港 与 广 东 省 的 经 贸 关 系 , 为 在 广 东 省 ( 特 别 是 珠 江 三 角 洲 ) 的 港 商 提 供 更 佳 的 支 援 服 务 , 并 向 有 意 在 香 港 寻 找 直 接 投 资 机 会 的 广 东 企 业 提 供 免 费 谘 询 服 务 和 协 助 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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