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2003
目錄:
ENGLISH
運輸
搜尋 去
圖片
附錄 大事紀要 香港便覽 照片廊 地圖 製作人員
主頁   列印此頁
     

引 言

香 港 每 天 約 有 1 200 萬 人 次 使 用 各 種 交 通 工 具 往 來 各 處 , 其 中 九 成 乘 坐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。 香 港 道 路 網 絡 的 安 全 程 度 達 到 世 界 最 高 水 平 , 每 千 人 的 意 外 死 亡 率 僅 為 0.0297 。 二 零 零 三 年 , 致 命 意 外 共 有 173 宗 , 是 過 去 43 年 最 低 的 數 字 之 一 。

香 港 人 口 不 斷 增 加 , 各 項 發 展 計 劃 接 踵 進 行 , 要 讓 市 民 在 境 內 往 來 方 便 、 貨 運 暢 通 無 阻 , 向 來 都 是 艱 巨 的 任 務 。 政 府 必 須 確 保 客 貨 運 輸 符 合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原 則 ,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包 括 繼 續 為 擴 展 和 改 善 本 港 的 運 輸 基 礎 設 施 , 作 出 周 詳 的 規 劃 和 推 行 有 關 工 作 , 並 着 重 發 展 鐵 路 ; 致 力 維 持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的 質 素 , 並 加 強 各 種 服 務 之 間 的 協 調 , 從 而 進 一 步 鼓 勵 市 民 使 用 這 些 服 務 ; 有 效 管 理 道 路 的 使 用 , 減 少 交 通 擠 塞 , 提 高 道 路 安 全 ; 以 及 在 交 通 運 輸 的 範 疇 , 繼 續 支 持 改 善 環 境 的 措 施 。

二 零 零 三 年 , 香 港 的 鐵 路 服 務 有 重 大 發 展 。 九 廣 鐵 路 公 司 的 西 鐵 工 程 及 天 水 圍 各 條 輕 鐵 支 線 工 程 已 在 十 二 月 竣 工 。 九 鐵 公 司 的 馬 鞍 山 至 大 圍 鐵 路 線 和 紅 磡 至 尖 沙 咀 支 線 均 進 展 良 好 , 預 計 這 兩 項 鐵 路 工 程 會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完 成 。 地 鐵 公 司 的 竹 篙 灣 鐵 路 線 正 在 興 建 ,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落 成 。 此 外 , 上 水 至 落 馬 洲 支 線 工 程 亦 如 期 進 行 ,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七 年 年 中 前 完 成 , 以 應 付 不 斷 增 加 的 過 境 旅 客 流 量 , 並 紓 緩 羅 湖 的 擠 迫 情 況 。

沙 田 至 中 環 線 的 初 步 規 劃 和 設 計 , 以 及 九 龍 南 線 的 詳 細 規 劃 和 設 計 工 作 正 在 進 行 。 政 府 在 一 月 決 定 把 港 島 鐵 路 延 線 北 港 島 線 的 落 成 日 期 押 後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之 後 。 此 外 , 政 府 已 邀 請 地 鐵 公 司 就 港 島 鐵 路 延 線 的 西 港 島 線 第 一 期 , 即 上 環 至 寶 翠 園 的 一 段 展 開 進 一 步 規 劃 工 作 , 包 括 規 劃 可 能 與 南 港 島 鐵 路 連 接 的 部 分 。

年 內 動 工 的 主 要 道 路 建 造 工 程 , 包 括 后 海 灣 幹 線 、 港 深 西 部 通 道 、 落 馬 洲 至 皇 崗 的 新 跨 界 橋 及 T3 號 主 幹 路 工 程 。 至 於 香 港 與 珠 江 西 岸 之 間 的 陸 上 通 路 , 有 關 的 規 劃 工 作 亦 已 取 得 顯 著 進 展 。 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和 內 地 有 關 部 門 委 託 進 行 的 共 同 研 究 已 經 完 成 , 研 究 確 認 有 迫 切 需 要 興 建 該 連 接 通 道 。 港 珠 澳 三 地 政 府 已 成 立 港 珠 澳 大 橋 前 期 工 作 協 調 小 組 , 負 責 推 展 大 橋 的 籌 備 工 作 。

城 巴 有 限 公 司 ( 機 場 及 北 大 嶼 山 巴 士 路 線 網 絡 ) 、 龍 運 巴 士 有 限 公 司 及 新 世 界 第 一 巴 士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先 前 的 專 營 權 屆 滿 後 , 新 專 營 權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中 生 效 , 為 期 約 十 年 。

交 通 管 理 方 面 , 全 面 的 智 能 運 輸 系 統 策 略 已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定 案 。 該 策 略 制 定 了 一 套 計 劃 , 目 的 是 應 用 先 進 的 資 訊 和 電 訊 科 技 , 使 本 港 的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更 安 全 可 靠 、 更 具 效 率 、 方 便 使 用 和 有 利 環 保 。 該 策 略 包 括 兩 個 核 心 項 目 , 即 目 前 正 在 開 發 的 運 輸 資 訊 系 統 和 已 投 入 運 作 的 行 車 時 間 顯 示 系 統 。 ( 請 參 閱 下 文 “ 在 交 通 運 輸 上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” 一 節 。 )

     
港年報: 2002 | 2001 | 2000 | 1999 | 1998 | 1997
回到頁首
到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