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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 府 化 验 所

政 府 化 验 所 法 证 事 务 部 为 司 法 及 执 法 部 门 提 供 全 面 科 学 鉴 证 及 分 析 服 务 。 该 部 由 “ 刑 事 科 学 及 品 质 管 理 科 ” 和 “ 药 物 、 毒 理 及 文 件 科 ” 组 成 。

药 物 、 毒 理 及 文 件 科 包 括 受 管 制 药 物 组 、 法 证 毒 理 组 和 文 件 鉴 辨 组 。 二 零 零 三 年 , 送 检 的 受 管 制 药 物 仍 然 以 “ 派 对 药 物 ” 如 氯 胺 酮 、 安 非 他 明 类 兴 奋 剂 和 硝 甲 西 泮 等 为 主 。 送 交 法 证 毒 理 组 检 测 氯 胺 酮 的 尿 液 样 本 不 断 增 加 。 为 应 付 这 方 面 的 需 求 , 法 证 毒 理 组 发 展 了 一 套 快 速 的 筛 选 及 确 证 氯 胺 酮 的 方 法 , 每 天 能 够 处 理 多 达 二 百 个 尿 液 样 本 。 文 件 鉴 辨 组 负 责 为 执 法 部 门 提 供 字 迹 及 文 件 验 证 服 务 , 并 为 入 境 事 务 处 就 智 能 身 分 证 的 设 计 及 保 安 等 问 题 , 提 供 专 业 意 见 和 科 学 测 试 。

刑 事 科 学 及 品 质 管 理 科 包 含 八 个 专 业 工 作 小 组 , 提 供 多 种 类 的 分 析 及 罪 案 现 场 勘 查 服 务 , 年 内 共 勘 查 了 702 个 现 场 。 由 于 DNA 纹 印 检 测 技 术 对 罪 案 调 查 的 重 要 性 获 得 肯 定 , 三 个 生 物 化 学 组 收 到 的 检 定 DNA 纹 印 个 案 , 由 二 零 零 二 年 的 3 959 宗 增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4 083 宗 。

生 物 化 学 组 对 罪 案 证 物 进 行 化 验 后 , 便 会 把 来 源 未 明 的 DNA 纹 印 送 交 DNA 纹 印 资 料 库 组 , 该 组 负 责 审 查 和 比 较 从 罪 案 物 证 所 提 取 的 DNA 资 料 及 资 料 库 中 的 纹 印 数 据 。 这 项 工 作 可 分 为 两 类 : ( 甲 ) 比 较 合 法 地 从 个 别 人 士 所 提 取 的 DNA 纹 印 和 未 被 侦 破 的 案 件 证 物 上 的 DNA , ( 乙 ) 比 较 从 不 同 悬 案 的 证 物 上 所 得 出 的 DNA 资 料 。 二 零 零 三 年 , 这 两 项 较 对 分 别 录 得 126 及 54 对 纹 印 互 相 吻 合 , 为 警 方 提 供 了 重 要 线 索 。

亲 子 鉴 证 组 为 根 据 《 入 境 条 例 》 提 交 的 居 留 权 证 明 书 申 请 进 行 基 因 测 试 , 化 学 组 除 了 为 送 检 个 案 提 供 化 学 分 析 外 , 也 负 责 调 查 火 警 现 场 , 而 物 理 组 则 为 严 重 交 通 意 外 的 重 组 , 提 供 协 助 。 现 场 勘 查 及 品 质 管 理 组 除 统 筹 罪 案 现 场 的 检 验 工 作 外 , 也 负 责 确 保 法 证 事 务 部 的 工 作 素 质 , 符 合 既 定 的 品 质 要 求 。
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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