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2003 - 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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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 输 基 础 设 施

现 有 道 路 网 络

截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底 , 香 港 共 有 全 长 1 934 公 里 的 道 路 、 1 057 座 道 路 构 筑 物 、 三 条 沉 管 式 过 海 隧 道 、 九 条 行 车 隧 道 和 三 条 主 要 桥 梁 。 这 些 设 施 组 成 了 完 善 的 道 路 网 络 。

年 内 落 成 啓 用 的 主 要 道 路 包 括 :

* 源 和 路 至 桂 地 街 之 间 的 火 炭 路 扩 阔 工 程 , 把 该 段 火 炭 路 由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行 车 扩 阔 至 双 程 三 线 分 隔 行 车 , 并 改 善 毗 邻 交 界 处 的 容 车 量 。 工 程 的 目 的 是 配 合 火 炭 和 穗 禾 区 的 工 业 和 住 宅 发 展 所 带 来 的 交 通 量 。

* 旧 政 务 司 官 邸 附 近 道 路 交 汇 处 与 马 料 水 道 路 交 汇 处 之 间 一 段 吐 露 港 公 路 的 扩 阔 工 程 。

* 东 区 走 廊 北 角 交 汇 处 至 西 湾 河 段 的 改 善 工 程 , 目 的 是 纾 缓 车 辆 切 线 和 汇 流 所 造 成 的 交 通 问 题 。

现 有 隧 道

海 底 隧 道 、 东 区 海 底 隧 道 、 大 老 山 隧 道 、 西 区 海 底 隧 道 和 大 榄 隧 道 , 均 由 私 营 公 司 按 照 建 造 、 营 运 、 移 交 的 专 营 权 合 约 方 式 建 造 。

海 底 隧 道 在 一 九 七 二 年 啓 用 , 专 营 权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八 月 三 十 一 日 届 满 , 隧 道 已 经 交 还 政 府 。 隧 道 全 长 1.9 公 里 , 连 接 港 岛 铜 锣 湾 与 九 龙 红 磡 , 年 内 行 车 量 平 均 每 日 119 800 架 次 , 是 世 界 上 最 繁 忙 的 四 线 行 车 隧 道 之 一 。 隧 道 收 费 为 每 程 8 元 至 30 元 不 等 , 视 乎 车 辆 类 别 而 定 。

东 区 海 底 隧 道 在 一 九 八 九 年 通 车 , 连 接 港 岛 鰂 鱼 涌 与 九 龙 茶 果 岭 , 全 长 两 公 里 。 年 内 ,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为 71 300 架 次 , 每 程 收 费 由 8 元 至 45 元 不 等 。

西 区 海 底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啓 用 , 全 长 两 公 里 , 连 接 港 岛 西 营 盘 与 九 龙 油 麻 地 附 近 的 西 九 龙 填 海 区 , 是 香 港 第 一 条 六 线 过 海 行 车 隧 道 。 年 内 ,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为 37 300 架 次 。 每 程 法 定 收 费 由 30 元 至 185 元 不 等 。 隧 道 公 司 现 正 提 供 优 惠 , 每 程 收 费 实 际 为 20 元 至 100 元 不 等 。

大 老 山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一 年 通 车 , 全 长 四 公 里 , 是 全 港 最 长 的 行 车 隧 道 。 隧 道 为 九 龙 与 新 界 东 北 部 提 供 另 一 条 直 接 的 连 接 通 道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60 900 架 次 。 隧 道 每 程 收 费 由 10 元 至 20 元 不 等 。

大 榄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五 月 通 车 , 长 3.8 公 里 , 与 全 长 6.3 公 里 的 元 朗 引 道 连 接 , 组 成 三 号 干 线 ( 郊 野 公 园 段 ) , 由 汀 九 伸 展 至 凹 头 。 年 内 , 大 榄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44 300 架 次 。 每 程 法 定 收 费 由 20 元 至 90 元 不 等 。 隧 道 公 司 现 正 提 供 优 惠 , 每 程 收 费 实 际 为 17 元 至 75 元 不 等 。

愉 景 湾 隧 道 及 连 接 道 路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五 月 啓 用 , 全 长 2.4 公 里 , 由 630 米 长 的 单 管 双 向 行 车 隧 道 和 1 770 米 长 的 接 驳 道 路 组 成 , 由 愉 景 湾 隧 道 有 限 公 司 建 造 、 营 运 和 保 养 。 该 道 路 系 统 由 愉 景 湾 经 二 白 坳 伸 展 至 翔 东 路 , 只 供 愉 景 湾 居 民 专 用 车 辆 、 送 货 或 提 供 服 务 的 货 车 使 用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为 700 架 次 。 隧 道 及 连 接 路 采 取 单 向 收 费 安 排 , 车 辆 进 入 愉 景 湾 时 须 缴 付 单 程 费 用 , 由 50 元 至 250 元 不 等 。

政 府 拥 有 七 条 隧 道 , 包 括 狮 子 山 隧 道 、 香 港 仔 隧 道 、 机 场 隧 道 、 城 门 隧 道 、 将 军 澳 隧 道 、 长 青 隧 道 和 海 底 隧 道 。 这 些 隧 道 均 交 由 私 营 公 司 根 据 管 理 合 约 经 营 和 管 理 。 除 机 场 隧 道 和 长 青 隧 道 不 收 费 外 , 其 他 隧 道 的 收 费 均 受 政 府 规 管 。

狮 子 山 隧 道 连 接 九 龙 与 沙 田 , 全 长 1.4 公 里 , 每 程 收 费 八 元 。 隧 道 在 一 九 六 七 年 啓 用 , 当 时 只 是 单 管 行 车 , 第 二 条 管 道 在 一 九 七 八 年 才 加 建 。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88 000 架 次 。

香 港 仔 隧 道 贯 通 港 岛 南 北 , 在 一 九 八 二 年 通 车 , 全 长 1.9 公 里 , 每 程 收 费 五 元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56 500 架 次 。

机 场 隧 道 穿 越 旧 啓 德 机 场 地 底 , 连 接 红 磡 与 九 龙 湾 , 驶 经 的 车 辆 无 须 缴 费 。 隧 道 在 一 九 八 二 年 啓 用 , 全 长 1.3 公 里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58 400 架 次 。

连 接 沙 田 与 荃 湾 的 城 门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零 年 通 车 , 全 长 2.6 公 里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53 000 架 次 , 每 程 收 费 五 元 。

连 接 九 龙 与 将 军 澳 新 市 镇 的 将 军 澳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零 年 通 车 , 全 长 900 米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65 400 架 次 , 每 程 收 费 三 元 。

长 青 隧 道 连 接 葵 涌 与 青 衣 , 驶 经 的 车 辆 无 须 缴 费 。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啓 用 , 全 长 1.6 公 里 , 年 内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达 75 200 架 次 。

现 有 铁 路 网 络

除 行 车 隧 道 和 公 路 网 络 外 , 铁 路 也 是 香 港 运 输 网 络 的 重 要 一 环 。 现 有 铁 路 系 统 包 括 使 用 量 极 高 的 地 下 铁 路 、 连 接 市 区 与 机 场 的 快 速 客 运 专 线 ( 机 场 快 线 ) , 以 及 九 广 铁 路 旗 下 东 铁 、 西 铁 和 轻 便 铁 路 。 除 提 供 境 内 服 务 外 , 九 广 铁 路 东 铁 亦 提 供 跨 境 服 务 。 铁 路 系 统 目 前 全 长 约 190 公 里 , 共 有 三 条 过 海 地 下 铁 路 线 。

其 他 铁 路 运 输 设 施 还 有 电 车 和 登 山 缆 车 。 电 车 行 走 港 岛 北 岸 , 缆 车 则 连 接 港 岛 中 环 花 园 道 与 山 顶 。

正 在 施 工 的 铁 路 计 划

四 项 正 在 施 工 的 铁 路 计 划 如 下 :

* 马 鞍 山 至 大 围 铁 路 线 全 长 11.4 公 里 , 连 接 马 鞍 山 新 市 镇 与 现 有 的 九 广 铁 路 东 铁 大 围 站 。 工 程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一 月 展 开 , 预 计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完 成 。

* 红 磡 至 尖 沙 咀 支 线 ( 尖 沙 咀 支 线 ) 全 长 一 公 里 , 把 九 广 铁 路 东 铁 的 铁 路 线 , 由 目 前 的 红 磡 终 点 站 延 伸 至 尖 沙 咀 东 部 的 新 车 站 。 工 程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三 月 展 开 , 预 计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完 成 。

* 竹 篙 湾 铁 路 线 全 长 3.5 公 里 , 连 接 现 有 东 涌 线 新 建 的 欣 澳 站 与 竹 篙 湾 ( 该 处 将 会 兴 建 香 港 迪 士 尼 乐 园 ) 。 工 程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展 开 , 预 计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完 成 , 以 配 合 迪 士 尼 乐 园 的 开 幕 。

* 上 水 至 落 马 洲 支 线 ( 落 马 洲 支 线 ) 全 长 7.4 公 里 , 连 接 九 广 铁 路 东 铁 上 水 站 与 位 于 落 马 洲 / 皇 岗 的 新 铁 路 旅 客 过 境 通 道 。 工 程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月 展 开 , 预 计 在 二 零 零 七 年 年 中 前 完 成 。

规 划 中 的 铁 路 计 划

规 划 中 的 七 项 铁 路 计 划 如 下 :

* 九 龙 南 线 会 绕 过 九 龙 半 岛 南 端 , 把 九 广 铁 路 的 东 铁 和 西 铁 连 接 起 来 。 这 条 铁 路 建 成 后 , 乘 客 可 以 在 红 磡 转 乘 东 铁 或 西 铁 。 这 项 计 划 现 处 于 详 细 规 划 及 设 计 阶 段 , 预 计 大 约 在 二 零 零 九 年 完 成 。

* 沙 田 至 中 环 线 全 长 17 公 里 , 是 重 要 的 铁 路 走 廊 , 由 新 界 经 九 龙 东 南 部 通 往 港 岛 。 九 铁 公 司 已 获 批 这 个 项 目 的 专 营 权 , 现 正 落 实 有 关 方 案 。 预 期 这 条 铁 路 可 按 《 铁 路 发 展 策 略 2000 》 的 建 议 , 在 二 零 零 八 至 二 零 一 一 年 间 完 成 。

* 南 港 岛 铁 路 会 贯 通 港 岛 南 部 和 北 部 。 地 铁 公 司 现 正 进 行 初 步 研 究 , 以 制 订 各 个 方 案 , 把 南 港 岛 铁 路 与 西 港 岛 线 第 一 期 连 接 起 来 。

* 港 岛 铁 路 延 线 会 包 括 新 建 的 北 港 岛 线 和 西 港 岛 线 。 北 港 岛 线 是 现 有 地 铁 东 涌 线 沿 港 岛 北 岸 向 东 延 伸 的 部 分 , 至 炮 台 山 站 与 地 铁 港 岛 线 的 东 半 部 连 接 。 另 一 方 面 , 地 铁 将 军 澳 线 会 延 伸 至 天 后 站 , 与 港 岛 线 的 西 半 部 连 接 。 西 港 岛 线 是 现 有 港 岛 线 由 上 环 至 坚 尼 地 城 的 延 线 。 由 于 港 岛 北 岸 的 人 口 增 长 放 缓 , 政 府 于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决 定 , 把 北 港 岛 线 的 完 成 时 间 押 后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以 后 , 并 在 行 政 上 为 北 港 岛 线 的 路 线 预 留 用 地 。 此 外 , 西 港 岛 线 的 规 划 工 作 会 与 南 港 岛 铁 路 的 一 并 进 行 。

* 北 环 线 会 连 接 西 铁 与 落 马 洲 过 境 通 道 , 也 会 连 接 东 铁 与 西 铁 , 方 便 乘 客 往 返 新 界 北 部 地 区 。 这 段 铁 路 何 时 兴 建 , 须 视 乎 本 港 西 面 的 过 境 乘 客 量 增 长 情 况 和 新 界 西 北 部 的 发 展 而 定 。 政 府 正 密 切 注 意 有 关 情 况 。

* 区 域 快 线 是 连 接 广 州 、 深 圳 与 香 港 市 区 的 高 速 铁 路 的 香 港 段 。 构 思 中 的 广 深 港 高 速 铁 路 可 以 把 香 港 与 广 州 之 间 的 行 程 时 间 缩 短 至 60 分 钟 之 内 。 香 港 与 内 地 有 关 部 门 已 成 立 专 家 小 组 , 研 究 兴 建 这 条 高 速 铁 路 的 可 行 性 。

* 港 口 铁 路 线 属 货 运 铁 路 线 , 会 连 接 罗 湖 与 位 于 葵 涌 的 新 建 货 运 码 头 。 通 过 这 条 铁 路 , 内 陆 较 远 腹 地 ( 即 珠 江 三 角 洲 以 外 地 方 ) 的 货 物 可 运 送 至 葵 涌 货 柜 港 , 但 铁 路 施 工 与 否 , 还 要 视 乎 跨 境 货 运 量 的 增 长 情 况 而 定 。 九 铁 公 司 现 正 研 究 兴 建 这 条 铁 路 的 可 行 性 。

正 在 施 工 的 道 路 工 程

现 正 进 行 的 主 要 道 路 工 程 包 括 :

* 后 海 湾 干 线 及 港 深 西 部 通 道 : 建 造 工 程 分 别 在 六 月 及 八 月 展 开 , 预 计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完 成 。 工 程 完 成 后 , 港 深 西 部 通 道 将 会 是 香 港 第 四 条 车 辆 过 境 通 道 , 而 后 海 湾 干 线 则 把 港 深 西 部 通 道 连 接 至 本 港 的 交 通 网 络 。

* 落 马 洲 至 皇 岗 的 新 跨 界 桥 : 为 纾 缓 落 马 洲 至 皇 岗 之 间 现 有 跨 界 桥 的 交 通 负 荷 , 政 府 现 正 兴 建 新 的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行 车 桥 , 工 程 订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完 成 。

* 蓝 地 至 十 八 乡 交 汇 处 之 间 一 段 元 朗 公 路 的 扩 阔 工 程 : 为 应 付 预 计 的 交 通 增 长 , 政 府 现 正 把 这 段 元 朗 公 路 扩 阔 至 双 程 三 线 分 隔 车 道 标 准 , 工 程 已 于 八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完 成 。

* 八 号 干 线 ( 前 称 九 号 干 线 ( 长 沙 湾 至 沙 田 段 )) : 建 造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七 年 年 中 完 成 。 这 条 双 程 三 线 分 隔 车 道 可 为 沙 田 至 九 龙 提 供 另 一 条 连 接 路 , 以 纾 缓 现 有 狮 子 山 隧 道 及 大 老 山 隧 道 等 连 接 路 的 交 通 挤 塞 情 况 。

* 八 号 干 线 ( 前 称 九 号 干 线 ( 青 衣 至 长 沙 湾 段 )) : 建 造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四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八 年 完 成 。 这 条 双 程 三 线 分 隔 车 道 可 作 为 三 号 干 线 ( 青 衣 至 葵 涌 段 ) 的 替 代 路 线 , 并 可 通 往 八 号 和 九 号 货 柜 码 头 。

* T3 号 主 干 路 : 这 条 位 于 大 围 的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主 干 路 , 连 接 八 号 干 线 ( 前 称 九 号 干 线 ( 长 沙 湾 至 沙 田 段 )) 及 现 有 的 大 埔 公 路 , 可 为 大 埔 公 路 多 个 挤 塞 的 路 段 提 供 一 条 绕 道 , 纾 缓 交 通 挤 塞 的 情 况 。 建 造 工 程 已 于 三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七 年 完 成 。

* 石 围 角 与 柴 湾 角 之 间 的 九 号 干 线 ( 前 称 五 号 干 线 ) : 这 条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车 道 为 城 门 隧 道 及 屯 门 公 路 提 供 直 接 的 通 道 , 并 为 荃 湾 西 部 提 供 一 条 连 接 路 。 建 造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六 年 完 成 。

* T7 号 主 干 路 : 这 条 连 接 马 鞍 山 路 与 西 沙 路 的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主 干 路 , 会 成 为 马 鞍 山 路 的 一 条 绕 道 , 让 车 辆 可 避 过 繁 忙 的 马 鞍 山 市 中 心 。 建 造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一 年 一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中 完 成 。

* 介 乎 锦 英 路 与 T7 号 主 干 路 交 界 处 的 一 段 西 沙 路 扩 阔 工 程 : 为 配 合 毗 邻 私 人 发 展 区 日 后 带 来 的 交 通 量 增 长 , 政 府 现 正 把 这 段 西 沙 路 扩 阔 至 双 程 双 线 标 准 。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完 成 。

* 竹 篙 湾 连 接 路 ( 竹 篙 湾 段 ) : 这 条 双 程 三 线 分 隔 车 道 , 是 前 往 竹 篙 湾 建 议 发 展 区 ( 包 括 香 港 迪 士 尼 乐 园 ) 的 通 路 。 建 造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八 月 完 成 。

* 荃 湾 深 井 与 嘉 龙 村 之 间 的 青 山 公 路 : 政 府 现 正 把 这 段 青 山 公 路 扩 阔 至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车 道 , 以 配 合 日 益 增 长 的 交 通 量 。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六 年 完 成 。

* 梳 士 巴 利 道 行 车 隧 道 : 这 条 沿 梳 士 巴 利 道 伸 延 的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行 车 隧 道 , 会 改 善 梳 士 巴 利 道 与 漆 咸 道 南 交 界 处 的 交 通 容 量 。 工 程 已 于 二 零 零 一 年 三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完 成 。 工 程 同 时 包 括 扩 阔 永 安 广 场 至 广 东 道 的 一 段 梳 士 巴 利 道 。

规 划 中 的 道 路 工 程

为 了 进 一 步 扩 展 和 改 善 现 有 的 道 路 网 络 , 政 府 现 正 规 划 多 项 道 路 建 造 或 改 善 工 程 。

* 当 局 已 成 立 港 珠 澳 大 桥 前 期 工 作 协 调 小 组 , 以 推 展 有 关 的 规 划 工 作 。

* 政 府 计 划 把 嘉 龙 村 与 小 榄 之 间 的 一 段 青 山 公 路 提 升 至 双 程 双 线 分 隔 车 道 标 准 , 改 善 工 程 将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三 月 展 开 ,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七 年 五 月 完 成 。

* 屯 门 公 路 的 重 建 及 改 善 工 程 暂 订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展 开 , 并 于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底 完 成 。 工 程 旨 在 把 屯 门 公 路 提 升 至 目 前 的 快 速 公 路 标 准 , 以 改 善 道 路 安 全 及 应 付 日 益 增 加 的 交 通 量 。 工 程 的 设 计 及 地 盘 勘 测 工 作 会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中 展 开 。

* 政 府 正 为 中 环 湾 仔 绕 道 及 东 区 走 廊 连 接 路 进 行 规 划 。 这 条 双 程 三 线 分 隔 车 道 旨 在 纾 缓 现 有 干 诺 道 中 ╱ 夏 慤 道 ╱ 告 士 打 道 一 带 的 交 通 挤 塞 。 这 路 线 是 港 岛 北 部 连 接 中 环 、 湾 仔 及 铜 锣 湾 区 的 主 要 东 西 向 通 道 。

* 在 大 屿 山 方 面 , 当 局 计 划 把 龙 井 头 至 长 沙 的 一 段 东 涌 道 提 升 至 双 线 不 分 隔 道 路 , 以 改 善 岛 上 南 北 向 的 交 通 及 道 路 安 全 , 并 增 加 现 时 不 合 标 准 的 东 涌 道 的 容 车 量 。 有 关 的 详 细 设 计 工 作 已 经 完 成 。 建 造 工 程 预 期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初 展 开 , 并 于 二 零 零 六 至 零 七 年 度 完 成 。

* 沙 头 角 过 境 通 道 新 跨 界 桥 的 建 造 工 程 已 进 展 至 后 期 规 划 阶 段 。 工 程 预 期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初 动 工 , 并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初 完 成 , 目 的 是 改 善 交 通 流 量 和 增 加 容 车 量 。

道 路 挖 掘 工 程

除 了 供 车 辆 和 行 人 使 用 外 , 本 港 的 道 路 也 敷 设 了 各 种 公 用 设 施 , 如 水 管 、 煤 气 喉 管 、 污 水 渠 、 电 缆 和 电 话 线 等 。 为 应 付 服 务 及 维 修 方 面 日 益 增 加 的 需 求 , 公 用 事 业 公 司 经 常 要 挖 掘 行 车 道 和 行 人 路 , 以 便 敷 设 更 多 电 缆 和 管 道 并 进 行 修 理 工 程 。 二 零 零 三 年 , 全 港 每 日 约 有 230 项 新 的 道 路 挖 掘 工 程 。 这 类 工 程 由 路 政 署 通 过 许 可 证 制 度 加 以 统 筹 规 管 。 公 用 事 业 公 司 施 工 时 , 必 须 符 合 既 定 标 准 , 并 须 在 指 定 限 期 内 完 工 。

为 了 更 有 效 统 筹 和 监 察 这 些 掘 路 工 程 , 尽 量 避 免 阻 碍 交 通 , 路 政 署 设 立 了 三 级 沟 通 制 度 。 参 与 交 换 意 见 者 包 括 公 用 事 业 公 司 的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和 工 作 人 员 , 以 及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代 表 。 该 署 由 一 九 九 七 年 开 始 采 用 电 脑 化 公 用 设 施 管 理 系 统 , 进 一 步 改 善 统 筹 工 作 , 尽 量 减 少 对 道 路 使 用 者 造 成 滋 扰 。

现 有 管 制 区

于 一 九 九 七 年 五 月 通 车 的 青 马 管 制 区 由 青 葵 公 路 、 长 青 隧 道 、 长 青 公 路 、 青 衣 西 北 交 汇 处 、 青 衣 北 岸 公 路 、 青 屿 干 线 、 汀 九 桥 、 部 分 北 大 屿 山 公 路 及 马 湾 路 组 成 , 整 个 快 速 公 路 网 全 长 21 公 里 。 管 制 区 由 私 营 管 理 承 办 商 营 运 和 维 修 。

青 屿 干 线 采 用 单 向 收 费 安 排 , 驾 车 人 士 由 大 屿 山 回 程 时 或 进 入 马 湾 时 , 须 缴 付 由 20 元 至 80 元 不 等 的 双 程 通 行 费 , 通 行 费 视 乎 车 辆 类 别 而 定 。 年 内 , 青 屿 干 线 平 均 每 日 行 车 量 为 40 500 架 次 。
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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