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的漂浮垃圾

   事处利用政府船只及以合约方式租用的船只收集港内
垃圾。政府也透过渔农处、市政总署、区域市政总署和海事
处通力合作,加强针对漂浮垃圾源头的预防行动。

    当局已在繁忙的地点提供更多垃圾收集站,并且加强宣
传及教育活动 。 海事处于一九九六年展开了为期 3年的计
划,将船队现代化,并除现有 7艘船只外购置 6艘新的专用
船只,以及按合约方式合共租用 58 艘船只,加强垃圾收集
服务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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