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援助服務局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成立,負責監察 法律援助署各項服務的管理工作 , 並就法律援助的政策事 宜,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。 法援局的成員包括一名主席、4 名與法律界無任何關係的人士、大律師和律師各兩名,以及 法律援助署署長。法援局每年均須向行政長官呈交報告,並 把報告提交立法會省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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