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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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 務 管 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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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 事 處 負 責 管 理 港 口 事 務,主 要 職 能 是 確 保 香 港 水 域 內 船 舶 航 行 安 全、航 運 業 務 運 作 順 暢。為 了 落 實 這 方 面 的 工 作,海 事 處 實 行 多 項 措 施,包 括 執 行 綜 合 海 上 交 通 管 理 和 海 港 巡 邏、提 供 船 隻 航 行 監 察 服 務、設 置 繫 泊 浮 泡,以 及 嚴 格 執 行 主 要 國 際 海 事 公 約。

該 處 通 過 多 個 諮 詢 委 員 會,與 航 運 界 和 商 界 組 織 緊 密 聯 絡。港 口 設 施 使 用 者 和 經 營 人 可 循 這 些 途 徑 就 港 務 管 理 事 宜 提 出 建 議。港 口 行 動 事 務 委 員 會 提 供 港 口 有 效 運 作 方 面 的 意 見;領 港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提 供 領 航 服 務 方 面 的 意 見;港 口 地 區 保 安 諮 詢 委 員 會 提 供 港 口 保 安 方 面 的 意 見。此 外,臨 時 本 地 船 隻 諮 詢 委 員 會 負 責 處 理 本 地 船 舶 事 務,而 船 舶 諮 詢 委 員 會 則 就 香 港 船 舶 註 冊 的 有 效 運 作 和 香 港 參 與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事 宜 提 供 意 見。

海 事 處 網 站 (www.mardep.gov.hk) 提 供 關 於 港 口 和 香 港 船 舶 註 冊 方 面 的 種 種 資 訊。該 網 站 載 有 海 事 處 布 告,詳 盡 介 紹 海 事 處 的 服 務 和 設 施。網 上 資 料 還 包 括 香 港 船 務 指 南,詳 列 以 香 港 為 根 據 地 的 海 事 服 務 公 司、港 內 遠 洋 船 舶 和 內 河 貨 船 實 時 動 向、海 員 考 試 時 間 表,以 及 遠 洋 船 舶 出 港 許 可 證 核 對 服 務。新 的 電 子 業 務 入 門 網 站 ( 海 事 處 電 子 業 務 系 統 ) 第 I 期 已 於 十 二 月 啓 用,約 35 種 通 知 或 申 請 可 於 網 上 遞 交。海 事 處 會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發 展 第 II 期 系 統,以 提 供 更 多 電 子 業 務 設 施。

船 舶 交 通 管 理

海 事 處 船 隻 航 行 監 察 中 心 為 須 參 與 航 監 服 務 並 遵 循 航 監 中 心 指 令 的 船 舶 提 供 航 行 監 察 服 務。

航 監 中 心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雷 達 網 絡、甚 高 頻 通 訊 設 備 和 數 據 資 訊 系 統,調 控 參 與 航 監 服 務 的 船 舶 進 出 港 口,香 港 航 行 水 域 全 都 在 監 察 範 圍 內。為 應 付 海 上 交 通 不 斷 增 加 和 未 來 的 需 求,海 事 處 已 經 把 整 套 航 監 系 統 升 格。

海 港 巡 邏 與 交 通 控 制 站

海 事 處 海 港 巡 邏 組 轄 下 船 隊 有 巡 邏 船 20 艘,在 海 上 現 場 支 援 航 監 中 心。巡 邏 船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執 法、維 持 港 口 航 運 安 全 和 應 付 海 上 緊 急 事 故。

此 外,該 處 在 葵 涌 八 號 貨 櫃 碼 頭 設 有 交 通 控 制 站,全 日 24 小 時 派 員 駐 守,並 配 備 專 用 巡 邏 船,向 鄰 近 一 帶 水 域 內 的 船 舶 提 供 航 行 上 的 協 助。

運 載 危 險 貨 物

海 事 處 按 照 國 際 和 本 地 標 準,隨 機 抽 選 香 港 水 域 內 的 船 舶,登 船 檢 查。政 府 現 正 修 訂 危 險 貨 物 法 例,以 配 合 《 國 際 海 運 危 險 貨 物 規 則 》 的 新 要 求。

領 航 服 務

政 府 強 制 3 000 總 噸 以 上 的 船 舶、1 000 總 噸 以 上 的 油 輪,以 及 所 有 氣 體 運 輸 船,在 香 港 水 域 僱 用 領 航 服 務。

海 事 處 處 長 是 領 港 事 務 監 督,通 過 領 港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規 管 並 監 督 領 航 服 務。諮 詢 委 員 會 成 員 是 港 口 使 用 者 和 航 運 界 各 方 面 的 代 表。領 航 服 務 通 過 香 港 領 港 會 這 家 私 營 公 司 全 年 每 天 24 小 時 提 供。

本 地 船 隻

二 零 零 四 年,在 本 港 獲 發 牌 照 的 本 地 船 隻 達 13 900 艘,當 中 包 括 客 船、貨 船、漁 船 和 遊 樂 船 隻,不 斷 為 港 口 和 市 民 提 供 種 種 高 效 率 服 務。海 事 處 計 劃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引 入 新 法 例,以 精 簡 本 地 船 隻 的 發 牌 和 管 理 工 作。

海 道 測 量

海 道 測 量 部 負 責 測 量 海 道,編 訂 中 英 雙 語 海 圖 和 刊 物,製 作 電 子 海 圖,並 且 每 兩 星 期 發 出 航 海 通 告 以 更 新 海 圖。該 部 還 通 過 互 聯 網 ( 網 址:http://www.hydro.gov.hk) 提 供 實 時 潮 汐 資 料 和 潮 水 流 向 預 測 資 料。

規 劃、拓 展 與 港 口 保 安

海 事 處 策 劃、發 展 協 調 及 港 口 保 安 部 就 港 口 和 海 事 項 目 提 供 專 業 意 見,並 協 調 發 布 所 有 海 上 拓 展 工 程 的 信 息,其 中 包 括 九 號 貨 櫃 碼 頭 和 西 九 龍 文 娛 藝 術 區 工 程、屯 門 第 38 區、中 環、灣 仔、東 南 九 龍 和 將 軍 澳 的 發 展 項 目,以 及 擬 建 連 接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新 通 道。

該 部 也 是 指 定 當 局 在 香 港 實 施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《 國 際 船 舶 和 港 口 設 施 保 安 規 則 》 有 關 港 口 設 施 方 面 的 執 行 部 門。《 國 際 船 舶 和 港 口 設 施 保 安 規 則 》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一 日 在 全 球 實 施 前,該 部 已 完 成 對 有 關 港 口 設 施 保 安 計 劃 的 評 定 工 作,以 供 指 定 當 局 核 准。未 來 工 作 包 括 監 察 港 口 設 施 所 進 行 的 保 安 演 習,以 及 每 年 稽 核 保 安 計 劃。

貨 物 處 理 安 全 工 作 指 南 和 工 作 守 則

海 事 處 備 有 《 貨 櫃 處 理 安 全 工 作 指 南 》,供 貨 運 經 營 人 索 閱,以 改 善 海 事 工 業 安 全。該 指 南 就 工 作 安 全 管 理、貨 櫃 頂 工 作 安 全 程 序、個 人 防 護 衣 物 和 設 備 等 事 宜 提 供 指 引。《 商 船 ( 本 地 船 隻 ) 條 例 》 生 效 ( 預 期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) 之 後,該 安 全 工 作 指 南 便 會 成 為 工 作 守 則,而 新 的 《 本 地 船 上 的 人 字 吊 臂 起 重 機 強 度 計 算、測 試 和 檢 驗 工 作 守 則 》,連 同 其 他 工 作 守 則,也 預 備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發 出 和 實 施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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