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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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18:宗教和風俗*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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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言
列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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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 港 是 中 國 人 的 城 市 , 自 然 以 佛 教 和 道 教 為 主 要
宗 教 , 但 同 時 又 接 納 各 種 宗 教 的 風 俗 和 傳 統 ,
這 已 是 香 港 人 根 深 柢 固 的 思 想 。 香 港 歡 迎 所 有
宗 教 信 仰 的 信 徒 , 《 基 本 法 》 更 訂 明 他 們
有 公 開 舉 行 宗 教 活 動 的 自 由 。

宗 教 自 由 是 香 港 居 民 享 有 的 基 本 權 利 之 一 , 受 《 基 本 法 》 和 有 關 法 例 保 障 。 香 港 人 信 奉 不 同 的 宗 教 , 其 中 包 括 佛 教 、 道 教 、 孔 教 、 基 督 教 、 天 主 教 、 伊 斯 蘭 教 ( 舊 稱 “ 回 教 ” )、 印 度 教 、 錫 克 教 和 猶 太 教 。 很 多 主 要 宗 教 團 體 除 了 弘 揚 教 義 之 外 , 還 興 辦 學 校 和 衞 生 福 利 設 施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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