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2004
金融財務
*
  去
照 片
前言
 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
  香港的金融服務
  香港與內地的金融聯繫
  增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
  公司註冊處
  放債人
  破產、個人自願安排及強制清盤
  專業會計師
  貨幣政策
  貨幣狀況
  外匯基金
  網頁
*
香 港 與 內 地 的 金 融 聯 繫
列 印

長 久 以 來 , 香 港 是 內 地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, 讓 內 地 企 業 可 通 過 本 地 的 銀 行 、 股 票 及 債 務 市 場 吸 納 國 際 資 金 。 然 而 , 內 地 與 香 港 之 間 的 資 金 流 動 並 非 單 向 , 本 港 銀 行 在 內 地 亦 建 立 了 穩 固 的 基 礎 。 隨 着 中 國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,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金 融 聯 繫 已 進 一 步 加 強 , 對 各 種 金 融 支 援 服 務 的 需 求 勢 必 日 益 增 加 , 以 應 付 內 地 與 世 界 各 地 越 來 越 頻 繁 的 貿 易 投 資 往 來 。 人 民 幣 業 務 的 順 利 和 有 秩 序 發 展 , 方 便 跨 境 旅 客 在 香 港 消 費 , 並 有 助 促 進 香 港 和 內 地 的 經 濟 融 合 。 預 期 人 民 幣 業 務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會 提 高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吸 引 力 。

內 地 與 香 港 金 融 機 構 之 間 的 跨 境 資 金 流 動 穩 步 增 長 。 過 去 數 年 , 內 地 從 貿 易 活 動 和 引 進 外 商 投 資 過 程 中 , 累 積 了 相 當 數 額 的 港 元 資 金 。 這 些 資 金 先 存 入 內 地 的 金 融 機 構 , 然 後 通 過 銀 行 同 業 拆 借 市 場 轉 返 香 港 。

截 至 十 二 月 底 , 香 港 認 可 機 構 對 內 地 金 融 機 構 的 負 債 為 2,698 億 元 , 所 持 債 權 則 為 2,262 億 元 , 分 別 佔 香 港 認 可 機 構 對 境 外 銀 行 的 總 負 債 及 所 持 債 權 總 額 的 15.5%6.9%。

年 內 , 在 進 一 步 發 展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跨 境 金 融 基 礎 設 施 方 面 的 進 展 良 好 。 這 些 支 付 系 統 的 聯 網 安 排 , 有 助 應 付 因 經 濟 聯 繫 更 趨 頻 繁 而 對 跨 境 金 融 中 介 服 務 不 斷 增 加 的 需 求 。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二 月 , 與 廣 東 省 及 深 圳 ( 即 時 支 付 結 算 系 統 與 支 票 , 以 及 港 元 與 美 元 ) 聯 網 的 支 付 系 統 每 日 平 均 處 理 的 金 額 增 至 8.5 億 元 ,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則 為 2,600 萬 元 ( 當 時 只 設 有 連 接 香 港 至 深 圳 的 港 元 支 票 單 向 聯 合 結 算 機 制 )。

二 零 零 四 年 三 月 , 金 管 局 與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廣 州 分 行 就 香 港 與 廣 東 省 銀 行 之 間 的 港 元 與 美 元 即 時 支 付 結 算 系 統 支 付 交 易 推 出 跨 境 系 統 聯 網 。 這 是 香 港 與 深 圳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完 成 同 類 型 系 統 聯 網 的 延 伸 。 有 了 這 些 聯 繫 , 香 港 與 廣 東 省 及 深 圳 銀 行 在 港 元 及 美 元 方 面 的 支 付 能 以 更 安 全 和 更 有 效 率 的 方 式 進 行 。 年 內 , 與 廣 東 省 及 深 圳 的 即 時 支 付 結 算 系 統 聯 網 處 理 了 11 944 宗 交 易 , 總 值 相 當 於 逾 1,130 億 元 。

年 內 , 跨 境 聯 合 支 票 結 算 機 制 取 得 另 一 項 進 展 。 在 金 管 局 與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深 圳 市 中 心 支 行 的 合 作 下 , 現 行 深 圳 與 香 港 的 聯 合 支 票 結 算 機 制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擴 展 至 包 括 美 元 支 票 。 這 項 結 算 安 排 縮 短 了 由 香 港 銀 行 付 款 而 在 深 圳 兌 存 , 以 及 由 深 圳 銀 行 付 款 而 在 香 港 兌 存 的 美 元 支 票 的 結 算 時 間 。 廣 東 省 及 深 圳 與 香 港 的 港 元 支 票 雙 向 聯 合 結 算 機 制 早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六 月 全 面 實 施 , 把 機 制 擴 展 至 在 深 圳 的 美 元 支 票 , 反 映 基 礎 設 施 的 持 續 發 展 , 以 應 付 不 斷 增 加 的 跨 境 外 幣 結 算 需 求 。 年 內 , 經 這 些 聯 合 結 算 機 制 結 算 的 支 票 約 有 315 000 張 , 總 值 相 當 於 270 億 元 。

香 港 是 亞 洲 區 內 ( 日 本 除 外 ) 匯 聚 最 多 基 金 管 理 專 才 的 地 區 。 鑑 於 中 國 基 金 管 理 業 的 發 展 潛 力 , 以 香 港 作 為 基 地 的 基 金 經 理 正 積 極 尋 求 與 內 地 基 金 經 理 發 展 合 營 項 目 。 同 時 , 香 港 的 基 金 經 理 亦 已 開 始 探 索 其 他 途 徑 , 讓 投 資 者 可 把 握 內 地 市 場 所 提 供 的 機 遇 。 年 內 , 證 監 會 認 可 了 12 隻 其 回 報 與 中 國 A 股 市 場 表 現 掛 鈎 的 零 售 基 金 , 包 括 跟 隨 A 股 市 場 走 勢 的 交 易 所 買 賣 基 金 、 通 過 合 資 格 境 外 機 構 投 資 者 發 行 的 股 票 掛 鈎 投 資 工 具 而 間 接 投 資 於 A 股 市 場 的 基 金 , 以 及 其 上 升 潛 在 回 報 與 A 股 市 場 表 現 掛 鈎 的 保 證 基 金 。

香 港 的 個 人 人 民 幣 業 務

行 政 長 官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八 日 公 布 , 經 國 務 院 批 准 ,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已 同 意 為 香 港 開 辦 的 個 人 人 民 幣 銀 行 業 務 提 供 結 算 安 排 。 香 港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初 順 利 推 出 個 人 人 民 幣 業 務 。 香 港 銀 行 開 始 提 供 人 民 幣 存 款 、 兌 換 、 匯 款 及 銀 行 卡 服 務 。 截 至 年 底 , 在 香 港 的 人 民 幣 存 款 額 達 人 民 幣 120 億 元 。 內 地 旅 客 在 香 港 逐 漸 多 用 人 民 幣 扣 帳 卡 和 信 用 卡 , 而 截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, 用 信 用 卡 / 扣 帳 卡 消 費 和 提 取 現 金 累 積 總 額 達 29 億 元 。 平 均 每 宗 交 易 的 信 用 卡 / 扣 帳 卡 消 費 簽 帳 額 約 為 3,000 元 。

在 香 港 推 行 個 人 人 民 幣 業 務 不 但 促 進 了 跨 境 旅 遊 消 費 和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經 濟 融 合 , 而 且 還 加 強 了 香 港 銀 行 的 競 爭 力 和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吸 引 力 。 政 府 會 繼 續 與 內 地 有 關 當 局 討 論 香 港 進 一 步 發 展 人 民 幣 業 務 的 事 宜 。

香 港 作 為 內 地 的 國 際 集 資 中 心 及 環 球 投 資 平 台

政 府 致 力 充 分 利 用 香 港 市 場 的 有 利 條 件 , 包 括 流 動 資 金 額 高 、 法 律 制 度 完 善 、 資 訊 發 達 、 專 業 人 才 充 裕 、 接 近 內 地 市 場 等 等 , 為 尋 求 在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上 市 的 內 地 企 業 提 供 更 佳 服 務 。

內 地 市 場 的 急 速 發 展 帶 來 無 限 商 機 。 內 地 發 行 人 的 活 動 增 加 了 香 港 證 券 及 期 貨 市 場 的 廣 度 和 深 度 。 本 港 股 票 市 場 已 從 高 度 集 中 房 地 產 及 金 融 業 務 市 場 , 發 展 為 成 分 股 種 類 多 元 化 和 產 品 多 樣 化 的 市 場 。

香 港 已 成 為 內 地 企 業 最 重 要 的 國 際 集 資 中 心 。 截 至 年 底 , 有 304 家 內 地 企 業 在 香 港 上 市 ;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內 地 以 外 地 方 上 市 的 大 多 數 內 地 企 業 都 選 擇 在 聯 交 所 上 市 。 內 地 企 業 (H 股 、 紅 籌 股 及 民 營 企 業 ) 到 目 前 為 止 通 過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方 式 在 港 集 資 的 總 額 為 9,010 億 元 , 其 中 1,104 億 元 是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籌 集 的 。 過 去 11 年 , 在 聯 交 所 進 行 的 十 大 首 次 公 開 招 股 活 動 全 都 關 乎 內 地 企 業 。

除 股 票 市 場 外 , 內 地 企 業 也 通 過 發 行 債 券 、 項 目 融 資 及 銀 團 貸 款 在 香 港 集 資 。 內 地 企 業 在 香 港 要 取 得 如 合 併 和 收 購 , 以 及 重 組 顧 問 服 務 等 投 資 銀 行 服 務 , 也 非 常 方 便 。

作 為 知 名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, 香 港 擁 有 非 常 完 善 的 金 融 基 礎 設 施 、 先 進 金 融 設 施 和 符 合 國 際 水 平 的 規 管 制 度 。 此 外 , 香 港 也 是 亞 洲 最 主 要 的 資 產 管 理 中 心 之 一 。 最 重 要 的 是 , 香 港 匯 聚 了 本 地 及 來 自 海 外 很 多 不 同 地 方 的 金 融 服 務 人 才 , 他 們 具 備 豐 富 的 國 際 金 融 知 識 、 經 驗 和 視 野 , 並 且 累 積 了 不 少 服 務 內 地 企 業 的 經 驗 , 擁 有 優 厚 的 條 件 為 內 地 保 險 業 提 供 資 產 管 理 ( 包 括 風 險 管 理 和 分 散 投 資 ) 方 面 的 專 業 意 見 。

除 了 可 為 內 地 保 險 業 提 供 高 水 平 的 資 產 管 理 專 業 意 見 和 服 務 外 , 發 展 完 備 和 高 流 通 量 的 香 港 金 融 市 場 亦 為 內 地 保 險 業 提 供 理 想 的 投 資 平 台 。 香 港 的 金 融 市 場 提 供 很 多 高 質 素 和 高 流 通 性 的 產 品 , 包 括 股 票 、 衍 生 工 具 、 認 股 權 證 、 債 券 、 單 位 信 託 / 互 惠 基 金 、 股 票 基 金 、 債 券 基 金 、 指 數 基 金 、 保 證 基 金 、 對 沖 基 金 、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、 股 票 掛 鈎 票 據 、 交 易 所 買 賣 基 金 等 , 讓 投 資 者 按 本 身 可 承 受 風 險 和 對 回 報 的 要 求 選 擇 理 想 的 投 資 組 合 。 更 重 要 的 是 , 內 地 投 資 者 可 利 用 香 港 的 金 融 市 場 為 基 地 , 並 利 用 本 港 完 備 的 金 融 體 系 、 先 進 的 金 融 基 礎 設 施 和 多 方 面 的 專 業 人 才 , 進 行 全 球 性 的 投 資 , 以 提 高 投 資 回 報 和 分 散 風 險 。

為 進 一 步 加 強 溝 通 和 合 作 , 香 港 證 監 會 與 中 國 證 券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、 上 海 和 深 圳 的 交 易 所 , 以 及 香 港 交 易 所 定 期 舉 行 會 議 , 討 論 雙 方 關 注 的 課 題 。

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

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 ( 《 安 排 》 ) 第 一 階 段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實 施 , 以 及 《 安 排 》 補 充 協 議 ( 一 般 稱 為 《 安 排 》 第 二 階 段 ) 於 同 年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簽 訂 後 , 本 港 金 融 服 務 提 供 者 和 專 業 人 士 可 以 更 容 易 進 入 內 地 市 場 , 並 可 以 更 靈 活 地 在 內 地 經 營 業 務 。 《 安 排 》 的 實 施 不 但 令 香 港 對 市 場 用 家 更 具 吸 引 力 , 還 增 強 了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和 內 地 企 業 首 選 集 資 中 心 的 競 爭 優 勢 。

銀 行 業 方 面 , 《 安 排 》 第 一 階 段 把 香 港 銀 行 在 內 地 開 設 分 行 的 資 產 規 模 要 求 由 200 億 美 元 大 幅 降 低 至 60 億 美 元 , 令 更 多 香 港 銀 行 合 資 格 在 內 地 開 設 分 行 。 年 底 時 已 有 四 家 香 港 銀 行 利 用 資 產 規 模 要 求 降 低 的 時 機 在 內 地 設 立 分 行 , 使 在 內 地 設 有 分 行 的 本 地 註 冊 銀 行 增 至 16 家 。 截 至 年 底 , 這 些 銀 行 在 內 地 共 設 立 54 家 分 行 和 28 家 代 表 辦 事 處 。 《 安 排 》 可 讓 香 港 銀 行 及 早 為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作 好 準 備 。

根 據 《 安 排 》 第 一 階 段 , 在 申 請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時 , 香 港 銀 行 的 內 地 分 行 只 須 證 明 在 內 地 開 業 兩 年 以 上 , 而 其 他 外 地 銀 行 則 為 三 年 。 更 為 重 要 的 是 , 主 管 部 門 在 評 審 香 港 銀 行 的 盈 利 資 格 時 , 會 以 有 關 銀 行 在 內 地 所 有 分 行 的 整 體 盈 利 為 基 礎 , 而 並 非 像 評 審 外 地 銀 行 一 樣 , 以 個 別 分 行 的 盈 利 情 況 為 基 礎 。 截 至 年 底 , 香 港 銀 行 的 兩 家 內 地 分 行 已 根 據 《 安 排 》 第 一 階 段 申 請 這 類 優 惠 待 遇 , 並 獲 准 在 內 地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。

《 安 排 》 第 二 階 段 的 簽 訂 有 助 進 一 步 擴 展 香 港 銀 行 在 內 地 的 業 務 範 圍 。 根 據 《 安 排 》 第 二 階 段 , 由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起 , 香 港 銀 行 內 地 分 行 經 有 關 當 局 批 准 後 可 代 理 銷 售 保 險 產 品 。

香 港 銀 行 憑 藉 與 內 地 在 金 融 方 面 建 立 的 長 期 穩 固 關 係 , 加 上 環 球 金 融 方 面 的 完 備 專 門 知 識 , 應 能 在 內 地 進 一 步 擴 展 業 務 範 圍 , 並 有 助 滿 足 內 地 市 場 的 金 融 需 要 。

《 安 排 》 亦 讓 保 險 業 可 獲 得 特 別 的 優 勢 。 與 其 他 外 地 保 險 公 司 參 股 內 地 保 險 公 司 的 10% 最 高 股 比 相 比 , 香 港 保 險 公 司 的 比 率 提 高 至 24.9%, 這 是 本 港 向 前 跨 出 的 一 大 步 。 此 外 , 香 港 保 險 公 司 會 有 更 大 機 會 通 過 組 成 集 團 進 入 內 地 保 險 市 場 。 《 安 排 》 又 允 許 香 港 居 民 在 獲 得 內 地 保 險 從 業 資 格 並 受 聘 於 內 地 的 保 險 營 業 機 構 後 , 從 事 相 關 的 保 險 業 務 。

政 府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二 月 與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簽 訂 合 作 協 議 , 允 許 香 港 居 民 在 本 港 報 名 參 加 於 深 圳 舉 行 的 內 地 保 險 中 介 從 業 人 員 基 本 資 格 考 試 。 雙 方 亦 原 則 上 同 意 在 香 港 設 立 考 試 中 心 。 有 關 安 排 的 詳 情 會 在 適 當 時 候 公 布 。

在 會 計 業 方 面 , 關 於 對 已 持 有 內 地 註 冊 會 計 師 執 業 資 格 並 在 內 地 執 業 的 香 港 會 計 師 ( 包 括 合 夥 ) 每 年 在 內 地 的 工 作 時 間 要 求 , 比 照 內 地 註 冊 會 計 師 實 行 , 政 府 歡 迎 這 項 安 排 。 此 外 , 香 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在 內 地 臨 時 開 展 審 計 業 務 時 申 請 的 “ 臨 時 審 計 業 務 許 可 證 ” , 有 效 期 也 由 六 個 月 延 長 至 一 年 。

此 外 , 政 府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八 月 就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及 中 國 註 冊 會 計 師 協 會 的 專 業 資 格 課 程 , 與 內 地 財 政 部 簽 署 了 一 份 專 業 考 試 科 目 互 免 的 協 議 。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實 行 的 《 安 排 》 第 二 階 段 , 亦 會 進 一 步 擴 大 開 放 措 施 , 包 括 允 許 香 港 會 計 師 設 立 的 諮 詢 公 司 在 內 地 從 事 代 理 記 帳 業 務 ; 香 港 會 計 師 在 申 請 內 地 執 業 資 格 時 , 已 在 香 港 取 得 的 審 計 工 作 經 驗 會 視 作 等 同 於 內 地 審 計 工 作 經 驗 ; 以 及 允 許 符 合 條 件 的 香 港 居 民 參 加 有 關 的 內 地 會 計 專 業 技 術 資 格 考 試 。

中 國 證 監 會 與 香 港 證 監 會 在 根 據 《 安 排 》 第 一 階 段 承 諾 作 出 兩 地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互 認 的 安 排 後 , 香 港 共 有 169 名 應 試 者 通 過 了 在 三 月 舉 行 的 首 次 內 地 證 券 法 律 法 規 考 試 。 他 們 當 中 有 些 已 申 請 並 獲 頒 發 內 地 證 券 從 業 資 格 。 此 外 , 另 有 五 名 香 港 專 業 人 員 通 過 了 在 六 月 舉 行 的 內 地 期 貨 法 律 法 規 考 試 。 由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初 起 , 他 們 有 資 格 申 請 內 地 期 貨 從 業 資 格 。 在 《 安 排 》 第 二 階 段 下 , 內 地 同 意 允 許 符 合 中 國 證 監 會 規 定 的 香 港 證 監 會 持 牌 人 在 內 地 設 立 合 資 的 期 貨 經 紀 公 司 。 證 監 會 現 正 與 內 地 當 局 制 訂 有 關 細 節 。

 
頁 頂  
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