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和英文同为香港的法定语言。政府印发而关乎广大
市民的报告和刊物,均备有中英文本。政府会视乎需要和情
况,为多类正式会议提供即时传译服务。市民以中文来信,
政府会以中文回覆。

  政府继续加强向公务员推广使用中文的工作;政府的最
终目标,是培养中英文俱佳,以及普遍能操流利广东话、普
通话和英语的公务员 。法定语文事务署已开展一项探访计
划,与部门和职系首长讨论内部使用中文的进度。该署除了
印制中文写作手册和参考资料外,更制备了政府常用辞汇电
子版和常用公文格式范本,以协助公务员用中文撰写公文。
年内,政府耗资 6,030万元,为公务员购置电脑和安排公务
员接受中文文字处理的训练。

  一九九七年五月,双语法例谘询委员会完成任务,并宣
布法例翻译计划已大功告成;这项计划是推行双语司法制度
的基础。整套《香港法例》现已备有中文真确本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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