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入境者

  年内,共有 7名从内地来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被遣返内
地。从内地来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,是指那些来港前曾在内
地定居的越南人;当局认为,如果他们已经向内地政府寻求
庇护,并且获得收容,便不能再申请审定难民身分或在他国
定居。当局的政策是把他们视为非法入境者,并把他们遣返
内地 。 当局分别从陆路及以飞机把这些非法入境者分批遣
返。

    一九九五年,一些从内地来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就当局
把他们遣返内地一事,进行诉讼,反对该项决定,但遭高等
法院驳回。其后他们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,也被驳回。上诉
人继而向枢密院提出上诉,枢密院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
一日判上诉人胜诉。因此,当局须对这些从内地来港的越南
非法入境者进行甄别工作。

    一九九七年底时,滞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人数有 1 161
名。当局会同越南政府携手合作,合力阻截越南人非法进入
香港,并加快核实和遣返他们的程序。

    由来已久的越南船民问题很快便可结束,特区政府已全
面检讨越南难民、船民和非法入境者的政策,目的在于解决
剩余的越南难民和船民个案,以及加快核实和遣返越南非法
入境者的工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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