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的电讯政策是要鼓励竞争和维护消费者。 这些政策由电讯管理局局长推行。局长由电讯管理 局辅助,监管本港的电讯业,并执行有关法例,以 管制电讯服务的设立和运作。 年内,本港电讯业的重大发展计有:推出个人 通讯服务、为富竞争性的国际虚拟专用网络服务, 以及传真及数据国际简单分销服务签发牌照。业内 竞争日趋激烈,令消费者在电讯网络及营办商方面 有更多的选择,而服务发展会因应市场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