衞 通讯

   1986年宇宙空间法令1990年(香港)令》已予本地化,
成为《外层空间条例》。该条例为发射衞星和操作外层空间
物体设立发牌机制。

    两间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获发给 《 外层空间条例 》 牌
照。亚太通信衞星有限公司在十月,成功发射了该公司第三
枚衞星 "亚太衞星IIR号"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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