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英联合声明》清楚界定了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职能 和角色。根据《联合声明》的协定,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在二 零零零年一月一日之前会继续运作,并举行会议。 联合联络小组在过渡前举行了 40次全体会议 ,其中16 次在香港举行,13 次在伦敦,11 次在北京。此外,专家小 组定期举行会议,在不同领域也有非正式的接触,范围非常 广泛。政权交接之后,联合联络小组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 及三日,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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