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挖掘工程
港的公路除供车辆和行人使用外,也敷设了各种公用
设施,如水管、煤气喉管、污水渠、电缆和电话线等。为应
付公用设施及维修工程方面日益增加的需求,公用事业公司
须经常挖掘行车道和行人路,以便敷设更多喉管、电缆及管
道,以及进行修理工程。年内,每日约有 140项新道路挖掘
工程展开,均由路政署透过许可证制度统筹和管制。这个制
度规定公用事业公司进行工程时,必须符合既定标准,并须
在指定限期内完工。
为了更有效统筹这些工程,并尽量避免妨碍交通,路政
署每月均召开一次道路挖掘统筹委员会会议,与各公用事业
公司、警方及运输署人员商议有关事宜。年内,当局发展了
一套电脑化公用事业管理系统,用以改善统筹工作,并尽量
减少对道路使用者造成滋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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