貿易署
貿易署負責香港對外通商關係。該署執行各項貿易政策
及協議,並辦理進出口簽證和產地來源簽證。
貿易署轄下設有 5個部門:多邊貿易部負責香港的對外
多邊貿易關係,例如參與世貿和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﹙經合
組織﹚。區域合作組織部則處理與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論壇
﹙亞太經合﹚、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有關的事務。此外,區
域合作組織部也負責處理多邊的市場進入和政府採購事務。
亞洲及美洲部和歐洲部負責處理香港與各有關地區貿易
夥伴的雙邊貿易關係,工作包括進行貿易談判、實施紡織品
協議、搜集和發佈資料,使本港認識到可能影響本港對外貿
易的種種發展,尤其是有關本港主要市場所採取的貿易政策
及措施。此外,歐洲部還須負責辦理多邊的反傾銷、產地來
源規則、競爭和投資事務。
制度部負責執行紡織品出口管制制度、貿易署簽證制度
電腦化計劃、產地來源簽證、非紡織品進出口簽證、食米管
制方案,以及一般服務等。
貿易署對外貿易關係的工作,由香港政府 10 個駐海外
的經濟貿易辦事處協助執行。這些海外辦事處均由工商局管
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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