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期發展

   香港在開埠初期,發展並不順利,不良分子麇集,罪行
猖獗,熱病和颱風威脅居民的生命財產,但仍然有很多華人
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 。 香港在一八五一年時有人口
32 983人 ( 華人佔31 463人 ) , 一九三一年增至878 947
人( 華人佔859 425人 )。

    香港的華人只求當局不加以干擾,故在港英政府的開明
統治下,均能安居樂業。香港漸漸成為中國移民的聚居地,
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。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船,在一
八六零年有 2 889 艘,一九三九年增至 23 881艘。香港主
要與中國通商,故不得不順應中國習慣,於一八六二年採用
銀元制。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時,香港也隨而改
變幣制。

   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形式,總督由英廷任
命,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由政府委任,大半屬官守議員。一八
五零年委出第一批立法局非政府人員的議員,至一八八零年
才有華人議員 ( 新加坡出生的律師伍才(又名伍廷芳) ) ;
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政府人員的議員,而華人議員則
於一九二六年始獲委出 (周壽臣爵士)。 長期以來,本港兩
個選舉團體 ── 香港總商會和非官守太平紳士,有權各自
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,但這項安排已於一九七二年終止。

    在港居留的英國人曾數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,但英廷一
直不予首允 , 稱香港華人佔多數,不會由少數歐籍人士統
治。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衞生局,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以選
舉方式選出部分成員。衞生局其後於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
局。

    最初香港政府有意從內地借調官員管理華人,但這種並
行的政制,從未認真施行,其後因罪案日多,終於在一八六
五年廢除這個制度,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取代。是年
英廷大幅修訂香港總督的訓令,規定 "任何法例若對亞、非
裔人士有所禁制,而歐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" ,總督均不得
批准施行。政府把香港當作開放的營商貿易之地,採取 "放
任政策",一切秉公辦理。

    香港開埠以後,公用事業相繼開辦,計有一八六一年成
立的香港中華煤氣公司、一八八五年的山頂纜車公司、一八
八九年的香港電燈公司、一九零三年的中華電力公司、一九
零四年的電車公司等。當年由政府營辦的九廣鐵路,則建於
一九一零年。自一八五一年起,香港陸續進行填海工程,較
重要的是一九零四年完成的中環填海工程,增闢遮打道、干
諾道和德輔道;此外,還有在一九二一至二九年間進行的灣
仔填海工程。

    一八四七年,香港政府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,補助中
文學校的經費;一八七三年,主要由教會營辦的學校也納入
政府補助計劃內。中國醫學院在一八八七年成立時,有學生
兩名,其中包括孫中山先生。該學院在一九一一年擴展成為
香港大學,開設文學院、工學院和醫學院。

    自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推翻滿清政府後,中國長期動盪
不安,很多華人來港避亂。中國雖曾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,
但未能藉《凡爾賽和平條約》收回德國在山東的租借地,加
以戰後國民黨推行急進的政策,人民充滿愛國思想,排外情
緒高漲,故此動盪局面一直持續。

    中國人民力求廢除外國憑藉條約所取得的一切特權,因
此實行抵制外國貨。不安的局勢延及香港,一九二二年遂發
生海員罷工,其後遭受廣州的壓力,在一九二五至二六年間
演變為大罷工。該次風潮雖然逐漸平息,但香港居民的生活
已備受打擊 。 當時,英國在中國境內擁有最大量的外資利
益,因而成為排外運動的主要目標,但不久反日情緒取而代
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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