墳場和火葬場

   香港寸金尺土,政府提倡以火葬的方式殮葬死者,鼓勵
市民放棄土葬。年內,全港死亡人數之中,超過八成( 區署
數字 )採用火葬。埋在公眾墳場的死者遺骸須於下葬 6年後
掘出,隨即火葬或安置於金塔墳場。

    臨時市政局在九龍設有一所公眾殯儀館,為貧苦大眾提
供免費殯儀服務。該殯儀館有 3個儀式禮堂,免費供市民使
用。臨時市政局管理 5個公眾墳場及兩個公眾火葬場,並監
察 18 個私營墳場。本港設有兩個國殤紀念墳場,由英聯邦
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。

    區域市政總署負責管理新界區 4個公眾火葬場和 6個公
眾墳場。此外,區署也負責監管 10個私營墳場和 6 個私營
火葬場。葵湧、富山、長洲、和合石、南丫島和坪洲均設有
靈灰安置所,供安放火化後的骨灰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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