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2005
*
* *
搜尋 *
*
章次 11:房屋*
   
 
*
*
*
前 言
列印
*

自 政 府 為 房 屋 政 策 重 新 定 位 後 ,
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亦 加 以 配 合 , 重 新 調 整 其
工 作 。 房 屋 委 員 會 已 停 止 進 行 各 項 資 助
自 置 居 所 計 劃 , 並 把 轄 下 180 項 零 售 和 停 車 場
設 施 分 拆 出 售 。 房 屋 委 員 會 現 時 專 注 的
核 心 職 能 , 是 為 沒 有 能 力 租 住 私 人 樓 宇 的
人 士 提 供 資 助 租 住 房 屋 。

政 府 的 政 策 是 為 沒 有 能 力 租 住 私 人 樓 宇 的 低 收 入 家 庭 提 供 資 助 租 住 公 屋 。 目 前 , 香 港 約 有 31% 的 人 口 居 於 租 住 公 屋 , 另 有 18% 居 於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。 截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, 本 港 共 有 2 451 300 個 房 屋 單 位 , 其 中 720 300 個 為 租 住 公 屋 註 一 、 390 500 個 為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、 1 340 600 個 為 私 營 房 屋 單 位 。

二 零 零 五 至 零 六 年 度 房 屋 方 面 的 公 共 開 支 修 訂 預 算 為 159 億 元 , 佔 公 共 開 支 總 額 的 6.3%。

註 一 包 括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租 住 公 屋 和 中 轉 房 屋 , 以 及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轄 下 的 租 住 公 屋 。

 

  *
  頁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