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入 侵 紅 火 蟻 於 二 零 零 五
年 一 月 首 次 在 天 水 圍 被 發 現 後 , 政 府 有 關 部
門 即 合 力 清 除 其 管 轄 的 地 方 或 處 所 內 發 現 的
紅 火 蟻 。 截 至 年 底 , 被 發 現 的 蟻 丘 約 有 2 300
個 , 分 布 於 新 界 北 和 大 嶼 山 逾 90 處 地 點 。 當
局 的 初 步 評 估 顯 示 , 紅 火 蟻 已 在 本 港 存 在 一
段 時 間 , 而 紅 火 蟻 的 出 現 似 乎 與 在 本 港 種 植
從 內 地 入 口 的 附 有 泥 土 的 幼 樹 苗 或 植 物 有 關
。
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提 供 有
關 防 治 紅 火 蟻 的 技 術 支 援 和 樣 本 鑑 定 服 務 ,
又 發 放 紅 火 蟻 的 防 治 技 術 和 相 關 資 料 , 並 就
紅 火 蟻 的 監 察 和 處 理 , 向 本 地 農 民 提 供 意 見
。 該 署 更 建 立 了 一 個 地 理 信 息 系 統 , 以 製 備
紅 火 蟻 在 本 港 的 分 布 圖 。
此 外 , 漁 護 署 成 立 了 一
個 由 本 地 滅 蟲 專 家 、 政 府 官 員 和 大 學 研 究 人
員 組 成 的 專 家 小 組 , 就 有 關 防 治 紅 火 蟻 的 事
宜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。 為 防 止 紅 火 蟻 進 入 本 港
, 漁 護 署 巡 查 了 全 港 逾 500 個 苗 圃 花 園 , 並
在 邊 境 檢 驗 了 1 600 輛 從 內 地 運 載 帶 泥
植 物 進 入 本 港 的 貨 車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