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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 府 承 諾 取 締 繁 瑣 規 則 和
簡 化 規 管 , 以 促 進 並 維 持 本 港 充 滿 生 機 的 營
商 環 境 。 二 零 零 四 年 一 月 , 政 府 成 立 了 由 政
界 、 商 界 、 勞 工 界 和 學 術 界 代 表 , 以 及 有 關
的 決 策 局 局 長 組 成 的 經 濟 及 就 業 委 員 會 。 委
員 會 及 其 轄 下 的 方 便 營 商 小 組 , 就 方 便 營 商
的 計 劃 提 供 指 導 。 在 委 員 會 的 指 導 下 , 政 府
進 行 規 管 檢 討 和 採 取 措 施 , 使 政 府 規 例 及 程
序 更 利 於 商 界 運 作 , 並 減 低 商 界 因 遵 從 政 府
規 例 及 程 序 的 成 本 負 擔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政 府
完 成 或 展 開 了 24 項 研 究 項 目 ( 特 別 是 對 建 造
、 地 產 、 零 售 及 娛 樂 行 業 產 生 影 響 的 規 管 架
構 的 研 究 ), 並 落 實 約 40 項 改 善 建 議 。
經 濟 及 就 業 委 員 會 在 二
零 零 五 年 十 二 月 的 會 議 上 , 就 委 員 會 的 角 色
進 行 檢 討 。 委 員 認 為 應 採 用 較 為 集 中 焦 點 的
方 式 , 成 立 一 個 專 責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, 以 替 代
經 濟 及 就 業 委 員 會 , 來 推 行 有 關 方 便 營 商 的
工 作 。 經 濟 及 就 業 委 員 會 其 後 於 二 零 零 五 年
十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解 散 。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轄 下
經 濟 分 析 及 方 便 營 商 處 的 方 便 營 商 部 , 過 去
負 責 支 援 經 濟 及 就 業 委 員 會 、 其 下 的 小 組 及
各 工 作 小 組 的 工 作 , 現 在 則 負 責 統 籌 並 推 行
政 府 的 各 項 方 便 營 商 措 施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