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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 境 污 染 , 无 分 地 域 。 近
20 年 来 , 粤 港 一 直 协 力 处 理 环 境 问 题 , 并 于
二 零 零 零 年 成 立 粤 港 持 续 发 展 与 环 保 合 作 小
组 , 加 强 双 方 的 合 作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十 二 月 ,
合 作 小 组 举 行 了 第 六 次 会 议 , 检 讨 各 项 合 作
措 施 的 推 行 情 况 和 讨 论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工 作 计
划 。
粤 港 双 方 政 府 拟 备 了 珠
江 三 角 洲 区 域 空 气 质 素 管 理 计 划 , 以 一 九 九
七 年 为 参 照 基 准 , 期 望 在 二 零 一 零 年 或 之 前
把 区 内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减 少 20% 至 55%。 两 地 政
府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十 一 月 啓 动 一 个 覆 盖 整 个 珠
江 三 角 洲 区 域 、 拥 有 16 个 监 测 站 的 区 域 空 气
监 测 网 络 , 并 开 始 公 布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。
粤 港 亦 正 研 究 设 立 珠 江 三 角 洲 火 力 发 电 厂 排
污 交 易 试 验 计 划 , 有 关 细 则 预 期 于 二 零 零 六
年 内 敲 定 。 与 此 同 时 , 深 港 两 地 政
府 现 正 在 后 海 湾 执 行 一 项 为 期 15 年 的 水 污 染
控 制 联 合 实 施 方 案 , 以 逐 步 减 少 湾 内 污 染 负
荷 , 期 望 在 二 零 一 五 年 前 令 后 海 湾 回 复 洁 净
清 新 的 面 貌 。 双 方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开 始 检
讨 联 合 实 施 方 案 , 以 评 估 方 案 的 成 效 和 制 订
所 需 的 增 补 措 施 。 检 讨 工 作 将 于 二 零 零 七 年
年 初 完 成 。 在 区 域 层 面 上 , 由 粤 港 两 地 政 府
联 手 开 发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模 型 将 于 二 零 零
六 年 完 成 , 为 两 地 政 府 进 入 珠 江 三 角 洲 河 口
水 质 管 理 合 作 的 下 一 阶 段 , 提 供 分 析 工 具 及
必 要 的 科 学 依 据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