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学
制
经 过 多 年 讨 论 , 社 会 人
士 普 遍 认 同 三 年 高 中 、 四 年 大 学 的 制 度 最 能
符 合 本 港 学 生 的 利 益 。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月 , 教
育 统 筹 局 就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学 制 的 设 计 蓝
图 、 实 施 时 间 和 财 政 安 排 , 展 开 了 为 期 三 个
月 的 谘 询 。
在 谘 询 期 间 , 绝 大 多 数
人 支 持 建 议 学 制 所 订 定 的 大 方 向 及 目 标 。 教
育 统 筹 局 收 到 各 界 的 意 见 后 , 在 二 零 零 五 年
五 月 发 表 题 为 《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学 制 ── 投
资 香 港 未 来 的 行 动 方 案 》 的 报 告 , 制 定 改 革
的 未 来 路 向 。 报 告 除 了 总 结 谘 询 的 结 果 , 更
综 合 各 界 就 新 学 制 大 方 向 达 成 的 共 识 , 以 及
勾 划 课 程 改 革 的 发 展 路 向 。
鉴 于 改 革 工 作 繁 复 , 影
响 深 远 , 政 府 将 制 订 各 新 高 中 科 目 的 课 程 及
评 核 指 引 , 并 扩 大 专 业 发 展 计 划 及 校 本 支 援
服 务 , 以 提 升 教 师 和 校 长 推 行 改 革 的 能 力 。
各 大 学 将 于 二 零 一 二 年 九 月 开 始 提 供 四 年 制
学 士 学 位 课 程 。
教 学 语 言 及 中 学 学
位 分 配 办 法 检 讨
二 零 零 五 年 二 月 三 日 至
七 月 二 日 , 教 育 统 筹 委 员 会 辖 下 的 检 讨 中 一
派 位 机 制 及 中 学 教 学 语 言 工 作 小 组 , 进 行 了
为 期 五 个 月 的 谘 询 , 搜 集 公 众 对 中 学 教 学 语
言 及 中 一 派 位 机 制 长 远 安 排 的 意 见 。 二 零 零
五 年 十 二 月 , 政 府 接 纳 教 统 会 提 交 的 《 检 讨
中 学 教 学 语 言 及 中 一 派 位 机 制 报 告 》 。
政 府 已 决 定 , 修 订 的 中
学 教 学 语 言 安 排 会 在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开 始 实
行 , 而 母 语 将 继 续 作 为 中 学 的 主 要 教 学 语 言
, 但 须 同 时 提 升 学 生 的 英 语 能 力 。 一 如 以 往
, 个 别 学 校 如 欲 以 英 语 授 课 , 必 须 在 学 生 能
力 、 教 师 能 力 及 支 援 措 施 三 方 面 符 合 既 定 的
条 件 , 并 须 接 受 每 六 年 进 行 一 次 的 检 视 , 以
确 保 质 素 。 在 培 育 学 生 两 文 三 语 能 力 方 面 ,
提 升 英 语 能 力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环 。 因 此 , 学
校 无 论 采 用 哪 种 教 学 语 言 , 都 应 致 力 提 升 学
生 的 英 语 能 力 。
修 订 的 中 一 派 位 机 制 适
用 于 二 零 零 七 年 九 月 及 以 后 升 读 中 一 的 学 生
。 根 据 修 订 安 排 , 学 校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的 比 例
将 会 提 高 , 而 家 长 在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和 统 一 派
位 阶 段 的 学 校 选 择 亦 会 增 加 。
小 学 推 行 专 科 教 学
由 二 零 零 五 至 零 六 学 年
起 , 政 府 向 官 立 及 资 助 类 别 小 学 提 供 额 外 资
源 , 为 推 行 专 科 教 学 作 出 支 援 。 中 、 英 、 数
三 科 的 教 师 将 可 专 注 教 授 本 身 专 长 的 科 目 ,
俾 能 深 化 教 学 知 识 和 发 展 专 业 才 能 , 藉 以 提
升 学 与 教 的 成 效 。
资 助 学 校 设 立 法 团
校 董 会
《 2004 年 教 育 ( 修 订 )
条 例 》 已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生 效 。 所 有
资 助 学 校 的 办 学 团 体 必 须 在 二 零 零 九 年 七 月
一 日 或 之 前 , 就 属 下 每 所 资 助 学 校 提 交 法 团
校 董 会 章 程 草 稿 , 以 便 设 立 法 团 校 董 会 管 理
学 校 。 法 团 校 董 会 须 包 括 下 列 所 有 主 要 相 关
人 士 : 办 学 团 体 代 表 、 校 长 、 社 会 人 士 、 经
选 举 产 生 的 家 长 、 教 员 及 校 友 代 表 , 以 及 独
立 校 董 。 法 团 校 董 会 领 导 学 校 发 展 并 参 与 学
校 决 策 , 以 提 高 学 校 运 作 的 透 明 度 和 加 强 问
责 。
自 上 述 条 例 生 效 后 , 教
育 统 筹 局 已 进 行 多 项 支 援 措 施 , 协 助 学 校 设
立 法 团 校 董 会 。 这 些 措 施 包 括 拟 订 章 程 样 本
及 指 引 、 为 设 立 法 团 校 董 会 而 提 供 网 上 法 律
谘 询 服 务 、 为 校 董 提 供 培 训 、 为 法 团 校 董 会
和 校 董 提 供 责 任 保 险 、 拟 备 财 务 管 理 手 册 ,
以 及 提 供 一 笔 过 现 金 津 贴 。 设 有 法 团 校 董 会
的 学 校 在 运 用 拨 款 方 面 亦 享 有 较 大 弹 性 。 截
至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, 共 有 37 所 资 助 学 校 设 有
法 团 校 董 会 , 并 有 166 所 学 校 承 诺 在 二 零 零
五 至 零 六 学 年 设 立 法 团 校 董 会 。
设 立 资 历 架 构
行 政 会 议 于 二 零 零 四 年
二 月 通 过 设 立 跨 界 别 的 资 历 架 构 及 相 关 的 质
素 保 证 机 制 , 藉 终 身 学 习 提 升 本 港 的 人 力 质
素 。 资 历 架 构 是 一 个 分 为 七 级 的 资 历 等 级 制
度 , 用 以 整 理 和 支 持 学 术 教 育 、 职 业 教 育 和
持 续 教 育 方 面 的 资 历 , 并 按 照 一 套 级 别 标 准
予 以 分 级 。 所 有 资 历 必 须 通 过 质 素 保 证 程 序
, 才 可 获 得 资 历 架 构 认 可 。
为 确 保 资 历 及 相 关 培 训
能 切 合 业 界 的 需 要 , 教 育 统 筹 局 现 正 为 不 同
行 业 成 立 行 业 培 训 谘 询 委 员 会 , 藉 以 为 该 等
行 业 制 订 能 力 标 准 说 明 , 作 为 培 训 机 构 设 计
课 程 时 的 基 础 。 至 今 , 教 育 统 筹 局 已 为 印 刷
及 出 版 业 、 钟 表 业 、 中 式 饮 食 业 、 美 发 业 、
物 业 管 理 业 、 机 电 业 、 珠 宝 业 、 资 讯 科 技 及
通 讯 业 、 汽 车 业 等 九 个 行 业 成 立 行 业 培 训 谘
询 委 员 会 。
教 育 统 筹 局 已 委 托 香 港
学 术 评 审 局 负 责 确 保 资 历 架 构 下 各 教 育 及 培
训 机 构 所 颁 授 资 历 的 质 素 及 可 信 性 , 但 具 有
自 行 评 审 资 格 的 院 校 及 其 持 续 教 育 部 门 所 颁
发 的 资 历 除 外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