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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 《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》 的 规 定 , 各 国 政 府 有 责
任 确 保 儿 童 和 成 年 人
认 识 公 约 订 明 的 权 利 , 并 确 保 儿 童 有 机 会 就
影 响 他 们 权 益 的 事 项 表 达 意 见 。 为 此 , 政 府
以 简 明 形 式 印 制 了 有 关 的 小 册 子 , 让 儿 童 容
易 明 白 公 约 内 容 , 同 时 又 与 非 政 府 机 构 合 作
, 资 助 各 项 活 动 , 加 强 市 民 对 儿 童 权 利 的 认
识 。 这 些 活 动 包 括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为 庆 祝 公 约
生 效 十 周 年 而 举 办 的 “ 儿 童 大 使 计 划 ” , 以
及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设 立 的 “ 儿 童 议 会 ” 。 议 会
自 成 立 以 来 , 每 年 举 行 会 议 一 次 。 此 外 , 政
府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设 立 了 “ 儿 童 权 利 论 坛 ” ,
以 提 供 正 式 途 径 让 儿 童 代 表 可 与 政 府 人 员 沟
通 。 上 述 各 项 措 施 配 合 得 宜 , 当 局 会 继 续 加
以 推 行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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