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 人 证 件

入 境 事 务 处 严 密 监 管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的 签 发 事 宜 。 根 据 《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护 照 条 例 》 , 只 有 属 中 国 公 民 并 持 有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证 的 香 港 居 民 , 才 有 资 格 申 请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。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具 有 先 进 的 防 伪 设 计 ; 为 了 精 益 求 精 , 进 一 步 加 强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的 防 伪 功 能 , 入 境 事 务 处 将 于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推 出 改 良 版 的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。

申 请 书 可 亲 身 或 用 邮 递 方 式 递 交 。 海 外 的 申 请 人 可 通 过 当 地 就 近 的 中 国 驻 外 国 使 领 馆 , 把 申 请 书 交 予 入 境 事 务 处 。 特 区 护 照 全 部 由 入 境 事 务 处 集 中 在 香 港 制 备 , 在 香 港 或 有 关 的 中 国 驻 外 国 使 领 馆 领 取 。 年 内 , 入 境 事 务 处 共 收 到 416 744 份 申 请 书 , 当 中 包 括 3 789 份 海 外 申 请 书 。

香 港 特 区 护 照 上 诉 委 员 会 于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七 日 成 立 , 负 责 处 理 因 申 请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遭 拒 绝 而 提 出 的 上 诉 。 年 内 , 委 员 会 共 接 获 15 宗 上 诉 个 案 。

年 内 , 特 区 政 府 致 力 进 行 游 说 工 作 , 为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争 取 免 签 证 入 境 待 遇 , 成 绩 令 人 鼓 舞 。 政 府 为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向 中 欧 和 东 欧 国 家 争 取 到 免 签 证 入 境 待 遇 。 此 外 , 一 些 中 东 国 家 也 同 意 给 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“ 落 地 签 证 ” 的 待 遇 。

为 使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享 有 更 方 便 的 出 入 境 安 排 , 特 区 政 府 把 游 说 工 作 扩 展 至 中 南 美 洲 等 国 家 。 年 底 时 , 有 124 个 国 家 / 地 区 同 意 给 予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免 签 证 入 境 待 遇 。 政 府 会 继 续 游 说 其 他 国 家 , 让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持 有 人 可 以 享 有 最 大 的 旅 游 方 便 。

为 了 巩 固 香 港 与 欧 洲 共 同 体 的 合 作 关 系 ,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率 领 代 表 团 于 五 月 应 邀 前 往 布 鲁 塞 尔 , 与 欧 洲 共 同 体 商 讨 加 强 联 系 并 促 进 国 际 间 的 合 作 , 以 便 更 有 效 地 打 击 使 用 伪 证 及 非 法 移 民 问 题 。

入 境 事 务 处 又 负 责 签 发 签 证 身 分 书 和 回 港 证 等 其 他 旅 行 证 件 。 签 证 身 分 书 是 国 际 旅 行 证 件 , 有 效 期 为 七 年 , 不 符 合 资 格 领 取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但 又 无 法 领 取 其 他 国 家 护 照 或 旅 行 证 件 的 香 港 居 民 , 均 可 申 领 。 回 港 证 是 香 港 居 民 往 来 内 地 和 澳 门 特 区 的 旅 行 证 件 。 年 内 , 入 境 事 务 处 签 发 了 39 086 本 签 证 身 分 书 及 127 336 本 回 港 证 。

入 境 事 务 处 也 负 责 签 发 香 港 居 民 身 分 证 。 身 分 证 有 两 类 ∶ 发 给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权 人 士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证 , 以 及 发 给 没 有 居 留 权 人 士 的 香 港 身 分 证 。 年 内 签 发 的 身 分 证 共 有 526 857 张 , 其 中 284 775 张 发 给 新 来 港 人 士 和 年 满 11 岁 或 18 岁 的 香 港 居 民 、 210 692 张 发 给 因 遗 失 或 损 坏 身 分 证 或 须 更 改 个 人 资 料 而 申 请 补 领 身 分 证 的 人 士 。

政 府 现 正 准 备 于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中 为 香 港 居 民 签 发 新 一 代 身 分 证 , 其 后 并 展 开 为 期 四 年 安 排 全 港 市 民 换 领 新 身 分 证 的 工 作 。 新 身 分 证 会 采 用 智 能 卡 的 模 式 , 配 以 最 先 进 的 科 技 , 使 身 分 证 更 安 全 稳 妥 , 难 以 伪 造 。 持 证 人 的 个 人 资 料 , 将 以 激 光 技 术 刻 蚀 于 身 分 证 卡 面 上 , 而 持 证 人 的 一 对 拇 指 指 纹 模 板 及 相 片 , 经 先 进 的 加 密 技 术 处 理 后 , 将 储 存 于 身 分 证 的 晶 片 内 。 这 样 , 入 境 事 务 处 便 可 借 助 指 纹 鉴 证 技 术 , 快 捷 地 核 实 持 证 人 的 身 分 , 并 为 日 后 推 行 旅 客 自 助 出 入 境 检 查 系 统 及 车 辆 自 动 出 入 境 检 查 系 统 作 好 准 备 。 预 计 这 两 个 系 统 投 入 运 作 后 , 入 境 事 务 处 可 开 放 更 多 柜 枱 为 出 入 境 旅 客 服 务 , 从 而 缩 短 各 个 管 制 站 旅 客 轮 候 的 时 间 。

持 证 人 还 可 选 择 把 智 能 身 分 证 用 作 图 书 证 及 驾 驶 执 照 。 邮 政 署 会 免 费 把 数 码 证 书 载 入 智 能 身 分 证 的 晶 片 内 , 使 持 证 人 能 享 用 多 元 化 的 电 子 政 府 服 务 , 以 及 稳 妥 地 进 行 其 他 电 子 交 易 。 此 外 , 晶 片 内 会 预 留 空 间 , 以 开 拓 其 他 可 行 的 用 途 , 如 电 子 钱 包 等 。 推 行 智 能 身 分 证 计 划 , 有 助 政 府 利 用 智 能 卡 技 术 , 为 市 民 提 供 更 有 效 率 、 更 高 质 素 和 更 具 增 值 效 益 的 服 务 。 这 项 计 划 也 使 香 港 在 提 升 整 体 资 讯 基 建 方 面 迈 出 一 大 步 , 有 助 推 动 电 子 商 贸 , 并 在 创 新 科 技 上 保 持 领 先 的 地 位 。

这 个 计 划 在 二 零 零 一 / 零 二 至 二 零 零 七 / 零 八 年 期 间 推 行 , 为 期 七 年 , 预 算 总 开 支 约 为 28 亿 元 , 包 括 非 经 常 及 经 常 开 支 。 新 的 身 分 证 签 发 系 统 现 正 处 于 开 发 阶 段 。 鉴 于 市 民 对 资 料 私 隐 表 示 关 注 , 政 府 采 取 了 一 套 全 面 策 略 , 从 技 术 、 法 例 及 工 作 程 序 方 面 入 手 , 加 强 保 障 个 人 资 料 。 立 法 会 的 法 案 委 员 会 现 正 审 议 政 府 所 提 交 的 法 例 修 订 草 案 。 政 府 有 信 心 , 无 论 在 质 素 、 保 安 还 是 资 料 私 隐 方 面 , 全 新 的 智 能 身 分 证 都 能 达 到 最 高 水 平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