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 政 公 署

廉 政 公 署 是 专 责 打 击 贪 污 的 独 立 机 构 , 并 不 隶 属 于 政 府 公 务 员 架 构 , 廉 政 专 员 直 接 向 特 区 行 政 长 官 负 责 。

年 内 , 廉 署 继 续 有 效 运 作 , 以 三 管 齐 下 的 策 略 , 从 调 查 、 防 贪 、 社 区 教 育 三 方 面 打 击 贪 污 。 廉 署 除 了 严 执 法 纪 打 击 贪 污 外 , 还 致 力 向 工 商 行 业 、 政 府 部 门 和 公 共 机 构 推 广 廉 洁 文 化 , 并 针 对 个 别 行 业 的 情 况 , 提 供 切 合 需 要 的 防 贪 建 议 。

年 内 , 廉 署 向 多 个 界 别 , 包 括 金 融 业 、 保 险 业 和 公 务 员 推 行 防 贪 工 作 , 以 维 持 香 港 社 会 廉 洁 公 平 的 营 商 环 境 。

贪 污 情 况

二 零 零 二 年 , 廉 署 共 接 获 4 371 宗 贪 污 举 报 ( 不 包 括 与 选 举 有 关 的 举 报 ), 较 二 零 零 一 年 微 跌 2%。 其 中 涉 及 政 府 部 门 的 举 报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的 1 587 宗 , 上 升 至 1 638 宗 ; 有 关 私 营 机 构 及 公 共 机 构 的 举 报 分 别 有 2 403 宗 及 330 宗 , 去 年 则 分 别 有 2 542 宗 及 347 宗 。 年 内 接 获 的 贪 污 举 报 中 , 可 追 查 个 案 占 74%。

调 查

二 零 零 二 年 , 负 责 调 查 工 作 的 执 行 处 继 续 以 主 动 出 击 的 策 略 , 揭 发 贪 污 案 件 。 该 处 通 过 联 络 小 组 与 各 个 纪 律 部 队 保 持 紧 密 联 系 , 并 与 政 府 其 他 部 门 、 监 管 机 构 及 主 要 行 业 建 立 良 好 沟 通 渠 道 , 合 力 打 击 贪 污 。

近 年 由 于 经 济 不 景 , 廉 署 接 获 的 贪 污 举 报 数 目 持 续 偏 高 , 但 增 幅 已 见 放 缓 。 执 行 处 继 续 竭 尽 所 能 , 彻 底 调 查 每 宗 贪 污 案 件 , 务 求 将 贪 污 分 子 绳 之 于 法 。

执 行 处 年 内 侦 破 了 多 宗 严 重 案 件 , 包 括 信 用 状 诈 骗 、 投 资 及 银 行 诈 骗 、 承 判 合 约 及 投 标 舞 弊 、 保 险 诈 骗 、 清 洗 黑 钱 、 公 职 人 员 行 为 失 当 , 以 及 涉 及 公 务 员 的 贪 污 案 件 等 。

年 内 , 廉 署 根 据 律 政 司 的 指 示 , 共 检 控 604 人 , 另 有 116 人 被 警 诫 。 年 底 时 , 执 行 处 正 在 处 理 的 案 件 有 1 473 宗 , 当 中 愈 来 愈 多 个 案 反 映 出 贪 污 手 法 日 趋 复 杂 。

防 贪

防 止 贪 污 处 专 责 研 究 政 府 部 门 和 公 共 机 构 的 工 作 常 规 和 程 序 , 找 出 贪 污 漏 洞 , 提 出 建 议 改 善 工 作 方 法 , 以 减 少 潜 在 的 贪 污 机 会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防 贪 处 完 成 了 105 份 审 查 报 告 , 集 中 研 究 贪 污 风 险 较 高 的 工 作 范 畴 , 包 括 采 购 与 投 标 、 政 府 基 金 管 理 、 合 约 管 理 、 执 法 、 发 牌 与 注 册 程 序 。 执 行 处 在 调 查 案 件 的 过 程 中 所 揭 发 的 问 题 , 防 贪 处 会 优 先 跟 进 , 尽 快 堵 塞 贪 污 漏 洞 , 防 止 再 有 人 乘 机 犯 案 。

该 处 也 通 过 288 项 谘 询 工 作 , 于 政 府 部 门 和 公 共 机 构 制 定 法 例 、 程 序 或 政 策 时 , 迅 速 提 供 防 贪 意 见 。 另 外 , 该 处 又 为 防 贪 法 例 涵 盖 的 所 有 公 共 机 构 制 定 或 检 讨 了 员 工 操 守 守 则 。

私 营 机 构 方 面 , 防 贪 处 年 内 为 多 家 公 司 提 供 共 334 次 免 费 和 保 密 的 防 贪 谘 询 服 务 , 协 助 他 们 改 善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以 及 制 定 员 工 操 守 守 则 。

年 内 , 该 处 继 续 编 制 《 防 贪 锦 囊 》 手 册 , 就 不 同 范 畴 , 扼 要 介 绍 合 适 的 防 贪 措 施 予 各 机 构 参 考 。 其 中 一 本 涉 及 公 营 机 构 管 理 政 府 基 金 , 另 一 本 则 涉 及 政 府 部 门 的 直 接 采 购 工 作 。

社 区 教 育

社 区 关 系 处 继 续 通 过 大 众 传 媒 及 辖 下 八 个 分 区 办 事 处 举 办 的 各 项 活 动 , 教 育 市 民 认 识 贪 污 的 祸 害 , 并 争 取 市 民 支 持 肃 贪 倡 廉 的 工 作 。

延 续 公 务 员 队 伍 的 诚 信 文 化 一 直 是 该 处 的 重 点 工 作 之 一 。 通 过 公 务 员 诚 信 推 广 计 划 , 67 个 政 府 部 门 已 制 定 或 检 讨 本 身 的 内 部 指 引 。 此 外 , 该 处 又 为 51 个 部 门 举 办 超 过 1 016 个 防 贪 讲 座 , 接 触 超 过 25 000 名 公 务 员 。 为 加 强 向 政 府 部 门 和 商 业 机 构 推 广 诚 信 管 理 , 该 处 与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在 十 二 月 合 办 “ 二 零 零 二 年 领 导 论 坛 —— 商 政 领 袖 面 对 的 诚 信 挑 战 ” 。

为 增 强 香 港 作 为 国 际 旅 游 胜 地 的 优 势 , 该 处 与 六 个 旅 游 业 团 体 携 手 为 业 界 筹 划 诚 信 推 广 计 划 , 主 要 活 动 是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三 月 举 行 大 型 专 题 会 议 , 让 旅 游 从 业 员 分 享 工 作 上 的 防 贪 经 验 。

提 升 个 别 行 业 的 诚 信 操 守 是 社 区 关 系 处 一 贯 的 工 作 。 该 处 主 动 联 络 保 险 业 监 管 机 构 , 把 廉 署 的 防 贪 讲 座 纳 入 为 保 险 中 介 人 专 业 持 续 发 展 课 程 的 核 心 科 目 。 年 内 , 社 区 关 系 处 为 超 过 12 173 名 保 险 中 介 人 筹 办 超 过 16 个 培 训 研 讨 会 。

至 于 青 少 年 德 育 培 训 , 该 处 除 了 通 过 课 堂 讲 座 及 互 动 倡 廉 活 动 直 接 与 青 少 年 接 触 外 , 也 继 续 利 用 大 众 传 媒 和 互 联 网 向 他 们 传 递 正 面 的 价 值 观 。 年 内 推 出 了 廉 署 “ 德 育 资 源 网 站 ” , 提 供 各 种 德 育 教 材 , 供 全 港 幼 稚 园 和 中 小 学 教 师 使 用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六 月 , 又 联 同 多 个 青 年 团 体 及 大 学 , 开 展 了 “ 诚 信 企 管 新 一 代 ” 青 年 研 习 计 划 暨 高 峯 会 议 的 工 作 , 有 关 的 研 习 计 划 和 多 个 培 训 工 作 坊 已 经 举 行 , 整 个 计 划 将 以 二 零 零 三 年 三 月 举 行 的 青 年 高 峯 会 议 作 总 结 。

为 巩 固 社 区 的 诚 信 文 化 , 该 处 于 九 月 展 开 “ 廉 洁 社 区 齐 推 广 ” 活 动 , 获 得 全 港 18 区 区 议 会 和 超 过 150 个 地 区 组 织 支 持 , 直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三 月 期 间 , 将 举 办 二 百 多 项 地 区 倡 廉 活 动 。

国 际 合 作

年 内 , 廉 署 共 接 待 了 390 名 来 自 各 地 反 贪 及 执 法 机 构 的 访 客 。

廉 署 也 派 员 到 外 地 参 加 研 讨 会 及 会 议 , 包 括 大 韩 民 国 廉 政 公 署 于 汉 城 举 行 的 首 届 反 贪 研 讨 会 , 以 及 在 沙 特 阿 拉 伯 举 行 与 银 行 业 运 作 有 关 的 国 际 刑 警 会 议 。 此 外 , 首 长 级 人 员 也 定 期 与 主 要 的 海 外 执 法 机 构 驻 港 高 级 人 员 会 面 , 商 讨 彼 此 关 注 的 事 项 。

跨 境 联 系

香 港 与 内 地 两 地 居 民 接 触 日 增 , 经 贸 活 动 也 愈 趋 频 繁 。 廉 署 与 内 地 反 贪 机 构 一 直 保 持 紧 密 联 系 。 年 内 , 廉 政 专 员 率 团 拜 访 北 京 和 广 州 的 反 贪 机 构 , 交 流 在 执 法 及 防 贪 教 育 方 面 的 经 验 。

廉 署 与 内 地 人 民 检 察 院 合 力 推 行 的 个 案 协 查 计 划 继 续 有 效 运 作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廉 署 人 员 前 往 内 地 就 贪 污 案 件 会 见 证 人 共 26 次 ; 廉 署 也 协 助 内 地 人 员 在 港 接 见 证 人 67 次 。 此 外 , 社 区 关 系 处 又 为 约 8 800 名 内 地 访 港 人 员 举 办 讲 座 。

监 察 制 衡

廉 署 的 运 作 一 向 受 到 严 格 的 监 察 与 制 衡 。

除 了 受 到 司 法 机 构 监 管 外 , 廉 署 各 方 面 的 工 作 也 受 到 贪 污 问 题 谘 询 委 员 会 、 审 查 贪 污 举 报 谘 询 委 员 会 、 防 止 贪 污 谘 询 委 员 会 和 社 区 关 系 市 民 谘 询 委 员 会 四 个 谘 询 组 织 监 察 。

廉 政 公 署 事 宜 投 诉 委 员 会 负 责 监 察 有 关 廉 署 和 该 署 职 员 的 投 诉 的 处 理 情 况 。 委 员 会 是 独 立 组 织 , 成 员 包 括 立 法 会 议 员 和 其 他 社 会 贤 达 。 廉 署 也 设 有 内 部 调 查 组 , 监 察 职 员 的 操 守 并 调 查 有 关 投 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