噪 音

道 路 交 通 噪 音

与 全 球 多 个 大 都 会 一 样 , 香 港 也 面 对 多 方 面 的 噪 音 问 题 , 其 中 之 一 便 是 道 路 交 通 噪 音 。 根 据 现 行 政 策 , 在 规 划 新 路 时 , 有 关 部 门 或 发 展 商 必 须 确 保 交 通 噪 音 低 于 既 定 的 噪 音 上 限 。 假 如 预 期 交 通 噪 音 会 超 逾 上 限 , 便 须 采 取 一 切 可 行 的 直 接 措 施 , 例 如 更 改 道 路 路 线 、 用 减 低 噪 音 的 物 料 铺 设 路 面 , 或 设 置 隔 音 屏 障 等 , 以 减 少 对 邻 近 环 境 的 噪 音 影 响 。 如 果 直 接 措 施 不 足 以 解 决 噪 音 问 题 , 便 须 采 取 间 接 的 技 术 纾 缓 措 施 , 为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安 装 优 质 的 窗 户 和 空 调 设 施 。

为 解 决 现 有 道 路 所 带 来 的 噪 音 影 响 , 政 府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颁 布 新 政 策 , 规 定 在 可 行 情 况 下 , 须 为 现 有 发 出 过 量 噪 音 的 路 段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, 例 如 加 设 隔 音 屏 障 和 隔 音 罩 , 以 及 铺 上 减 低 噪 音 的 物 料 。 如 果 这 类 工 程 措 施 并 不 可 行 , 或 不 足 以 把 噪 音 减 至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, 政 府 会 视 乎 个 别 情 况 , 研 究 可 否 使 用 工 程 以 外 的 解 决 方 法 , 例 如 交 通 管 理 措 施 。

政 府 选 定 了 约 30 条 现 有 路 段 , 加 设 隔 音 屏 障 或 隔 音 罩 。 由 于 工 程 规 模 庞 大 , 整 项 计 划 将 会 视 乎 可 供 运 用 的 资 源 而 分 期 进 行 。 此 外 , 政 府 又 选 定 了 72 条 路 段 , 研 究 可 否 在 路 面 铺 上 减 低 噪 音 物 料 , 有 关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已 经 展 开 。 在 这 些 路 段 中 , 确 定 可 重 铺 路 面 的 路 段 , 已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施 工 ; 在 技 术 可 行 的 情 况 下 , 所 有 高 速 公 路 ( 时 速 限 制 为 每 小 时 70 公 里 或 以 上 ) 也 已 铺 上 减 低 噪 音 物 料 。

为 防 止 车 辆 发 出 过 量 噪 音 , 政 府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收 紧 法 例 条 文 , 规 定 所 有 新 登 记 车 辆 必 须 符 合 最 新 的 国 际 噪 音 管 制 标 准 。 政 府 会 继 续 收 紧 管 制 标 准 , 务 求 与 国 际 标 准 看 齐 。

铁 路 噪 音

自 二 十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初 , 香 港 的 铁 路 公 司 已 推 行 不 同 的 消 减 噪 音 计 划 , 以 解 决 现 有 铁 路 对 沿 线 环 境 所 造 成 的 噪 音 问 题 。 迄 今 , 约 有 11 万 名 受 火 车 噪 音 影 响 的 居 民 , 因 消 减 噪 音 工 程 而 受 惠 。

飞 机 噪 音

香 港 机 场 迁 往 赤 鱲 角 后 , 飞 机 噪 音 问 题 大 大 改 善 。 现 在 受 飞 机 噪 音 严 重 影 响 的 地 区 , 只 限 于 机 场 附 近 的 海 面 , 而 受 中 度 噪 音 影 响 的 地 区 , 只 有 约 100 座 村 屋 。 尽 管 在 新 航 道 下 几 乎 所 有 居 民 所 承 受 的 噪 音 水 平 都 已 控 制 在 规 划 的 标 准 之 内 , 但 以 往 不 受 飞 机 噪 音 骚 扰 的 居 民 所 受 到 的 影 响 却 备 受 关 注 。 有 见 及 此 , 政 府 现 正 研 究 一 切 可 行 的 措 施 , 消 减 飞 机 噪 音 , 例 如 对 晚 间 飞 行 航 道 施 加 限 制 。

工 商 业 活 动 的 噪 音

政 府 藉 发 出 消 减 噪 音 通 知 书 , 管 制 工 商 业 活 动 产 生 的 噪 音 。 环 保 署 会 向 发 出 过 量 噪 音 的 处 所 的 业 主 发 出 消 减 噪 音 通 知 书 , 着 令 他 们 在 指 定 期 限 内 消 减 噪 音 。 年 内 , 该 署 曾 调 查 约 3 500 宗 投 诉 , 发 出 约 150 份 消 减 噪 音 通 知 书 , 检 控 个 案 约 有 20 宗 。

建 筑 噪 音

政 府 通 过 签 发 建 筑 噪 音 许 可 证 , 在 晚 上 七 时 至 早 上 七 时 及 公 众 假 期 , 管 制 一 般 建 筑 工 程 所 发 出 的 噪 音 。 许 可 证 采 用 严 格 的 标 准 , 限 制 使 用 建 筑 设 备 , 并 禁 止 在 楼 宇 林 立 的 地 区 进 行 嘈 吵 的 人 手 作 业 。 撞 击 式 打 桩 工 程 不 得 在 晚 间 及 公 众 假 期 进 行 , 即 使 在 非 公 众 假 期 的 日 间 进 行 , 也 须 领 有 许 可 证 。 事 实 上 , 高 噪 音 的 柴 油 、 蒸 气 及 气 动 打 桩 机 已 逐 步 取 缔 。 年 内 , 环 保 署 共 发 出 约 2 900 张 进 行 一 般 建 筑 工 程 和 撞 击 式 打 桩 工 程 的 许 可 证 。 涉 及 未 领 许 可 证 施 工 或 违 反 许 可 证 条 件 的 检 控 个 案 有 240 宗 。

此 外 , 政 府 业 已 取 缔 旧 式 嘈 吵 的 机 动 设 备 。 现 行 法 例 规 定 , 建 筑 用 的 手 提 撞 击 式 破 碎 机 及 空 气 压 缩 机 必 须 符 合 严 格 的 噪 音 标 准 , 并 须 在 使 用 前 取 得 “ 环 保 ” 噪 音 标 签 。 年 内 , 环 保 署 共 发 出 约 1 000 张 标 签 。

为 遏 止 屡 次 违 反 工 商 业 和 建 筑 噪 音 法 例 的 情 况 , 政 府 年 内 修 订 了 《 噪 音 管 制 条 例 》 , 增 订 相 关 的 条 文 , 明 确 规 定 法 人 团 体 的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须 为 所 属 法 人 团 体 所 犯 的 违 例 罪 行 负 上 刑 事 责 任 。

防 盗 警 报 器 及 邻 里 噪 音

有 关 住 宅 楼 宇 和 公 众 地 方 防 盗 警 报 器 及 邻 里 噪 音 的 投 诉 , 均 由 警 方 处 理 。 年 内 , 警 方 共 处 理 约 6 400 宗 投 诉 , 有 25 名 违 例 者 被 定 罪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