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 与 国 际 航 运 活 动

国 际 海 事 组 织

香 港 特 区 以 “ 中 国 香 港 ” 的 名 义 , 以 联 系 会 员 身 分 参 与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的 活 动 。 凡 于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讨 论 而 与 香 港 相 关 的 重 大 问 题 , 海 事 处 均 会 谘 询 本 港 航 运 界 , 并 加 以 解 说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香 港 派 遣 代 表 前 赴 伦 敦 出 席 会 议 两 次 和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会 议 16 次 , 参 与 讨 论 的 事 务 包 括 海 员 培 训 和 发 证 标 准 、 散 装 货 船 安 全 、 无 线 电 通 讯 、 修 订 《 国 际 海 运 危 险 货 物 规 则 》 、 航 行 安 全 、 防 污 、 遏 止 海 盗 罪 行 , 以 及 海 上 保 安 。

港 口 国 监 督

海 事 处 积 极 参 与 《 亚 太 地 区 港 口 国 监 督 谅 解 备 忘 录 》 ( 《 东 京 备 忘 录 》 ) 的 技 术 合 作 计 划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海 事 处 派 遣 港 口 国 监 督 人 员 前 赴 马 来 西 亚 和 大 韩 民 国 , 为 《 东 京 备 忘 录 》 专 家 使 命 计 划 基 本 培 训 课 程 , 讲 授 关 于 港 口 国 监 督 检 查 的 课 题 。

海 事 处 也 参 与 《 东 京 备 忘 录 》 各 个 工 作 小 组 , 工 作 重 点 在 于 制 定 一 般 政 策 , 评 审 技 术 合 作 计 划 , 以 及 改 善 电 脑 化 资 讯 系 统 和 数 据 交 换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海 事 处 港 口 国 监 督 人 员 检 查 抵 港 远 洋 船 舶 合 共 926 次 , 相 当 于 抵 港 远 洋 船 舶 总 数 的 16.8% 。 在 所 检 查 的 船 舶 中 , 约 八 成 有 缺 陷 须 加 以 纠 正 。

海 上 搜 索 与 救 援

根 据 国 际 协 议 , 对 于 香 港 水 域 、 南 海 主 要 水 域 范 围 以 内 ( 涉 及 海 区 约 45 万 平 方 海 里 ) 所 发 生 的 海 上 遇 险 事 故 , 搜 救 责 任 由 海 事 处 海 上 救 援 协 调 中 心 承 担 。

该 中 心 每 天 24 小 时 均 有 专 业 人 员 驻 守 , 配 备 完 善 的 通 讯 设 备 , 以 及 岸 上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和 安 全 系 统 , 联 同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和 公 海 上 各 国 船 舶 协 调 搜 救 行 动 。 该 中 心 的 人 员 经 常 为 渔 民 协 会 、 游 艇 会 , 以 及 广 东 省 和 香 港 两 地 的 航 运 从 业 员 举 办 海 上 安 全 研 讨 会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该 中 心 处 理 的 船 舶 紧 急 求 助 个 案 合 共 259 宗 , 其 中 79 宗 须 展 开 搜 救 行 动 , 包 括 13 次 把 伤 病 人 员 撤 离 船 舶 求 医 , 总 共 有 263 人 获 救 。 该 中 心 也 为 公 众 举 办 安 全 研 讨 会 。

香 港 海 上 救 援 协 调 中 心 当 选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与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组 织 搜 救 联 席 工 作 小 组 的 成 员 , 显 示 该 中 心 在 搜 救 方 面 的 专 长 得 到 国 际 认 同 。

政 府 船 队

政 府 船 队 共 有 超 过 650 艘 不 同 类 型 的 大 小 船 只 , 其 中 约 150 艘 为 大 型 机 动 船 , 隶 属 警 务 处 ( 水 警 总 区 )、 香 港 海 关 、 消 防 处 等 16 个 政 府 部 门 。 这 些 船 只 主 要 为 特 定 用 途 而 建 造 , 由 使 用 部 门 配 员 操 作 。 海 事 处 本 身 所 管 辖 的 船 只 约 100 艘 , 主 要 为 巡 逻 小 轮 、 人 员 载 运 船 、 浮 趸 、 自 航 趸 船 , 以 及 海 道 测 量 船 、 爆 炸 品 运 载 船 等 专 船 。

除 了 应 付 本 身 在 港 口 运 作 上 的 交 通 需 要 以 外 , 海 事 处 的 小 轮 还 为 其 他 没 有 自 用 船 队 的 政 府 部 门 服 务 。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以 来 , 海 事 处 把 人 员 载 运 船 、 拖 船 等 海 上 运 输 服 务 外 判 给 私 人 承 办 商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四 月 , 海 事 处 推 行 试 验 计 划 , 租 赁 两 艘 商 营 小 轮 , 用 来 巡 逻 海 港 , 为 期 两 年 , 然 后 评 估 试 验 计 划 的 成 果 , 确 定 是 否 宜 于 进 一 步 外 判 。

政 府 船 坞

政 府 船 坞 位 于 昂 船 洲 , 自 二 零 零 零 年 年 初 起 全 面 投 入 服 务 。 船 坞 占 地 98 公 顷 , 设 备 完 善 , 另 有 面 积 达 8.3 公 顷 的 遮 蔽 港 池 。 政 府 船 坞 也 是 海 事 处 船 队 的 运 作 基 地 。

政 府 船 坞 负 责 设 计 、 采 购 和 维 修 政 府 船 队 辖 下 所 有 船 只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共 有 24 艘 船 付 运 给 政 府 , 总 值 达 1.98 亿 元 ; 批 予 香 港 和 海 外 造 船 厂 的 新 船 合 约 有 七 份 , 总 值 达 8,800 万 元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