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 工 行 政 管 理 和 服 务

劳 工 处 由 劳 工 处 处 长 掌 管 , 负 责 推 行 劳 工 政 策 和 执 行 劳 工 法 例 , 以 促 进 和 谐 的 劳 资 关 系 和 负 责 任 的 职 工 会 制 度 , 同 时 保 障 雇 员 的 权 益 、 安 全 、 健 康 和 福 利 。 该 处 也 为 雇 主 和 求 职 者 免 费 提 供 雇 佣 和 就 业 服 务 。

劳 工 法 例

劳 工 处 执 行 香 港 特 区 的 劳 工 法 例 。 香 港 制 定 了 劳 工 法 例 , 并 辅 以 行 政 措 施 , 使 劳 工 的 待 遇 达 到 国 际 接 纳 的 水 平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当 局 制 定 了 六 条 劳 工 法 例 , 当 中 包 括 修 订 《 雇 员 补 偿 援 助 条 例 》 , 改 革 雇 员 补 偿 援 助 计 划 , 使 计 划 的 长 远 财 政 状 况 回 复 稳 定 。 当 局 也 修 订 了 《 雇 佣 条 例 》 的 附 属 法 例 , 禁 止 雇 用 未 满 18 岁 的 青 年 从 事 《 工 厂 及 工 业 经 营 条 例 》 所 界 定 的 危 险 行 业 。

此 外 , 当 局 修 订 了 《 工 厂 及 工 业 经 营 ( 安 全 主 任 及 安 全 督 导 员 ) 规 例 》 , 把 该 规 例 的 适 用 范 围 扩 展 至 货 柜 业 , 并 引 入 安 全 主 任 的 注 册 续 期 和 重 新 甄 审 资 格 机 制 。 当 局 又 修 订 了 《 工 厂 及 工 业 经 营 ( 木 工 机 械 ) 规 例 》 , 禁 止 雇 用 未 满 16 岁 的 人 士 操 作 木 工 机 器 。 另 外 , 当 局 制 定 了 《 职 业 安 全 及 健 康 ( 显 示 屏 幕 设 备 ) 规 例 》 , 以 保 障 长 时 间 使 用 显 示 屏 幕 设 备 工 作 的 雇 员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。

年 内 , 劳 工 处 针 对 违 反 劳 工 条 例 及 规 例 而 提 出 的 检 控 个 案 , 共 有 5 993 宗 , 罚 款 总 额 达 36,140,500 元 。 由 于 劳 工 处 加 强 执 法 行 动 , 年 内 针 对 雇 主 违 例 欠 薪 而 提 出 的 检 控 个 案 , 共 有 198 宗 , 比 二 零 零 一 年 大 幅 上 升 了 108%。

国 际 劳 工 事 务

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制 定 的 国 际 劳 工 公 约 , 为 劳 工 行 政 管 理 、 就 业 、 职 业 安 全 与 健 康 等 事 宜 订 定 标 准 , 以 便 会 员 国 有 所 依 循 。 这 些 公 约 对 香 港 特 区 劳 工 法 例 的 制 定 有 重 大 的 影 响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八 日 ,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登 记 了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一 项 有 关 一 九 九 九 年 《 最 有 害 的 童 工 形 式 公 约 》 ( 第 182 号 ) 适 用 于 香 港 特 区 的 通 知 , 适 用 于 香 港 特 区 的 国 际 劳 工 公 约 因 此 增 加 至 41 条 , 数 量 较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大 部 分 亚 太 区 成 员 国 为 多 。

香 港 特 区 继 续 参 与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特 区 代 表 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代 表 团 顾 问 的 身 分 , 参 加 第 九 十 届 国 际 劳 工 大 会 。 此 外 , 特 区 又 以 “ 中 国 香 港 ” 的 名 义 参 加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的 地 区 活 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