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务 员

香 港 公 务 员 约 占 全 港 劳 动 人 口 的 4.8% , 为 政 府 各 部 门 和 其 他 行 政 单 位 提 供 所 需 人 手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, 公 务 员 人 数 总 计 169 600 人 ( 不 包 括 廉 政 公 署 和 司 法 人 员 共 约 1 500 人 ), 属 于 约 405 个 职 系 和 1 136 个 职 级 。

政 府 总 部 的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, 负 责 管 理 整 体 公 务 员 队 伍 的 政 策 工 作 , 包 括 公 务 员 的 招 聘 、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、 人 事 管 理 、 人 力 统 筹 、 培 训 及 纪 律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。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经 常 与 各 个 主 要 职 工 会 协 商 。 该 局 辖 下 的 一 般 职 系 处 , 负 责 管 理 27 400 名 行 政 、 文 书 和 秘 书 职 系 人 员 。 公 务 员 的 管 理 主 要 受 三 份 重 要 文 件 规 管 , 分 别 是 《 公 务 人 员 ( 管 理 ) 命 令 》 、 《 公 务 人 员 ( 纪 律 ) 规 例 》 和 《 公 务 员 事 务 规 例 》 。 这 三 份 文 件 都 是 根 据 行 政 长 官 的 权 力 而 制 定 的 。

公 务 员 敍 用 委 员 会 是 独 立 法 定 组 织 , 在 一 九 五 零 年 根 据 《 公 务 员 敍 用 委 员 会 条 例 》 成 立 , 负 责 就 公 务 员 的 任 命 、 晋 升 和 纪 律 事 宜 , 向 行 政 长 官 提 供 意 见 。 至 于 公 务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等 事 宜 , 目 前 有 四 个 独 立 组 织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见 , 分 别 为 : 首 长 级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( 高 层 人 员 )、 司 法 人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( 司 法 人 员 )、 纪 律 人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( 纪 律 部 队 人 员 ), 以 及 公 务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( 其 他 所 有 公 务 员 )。

《 基 本 法 》 规 定 , 主 要 官 员 必 须 由 在 香 港 通 常 居 住 连 续 满 15 年 , 在 外 国 并 无 居 留 权 的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国 公 民 担 任 。 《 基 本 法 》 又 订 明 ,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或 以 后 新 聘 的 公 务 员 , 除 非 属 某 些 例 外 情 况 如 担 任 专 门 和 技 术 职 务 , 否 则 必 须 为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。 公 务 员 本 地 化 政 策 由 来 已 久 , 政 府 会 优 先 聘 用 香 港 特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。 只 有 在 应 征 者 当 中 没 有 完 全 符 合 资 格 而 又 合 适 的 永 久 性 居 民 , 兼 且 《 基 本 法 》 又 容 许 的 情 况 下 , 才 会 考 虑 任 用 其 他 人 士 。

在 上 述 政 策 的 前 提 下 , 公 务 员 的 聘 任 遵 从 公 开 及 公 平 竞 争 的 原 则 , 以 达 到 “ 用 人 唯 才 ” 的 目 标 。 公 务 员 的 晋 升 以 表 现 为 准 , 并 非 长 期 服 务 的 回 报 。 作 为 香 港 最 大 的 雇 主 , 政 府 带 头 聘 用 残 疾 人 士 , 协 助 他 们 重 投 社 会 , 确 保 他 们 享 有 平 等 机 会 加 入 公 务 员 队 伍 。

政 府 密 切 监 察 公 务 员 的 流 失 情 况 , 以 便 策 划 人 力 资 源 。 二 零 零 一 至 零 二 年 度 , 公 务 员 的 整 体 流 失 率 为 5.7% 。 流 失 人 数 增 加 , 主 要 是 由 于 推 行 自 愿 退 休 计 划 和 自 愿 离 职 计 划 。 前 者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七 月 推 出 , 让 在 目 前 或 预 期 将 来 有 过 剩 人 手 的 指 定 职 系 中 的 合 资 格 公 务 员 自 愿 退 休 , 并 领 取 退 休 福 利 和 补 偿 ; 后 者 则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三 月 实 施 , 让 房 屋 署 指 定 职 系 中 的 公 务 员 自 愿 离 职 , 以 便 房 屋 委 员 会 把 屋 邨 的 管 理 及 维 修 保 养 工 作 逐 步 移 交 私 营 机 构 。 鉴 于 管 理 层 人 手 延 续 甚 为 重 要 , 政 府 设 立 了 完 善 的 人 力 资 源 策 划 机 制 , 检 讨 高 层 人 员 的 接 任 安 排 , 物 色 并 栽 培 有 潜 质 的 人 员 , 为 高 层 职 位 提 供 优 秀 的 继 任 人 选 。

政 府 十 分 重 视 与 员 工 的 定 期 谘 询 和 沟 通 。 目 前 , 在 中 央 层 面 设 有 四 个 公 务 员 评 议 会 , 即 高 级 公 务 员 评 议 会 、 第 一 标 准 薪 级 公 务 员 评 议 会 、 纪 律 部 队 评 议 会 和 警 察 评 议 会 ; 在 部 门 层 面 则 设 有 八 十 多 个 部 门 协 商 委 员 会 。 此 外 , 政 府 定 期 出 版 《 公 务 员 通 讯 》 , 藉 以 增 进 政 府 与 现 职 及 退 休 公 务 员 的 联 系 。

为 表 扬 公 务 员 尽 忠 职 守 , 竭 诚 服 务 , 政 府 设 有 多 种 奖 励 , 包 括 嘉 许 书 、 嘉 奖 、 勋 衔 和 奖 章 等 。 服 务 年 资 长 的 公 务 员 可 获 颁 长 期 服 务 公 费 旅 行 奖 、 长 期 优 良 服 务 奖 及 退 休 纪 念 品 。 年 内 ,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举 办 了 “ 杰 出 顾 客 服 务 奖 ” , 表 扬 在 顾 客 服 务 方 面 有 杰 出 表 现 的 政 府 部 门 及 员 工 , 以 及 进 一 步 推 广 公 务 员 以 客 为 本 的 服 务 文 化 。

公 务 员 体 制 改 革

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, 政 府 发 表 《 公 务 员 体 制 改 革 》 谘 询 文 件 , 主 要 目 的 是 革 新 公 务 员 管 理 体 制 , 务 求 令 制 度 更 灵 活 , 能 够 面 对 和 回 应 社 会 的 变 迁 和 巿 民 的 诉 求 。 根 据 谘 询 所 得 的 回 应 , 政 府 随 后 在 多 项 政 策 范 畴 上 制 定 更 详 备 的 建 议 , 通 过 由 员 工 代 表 组 成 的 工 作 小 组 , 与 职 方 及 部 门 / 职 系 管 理 层 深 入 讨 论 。

以 下 是 四 个 主 要 范 畴 的 重 点 改 革 措 施 :

一 . 入 职 及 离 职

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一 日 , 政 府 为 新 聘 人 员 制 定 新 的 入 职 制 度 和 聘 用 条 款 , 使 聘 任 制 度 更 加 灵 活 。

政 府 会 为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一 日 或 之 后 按 新 入 职 条 款 受 聘 , 其 后 转 为 长 期 聘 用 制 的 新 聘 人 员 设 立 公 务 员 公 积 金 计 划 , 以 取 代 退 休 金 制 度 。 二 零 零 一 年 七 月 , 行 政 会 议 通 过 公 积 金 计 划 的 设 计 原 则 。 当 局 现 正 拟 订 计 划 的 实 施 细 节 , 以 便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中 推 行 该 计 划 。

二 零 零 零 年 七 月 , 当 局 为 59 个 人 手 过 剩 或 预 期 会 人 手 过 剩 的 指 定 职 系 , 推 行 自 愿 退 休 计 划 。 根 据 该 计 划 自 愿 退 休 的 人 员 可 获 发 补 偿 金 和 退 休 金 。 约 有 9 800 宗 自 愿 退 休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。

由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起 , 当 局 推 行 补 偿 退 休 计 划 , 让 个 别 按 常 额 及 可 享 退 休 金 条 款 受 聘 的 首 长 级 公 务 员 提 早 退 休 , 以 助 改 善 政 府 机 构 的 组 织 架 构 。

二 . 薪 酬

现 行 的 公 务 员 薪 酬 政 策 , 是 以 合 理 的 报 酬 去 吸 引 、 挽 留 并 激 励 具 备 合 适 才 干 的 人 , 为 市 民 提 供 效 率 高 兼 具 成 效 的 服 务 。 薪 酬 水 平 必 须 是 公 务 员 和 广 大 市 民 都 认 为 是 公 平 合 理 的 。 在 这 个 大 前 提 下 , 厘 定 公 务 员 薪 酬 的 重 要 考 虑 因 素 之 一 , 是 公 务 员 的 薪 酬 应 该 与 私 营 机 构 雇 员 薪 酬 的 水 平 保 持 大 致 相 若 。

为 了 评 估 在 公 务 员 体 制 引 入 工 作 表 现 奖 励 元 素 的 可 行 性 , 政 府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底 开 始 , 在 六 个 自 愿 参 与 的 部 门 推 行 以 团 队 为 本 的 表 现 奖 赏 试 验 计 划 。 试 验 计 划 已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年 底 完 成 , 当 局 现 正 评 估 计 划 的 成 效 。

三 . 行 为 及 纪 律

二 零 零 零 年 四 月 , 政 府 引 进 精 简 纪 律 处 分 程 序 的 措 施 , 并 设 立 独 立 的 公 务 员 纪 律 秘 书 处 , 以 持 平 公 正 的 态 度 集 中 和 加 快 处 理 纪 律 个 案 。

四 . 培 训 发 展

为 配 合 各 项 公 务 员 改 革 措 施 , 当 局 积 极 推 行 培 训 发 展 计 划 。 政 府 获 拨 款 5,000 万 元 在 二 零 零 一 / 零 二 至 二 零 零 三 / 零 四 年 度 推 行 为 期 三 年 的 培 训 发 展 计 划 。 这 项 发 展 计 划 预 期 额 外 提 供 九 万 个 培 训 学 额 , 大 部 分 预 留 给 基 层 员 工 , 集 中 推 行 下 列 三 个 主 要 范 畴 的 培 训 项 目 : 培 训 受 自 愿 退 休 计 划 影 响 的 公 务 员 ; 协 助 公 务 员 作 好 准 备 , 学 习 所 需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, 落 实 执 行 公 务 员 体 制 改 革 措 施 ; 以 及 推 广 公 务 员 持 续 学 习 的 文 化 。

检 讨 公 务 员 薪 酬 政 策 和 制 度

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二 月 , 政 府 宣 布 决 定 全 面 检 讨 公 务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和 制 度 , 并 邀 请 公 务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、 纪 律 人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和 首 长 级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协 助 进 行 有 关 工 作 。 检 讨 旨 在 研 究 改 善 公 务 员 薪 酬 政 策 和 制 度 的 方 法 , 使 整 个 制 度 更 加 灵 活 , 达 到 职 位 、 才 干 、 薪 酬 相 称 的 目 标 。

在 检 讨 的 第 一 阶 段 , 由 上 述 三 个 谘 询 委 员 会 成 立 的 专 责 小 组 , 对 其 他 国 家 在 公 务 员 薪 酬 管 理 方 面 的 最 新 发 展 进 行 了 分 析 研 究 , 以 找 出 适 用 于 香 港 的 最 佳 做 法 。 专 责 小 组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日 向 政 府 提 交 第 一 阶 段 研 究 最 后 报 告 , 就 短 期 、 中 期 和 长 远 需 优 先 作 更 深 入 研 究 的 范 畴 提 出 建 议 。 在 决 定 如 何 进 一 步 推 展 这 项 检 讨 前 , 政 府 就 第 一 阶 段 研 究 最 后 报 告 谘 询 公 众 , 以 听 取 有 关 人 士 对 专 责 小 组 各 项 建 议 的 意 见 。

公 务 员 培 训 发 展

公 务 员 培 训 处 是 政 府 的 中 央 培 训 机 构 , 负 责 为 各 局 和 部 门 提 供 一 般 培 训 及 谘 询 服 务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培 训 处 的 工 作 重 点 是 协 助 各 局 和 部 门 拟 备 培 训 发 展 计 划 。 这 项 新 措 施 以 后 会 继 续 每 年 进 行 , 以 确 保 各 部 门 的 培 训 发 展 活 动 能 够 切 合 部 门 的 业 务 发 展 方 针 和 目 标 。

培 训 处 也 非 常 重 视 领 导 才 能 的 培 训 ,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在 香 港 大 会 堂 音 乐 厅 举 办 了 “ 公 务 员 领 导 才 能 ” 研 讨 会 , 当 日 约 有 1 000 名 首 长 级 人 员 出 席 。 此 外 , 又 印 制 了 《 首 长 级 人 员 领 导 指 南 》 , 并 同 时 推 出 专 设 网 页 “ 首 长 级 公 务 员 进 修 园 地 ” , 为 公 务 员 提 供 学 习 资 源 并 介 绍 有 效 的 进 修 方 法 。

在 二 零 零 一 年 四 月 展 开 的 三 年 培 训 发 展 计 划 , 是 在 公 务 员 队 伍 中 推 广 终 身 学 习 文 化 的 主 要 措 施 , 目 的 是 协 助 公 务 员 提 升 技 能 和 学 习 新 知 识 , 以 应 付 不 断 转 变 的 服 务 需 求 。 为 此 , 培 训 处 为 三 万 名 人 员 举 办 了 超 过 1 000 个 涉 及 不 同 范 畴 的 研 讨 会 和 课 程 , 并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在 香 港 中 央 图 书 馆 举 行 了 大 型 和 公 开 的 公 务 员 自 学 展 览 会 , 以 推 广 网 上 学 习 , 并 鼓 励 公 务 员 报 读 进 修 课 程 。

培 训 处 提 升 了 电 子 学 习 入 门 网 站 的 系 统 功 能 , 并 把 网 站 易 名 为 “ 公 务 员 易 学 网 ” , 提 供 有 关 培 训 发 展 资 料 和 学 习 资 源 的 一 站 式 资 讯 。 该 网 站 的 登 记 使 用 者 已 大 幅 增 加 至 三 万 人 。

为 协 助 公 务 员 了 解 内 地 的 最 新 发 展 , 该 处 除 举 办 培 训 课 程 和 探 访 团 外 , 还 推 出 名 为 “ 认 识 中 国 ” 的 新 网 页 。 此 外 , 又 举 办 多 项 课 程 和 推 广 活 动 , 加 深 公 务 员 对 《 基 本 法 》 的 认 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