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 一 月 二 十 五 日

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何 志 平 宣 布 日 後 村 代 表 選 舉 的 建 議 安 排 。 新 安 排 既 符 合 《 香 港 人 權 法 案 條 例 》 和 《 性 別 歧 視 條 例 》 , 也 能 夠 保 障 原 居 民 的 傳 統 合 法 權 益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