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 28

( 第 十 一 章 : 房 屋 )

二 零 零 二 年 年 中 的 永 久 性 屋 宇 單 位 數 目 和 估 計 居 住 人 數
屋 宇 單 位 數 目+
房 屋 類 型 港 島   九 龍   新 界   總 計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公 營 租 住 房 屋 76 700   250 200   356 700   683 600  
資 助 出 售 單 位 (1) 41 700   90 500   247 800   380 000  
私 人 永 久 房 屋 (2) 340 300   353 200   552 900   1 246 400  
各 類 永 久 房 屋 總 計 458 800   693 900   1 157 300   2 310 000  
             
 
估 計 居 住 人 數
房 屋 類 型 港 島   九 龍   新 界   總 計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公 營 租 住 房 屋 239 600   728 700   1 148 200   2 116 600  
資 助 出 售 單 位 (1) 138 100   283 300   836 800   1 258 200  
私 人 永 久 房 屋 (2) 913 400   1 000 000   1 412 300   3 325 700  
各 類 永 久 房 屋 總 計 1 291 100   2 012 000   3 397 400   6 700 500  
水 上 居 民             5 100  
其 他 (3) 5 400 14 500   61 400   81 300
總 人 口             6 787 000  
註 : 由 於 數 字 以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, 各 數 字 相 加 起 來 或 與 總 計 不 符 。
  (1) 包 括 根 據 房 屋 委 員 會 租 者 置 其 屋 計 劃 出 售 的 屋 宇 單 位 。 這 些 單 位 以 往 納 入 公 營 租 住 房 屋 類 別 計 算 。
由 二 零 零 二 年 開 始 , 數 字 不 包 括 可 在 公 開 巿 場 買 賣 的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。
  (2) 由 二 零 零 二 年 開 始 , 數 字 包 括 可 在 公 開 巿 場 買 賣 的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。
  (3) 包 括 在 公 營 臨 時 房 屋 , 私 人 臨 時 房 屋 , 天 台 建 築 物 , 不 在 屋 宇 單 位 內 的 地 方 等 居 住 的 人 士 。
  +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起 , 永 久 屋 宇 單 位 的 涵 蓋 範 圍 已 作 出 修 訂 , 主 要 是 不 再 包 括 酒 店 及 院 舍 的 單 位 。 因 此 , 表 內 數 字 不 宜 與 二 零 零 零 年 或 以 前 年 報 所 載 的 比 較 。
資 料 來 源 : 政 府 統 計 處 普 查 策 劃 組
(查 詢 電 話 : 2716 800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