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 育 及 康 樂 場 地

香 港 大 球 場

香 港 大 球 場 是 全 港 最 大 的 運 動 場 地 , 設 有 四 萬 個 座 位 , 主 要 用 作 舉 行 足 球 及 欖 球 賽 事 。 一 些 大 型 的 宗 教 聚 會 和 慈 善 籌 款 活 動 , 也 在 大 球 場 舉 行 。 年 內 , 在 大 球 場 舉 行 的 活 動 共 有 27 項 , 觀 眾 達 331 732 人 次 。

其 他 康 體 場 地

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轄 下 共 有 83 個 體 育 館 、 36 個 泳 池 場 館 、 268 個 網 球 場 、 324 個 壁 球 場 、 24 個 運 動 場 、 四 個 度 假 營 、 四 個 水 上 活 動 中 心 、 五 個 高 爾 夫 球 練 習 場 和 兩 所 公 眾 騎 術 學 校 。

年 內 竣 工 的 康 體 場 地 工 程 項 目 共 有 三 個 , 包 括 小 西 灣 海 濱 花 園 、 鴨 脷 洲 公 園 ( 第 二 期 ) 及 聯 和 墟 綜 合 大 樓 。 此 外 , 還 有 兩 項 改 善 工 程 完 成 , 包 括 香 港 仔 運 動 場 改 善 工 程 和 維 多 利 亞 公 園 改 善 工 程 。 正 在 施 工 的 工 程 計 劃 有 15 項 , 包 括 愛 秩 序 灣 海 濱 花 園 、 佐 敦 谷 遊 樂 場 ( 第 二 期 第 二 階 段 )、 大 角 咀 市 政 大 廈 ( 第 二 期 )、 大 埔 綜 合 大 樓 、 馬 鞍 山 第 100 區 體 育 館 暨 圖 書 館 、 屯 門 第 44 區 鄰 舍 休 憩 用 地 、 麥 理 浩 夫 人 度 假 村 及 西 貢 戶 外 康 樂 中 心 改 善 工 程 、 粉 嶺 / 上 水 第 18 及 21 區 鄰 舍 休 憩 用 地 、 屯 門 第 14 區 ( 老 鼠 洲 ) 鄰 舍 休 憩 用 地 、 青 衣 第 3 及 8 區 地 區 休 憩 用 地 、 九 龍 灣 遊 樂 場 、 大 埔 第 5 區 地 區 休 憩 用 地 、 大 埔 第 5 區 足 球 場 、 馬 鞍 山 運 動 場 第 二 期 和 天 水 圍 第 15 區 鄰 舍 休 憩 用 地 。

泳 灘 和 游 泳 池

游 泳 是 香 港 人 在 夏 季 最 喜 愛 的 消 閒 活 動 之 一 。 年 內 , 前 往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轄 下 泳 灘 和 公 眾 泳 池 游 泳 的 人 士 , 分 別 有 880 萬 人 次 和 1 030 萬 人 次 。 憲 報 公 布 供 市 民 使 用 的 泳 灘 共 有 36 個 : 11 個 在 香 港 島 、 25 個 在 新 界 及 離 島 。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在 市 區 和 新 界 共 管 理 36 個 公 眾 游 泳 池 場 館 。

香 港 水 域 偶 爾 會 發 現 鯊 魚 , 為 保 障 泳 客 安 全 , 本 港 32 個 較 受 歡 迎 、 方 便 到 達 的 泳 灘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起 均 已 裝 設 防 鯊 網 。

由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管 理 的 公 眾 泳 灘 , 通 常 會 在 冬 季 關 閉 。 然 而 , 新 界 區 的 清 水 灣 第 二 灣 泳 灘 、 黃 金 泳 灘 及 銀 線 灣 泳 灘 , 仍 會 在 每 年 的 十 一 月 至 翌 年 三 月 每 天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提 供 救 生 員 服 務 ; 而 港 島 區 的 深 水 灣 泳 灘 , 則 仍 會 在 每 年 的 十 二 月 至 翌 年 二 月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提 供 救 生 員 服 務 。 此 外 , 這 些 泳 灘 在 開 放 期 間 仍 會 保 留 防 鯊 網 。

康 樂 場 地 免 費 使 用 計 劃

適 用 於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某 些 設 施 的 “ 康 樂 場 地 免 費 使 用 計 劃 ” , 自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起 在 市 區 和 新 界 全 面 推 行 。 學 校 、 受 資 助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、 體 育 總 會 及 地 區 體 育 會 均 可 在 指 定 時 間 免 費 使 用 康 樂 設 施 , 包 括 體 育 館 的 主 場 和 活 動 室 、 壁 球 場 、 曲 棍 球 場 、 人 造 草 地 滾 球 場 和 障 礙 高 爾 夫 球 場 等 。

香 港 代 表 隊 訓 練 中 心

為 鼓 勵 各 體 育 總 會 使 用 體 育 設 施 , 以 及 促 進 本 港 的 體 育 發 展 ,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由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起 , 把 轄 下 一 些 體 育 場 地 劃 定 為 香 港 代 表 隊 訓 練 中 心 , 供 體 育 總 會 使 用 。 目 前 有 33 個 體 育 總 會 選 定 了 40 個 體 育 場 地 , 作 香 港 代 表 隊 訓 練 中 心 之 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