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 樂 體 育

在 香 港 , 愈 來 愈 多 市 民 參 與 多 元 化 的 康 樂 活 動 , 享 用 各 式 各 樣 的 康 體 設 施 。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負 責 建 設 和 管 理 運 動 場 、 遊 樂 場 、 體 育 館 、 度 假 營 、 游 泳 池 和 泳 灘 等 設 施 , 又 為 不 同 年 齡 和 體 能 的 人 士 舉 辦 訓 練 課 程 、 體 育 比 賽 和 其 他 活 動 。 該 署 也 闢 設 公 園 和 進 行 美 化 環 境 工 作 , 為 市 民 提 供 更 多 休 憩 地 方 。

此 外 , 該 署 也 負 責 管 理 撥 給 非 政 府 機 構 營 舍 的 資 助 金 。 這 類 營 舍 共 有 25 個 , 由 12 個 非 政 府 機 構 經 營 。 年 內 , 約 有 762 526 名 市 民 參 加 這 些 營 地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