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 府 的 電 訊 政 策 旨 在 促 進 電 訊 業 發
展 , 以 及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區 域 電 訊 樞 紐 的 地 位 。
電 訊
管 理 局 局 長 在 電 訊 管 理 局 協 助 下 , 監 管 本 港 的 電 訊 業 , 並 執 行 有 關 設 立 和 營
運 電 訊 服 務 的 法 例 。
自 二
零 零 零 年 起 , 政 府 已 開 放 本 港 各 個 電 訊 市 場 , 包 括 本 地 及 對 外 的 電 訊 服 務 和
電 訊 設 施 市 場 。
政 府
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五 月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《 2002 年 電 訊 ( 修 訂 ) 條 例 草 案 》 , 就 電
訊 市 場 內 的 收 購 合 併 活 動 訂 定 全 面 而 清 晰 的 法 律 架 構 。 該 法 案 既 可 促 進 市 場
上 公 平 和 有 效 的 競 爭 , 也 有 助 營 商 者 在 進 行 收 購 合 併 時 , 可 以 在 掌 握 足 夠 資
料 的 情 況 下 作 出 決 定 。
本 地
固 定 電 訊 網 絡 服 務
香 港
為 營 商 者 和 消 費 者 提 供 完 善 的 電 訊 基 礎 設 施 。 年 底 時 , 本 港 有 480 萬 具 電 話
和 超 過 380 萬 條 電 話 線 , 即 每 百 人 便 有 70 具 電 話 和 56 條 電 話 線 , 是 全 球 電
話 服 務 普 及 率 最 高 的 地 區 之 一 。 此 外 , 香 港 共 有 超 過 546 330 條 專 用 圖 文 傳
真 線 路 , 提 供 數 據 通 訊 服 務 。
政 府
的 政 策 是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起 全 面 開 放 本 地 固 網 服 務 市 場 。 為 此 , 電 訊 管 理
局 局 長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公 布 有 關 的 實 施 細 則 , 並 發 出 申 請 牌 照 指 引 。 根 據
全 面 開 放 市 場 的 政 策 , 政 府 不 會 設 定 發 牌 數 目 的 上 限 和 申 領 牌 照 的 時 限 。 年
底 時 , 香 港 共 有 九 家 本 地 固 網 服 務 營 辦 商 , 全 部 都 能 夠 提 供 寬 頻 網 絡 和 服 務
。 這 九 家 營 辦 商 包 括 四 家 本 地 有 線 固 網 服 務 營 辦 商 、 四 家 本 地 無 線 固 網 服 務
營 辦 商 和 一 家 利 用 混 合 光 纖 同 軸 電 纜 網 絡 提 供 電 訊 服 務 的 有 線 電 視 營 辦 商 。
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, 有 一 個 新 的 固 網 服 務 牌 照 生 效 , 另 有 兩 家 固 有 的 本 地
無 線 固 網 服 務 營 辦 商 的 牌 照 獲 得 修 訂 , 以 利 用 有 線 固 網 提 供 本 地 電 訊 服 務 。
寬 頻
及 互 聯 網 接 達 服 務
年 底
時 , 寬 頻 網 絡 覆 蓋 差 不 多 所 有 家 庭 用 戶 和 商 業 大 廈 。 年 內 , 寬 頻 帳 戶 數 目 大
幅 上 升 至 989 115 個 , 即 每 百 人 即 有 14 個 寬 頻 帳 戶 , 每 年 增 長 率 為 59%。 此
外 , 42% 住 宅 用 戶 已 接 達 寬 頻 互 聯 網 服 務 。 撥 號 接 達 登 記 用 戶 共 有 1 371 705
個 , 或 每 百 人 有 20 個 。 年 底 時 , 香 港 共 有 236 家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。
經 過
兩 輪 諮 詢 後 , 政 府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一 月 發 出 聲 明 , 訂 立 寬 頻 互 連 的 規 管 架 構
。 該 規 管 架 構 有 助 促 進 有 效 競 爭 , 讓 消 費 者 有 更 多 選 擇 , 以 合 理 的 價 格 獲 得
服 務 。 此 外 , 也 可 維 持 市 場 的 公 平 競 爭 環 境 , 吸 引 可 以 支 援 整 個 服 務 行 業 的
寬 頻 基 建 投 資 。 電 訊 管 理 局 局 長 現 正 就 香 港 第 二 類 寬 頻 互 連 的 條 款 與 細 則 作
出 裁 決 。
公 共
流 動 電 話 服 務
香 港
公 共 流 動 電 話 服 務 市 場 的 競 爭 十 分 激 烈 。 年 底 時 , 香 港 六 家 公 司 共 營 辦 11
個 數 碼 系 統 , 客 戶 人 數 超 過 620 萬 , 每 年 增 長 率 為 10%。 公 共 流 動 電 話 服 務
的 普 及 率 約 為 91%, 是 全 球 流 動 電 話 服 務 普 及 率 最 高 的 地 方 之 一 。 二 零 零 二
年 九 月 ,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發 表 名 為 《 流 動 通 訊 時 代 的 互 聯 網 服 務 》 的 報 告 , 當
中 香 港 在 流 動 及 互 聯 網 科 技 的 表 現 在 全 球 名 列 首 位 。
二 零
零 一 年 十 月 , 政 府 根 據 嶄 新 的 專 營 權 費 徵 收 方 案 , 發 出 四 個 第 三 代 流 動 服 務
牌 照 。 為 確 保 網 絡 和 服 務 應 用 兩 個 層 面 均 有 競 爭 , 政 府 也 率 先 訂 立 開 放 網 絡
規 定 。 第 三 代 流 動 服 務 營 辦 商 須 開 放 三 成 的 網 絡 容 量 , 以 一 視 同 仁 的 原 則 ,
供 非 聯 營 的 流 動 虛 擬 網 絡 營 辦 商 及 / 或 內 容 供 應 商 互 連 或 接 駁 。
對 外
電 訊 服 務
對 外
電 訊 服 務 市 場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引 入 競 爭 。 市 場 競 爭 令 國 際 長 途 直
撥 電 話 費 用 大 幅 下 降 , 就 一 九 九 九 至 二 零 零 一 年 這 三 年 而 言 , 估 計 消 費 者 在
這 方 面 節 省 高 達 175 億 元 。
由 二
零 零 零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, 政 府 在 對 外 電 訊 設 施 市 場 引 入 競 爭 。 營 辦 商 如 有 意 鋪
設 新 的 海 底 電 纜 或 陸 上 電 纜 , 或 以 電 纜 傳 訊 以 外 的 方 式 ( 主 要 是 衞 星 ) 提 供
對 外 電 訊 設 施 服 務 , 可 申 請 牌 照 。 年 底 時 , 共 有 18 家 以 電 纜 經 營 對 外 電 訊
設 施 的 持 牌 商 , 另 有 五 家 利 用 非 電 纜 方 式 經 營 對 外 電 訊 設 施 的 持 牌 商 。
政 府
已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年 初 開 放 對 外 電 訊 設 施 市 場 。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, 營
辦 商 可 藉 購 買 海 底 電 纜 或 陸 上 電 纜 的 不 可 廢 除 使 用 權 所 得 的 對 外 通 訊 容 量 ,
獲 發 對 外 電 訊 設 施 牌 照 。 此 外 , 現 有 的 對 外 電 訊 設 施 營 辦 商 可 申 請 更 改 牌 照
以 擴 闊 服 務 範 圍 ,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營 辦 回 程 設 施 。 電 訊 管 理 局 局 長
已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邀 請 營 辦 商 申 請 牌 照 , 並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發 出 一 個 新
牌 照 。
衞 星
通 訊
香 港
現 有 兩 家 公 司 根 據 《 電 訊 條 例 》 和 《 外 層 空 間 條 例 》 領 有 牌 照 , 經 營 並 提 供
衞 星 通 訊 服 務 。 這 兩 家 公 司 是 亞 太 通 信 衞 星 有 限 公 司 和 亞 洲 衞 星 有 限 公 司 。
年 底 時 , 這 兩 家 公 司 合 共 經 營 六 枚 衞 星 。
國 際
活 動
香 港
繼 續 參 與 國 際 和 區 域 電 訊 組 織 的 活 動 。 香 港 以 中 國 代 表 團 成 員 的 身 分 出 席 國
際 電 信 聯 盟 所 舉 辦 的 會 議 和 研 討 會 , 並 以 獨 立 身 分 參 與 亞 太 電 訊 組 織 和 亞 太
區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電 訊 及 資 訊 工 作 小 組 的 活 動 。 香 港 又 履 行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電 訊
器 材 合 格 評 定 相 互 認 可 安 排 。
電 訊
管 理 局 規 管 香 港 電 訊 業 發 展 和 營 運 的 工 作 廣 受 國 際 認 同 , 並 獲 亞 洲 一 本 具 領
導 地 位 的 電 訊 雜 誌 的 讀 者 推 選 為 二 零 零 二 年 “ 亞 洲 最 佳 電 訊 監 管 機 構 ” , 這
是 電 訊 管 理 局 自 一 九 九 八 年 以 來 第 四 度 獲 頒 這 項 殊 榮 。
年 內
盛 事 是 十 二 月 二 日 至 七 日 , 於 香 港 會 議 展 覽 中 心 舉 行 的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二 零 零
二 年 亞 洲 電 信 展 。 這 次 電 信 展 是 香 港 繼 二 零 零 零 年 後 再 次 舉 辦 的 電 訊 界 盛 會
。 電 信 展 包 括 一 個 國 際 電 訊 展 覽 會 及 一 個 全 球 電 訊 論 壇 , 吸 引 了 來 自 127 個
國 家 超 過 21 000 名 訪 客 及 319 家 參 展 商 參 加 。 開 幕 禮 主 禮 嘉 賓 包 括 行 政 長
官 、 信 息 產 業 部 部 長 吳 基 傳 先 生 和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秘 書 長 內 海 善 雄 先 生 。 是 次
電 信 展 還 首 次 舉 辦 青 年 論 壇 , 讓 亞 太 區 精 英 大 學 生 參 與 這 項 盛 事 。 緊 接 二 零
零 二 年 亞 洲 電 信 展 , 香 港 又 舉 辦 了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全 球 電 訊 規 管 者 年 會 , 讓 世
界 各 地 的 電 訊 決 策 者 及 規 管 者 就 規 管 事 宜 交 流 意 見 和 心 得 , 共 有 來 自 50 家
國 家 級 規 管 機 構 超 過 150 名 代 表 出 席 。 這 次 是 第 一 次 在 日 內 瓦 國 際 電 信 聯 盟
總 部 以 外 地 區 舉 行 年 會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