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眾 安 全 服 務 隊

民 眾 安 全 服 務 隊 ( 簡 稱 民 安 隊 ) 是 政 府 轄 下 根 據 《 民 眾 安 全 服 務 隊 條 例 》 成 立 的 輔 助 應 急 隊 伍 , 共 有 3 634 名 成 人 志 願 隊 員 、 3 232 名 少 年 團 員 和 117 名 由 公 務 員 出 任 的 常 額 職 員 。

民 安 隊 的 主 要 職 責 , 是 在 發 生 緊 急 事 故 時 提 供 民 間 支 援 服 務 。 民 安 隊 隊 員 均 須 接 受 訓 練 , 以 便 執 行 下 列 任 務 : 在 颱 風 襲 港 、 山 泥 傾 瀉 、 發 生 水 災 時 奉 命 出 勤 ; 搜 索 並 拯 救 困 於 山 野 的 人 士 ; 協 助 正 規 部 隊 拯 救 埋 於 倒 塌 樓 宇 或 山 泥 中 的 人 士 ; 撲 滅 山 火 和 清 理 海 上 油 污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民 安 隊 曾 於 一 次 颱 風 襲 港 期 間 當 值 , 執 行 了 一 項 水 災 拯 救 任 務 , 並 曾 50 次 緊 急 出 動 , 進 行 山 嶺 搜 索 和 搶 救 工 作 。 在 一 月 至 四 月 與 十 月 至 十 二 月 的 星 期 日 和 公 眾 假 期 期 間 , 遇 有 發 出 黃 色 或 紅 色 火 災 危 險 警 告 信 號 , 民 安 隊 都 會 調 派 二 百 多 名 隊 員 輪 值 候 命 , 隨 時 執 行 郊 野 防 火 任 務 。 年 內 , 隊 員 共 參 與 了 39 次 撲 滅 山 火 行 動 。

年 內 , 民 安 隊 在 234 個 場 合 提 供 了 人 羣 管 理 服 務 ; 調 派 約 100 名 隊 員 和 少 年 團 員 在 星 期 日 和 公 眾 假 期 , 在 郊 野 公 園 及 遠 足 徑 執 行 巡 邏 任 務 ; 為 不 同 的 團 體 、 學 校 教 師 、 學 生 和 遠 足 隊 領 隊 籌 辦 了 59 個 山 野 遠 足 安 全 講 座 ; 支 持 勞 工 處 的 展 翅 計 劃 , 為 154 名 中 學 離 校 生 舉 辦 了 六 個 紀 律 訓 練 課 程 ; 以 及 參 與 教 育 署 的 多 元 智 能 挑 戰 營 計 劃 , 為 1 387 名 中 學 生 籌 辦 了 17 個 訓 練 營 。

為 了 培 養 青 少 年 的 領 導 才 能 和 公 民 意 識 , 民 安 隊 招 募 12 至 17 歲 的 少 年 加 入 該 隊 少 年 事 務 部 的 少 年 團 。 團 員 入 伍 後 , 除 了 參 加 康 樂 活 動 外 , 還 接 受 多 元 化 的 技 能 訓 練 , 包 括 步 操 、 輕 型 搶 救 、 基 本 機 電 知 識 、 印 刷 、 製 造 獨 木 舟 和 玻 璃 纖 維 製 模 等 。 團 員 也 學 習 人 羣 管 理 和 康 樂 活 動 ( 如 攀 石 、 遠 足 等 ) 方 面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。 民 安 隊 鼓 勵 年 滿 14 歲 的 團 員 參 與 郊 野 巡 邏 , 以 及 社 區 活 動 中 的 人 羣 管 理 工 作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