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 府 化 驗 所

政 府 化 驗 所 法 證 事 務 部 是 亞 太 區 規 模 最 大 、 經 驗 最 豐 富 的 法 證 科 學 化 驗 所 之 一 , 負 責 向 本 港 多 個 執 法 部 門 提 供 廣 泛 的 科 學 鑑 證 服 務 。 該 部 由 兩 個 專 科 組 成 ,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四 月 改 組 成 為 “ 刑 事 科 學 及 品 質 管 理 科 ” 以 及 “ 藥 物 、 毒 理 及 文 件 科 ” 。

刑 事 科 學 及 品 質 管 理 科 成 立 了 兩 個 新 組 別 , 其 一 是 現 場 勘 查 及 品 質 管 理 組 , 其 二 是 第 三 組 生 化 組 。 年 內 , 警 務 處 送 交 生 化 組 進 行 DNA 法 證 分 析 的 刑 事 個 案 ,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的 1 089 宗 激 增 至 3 959 宗 。

對 於 未 能 逮 捕 疑 犯 的 刑 事 案 件 , 生 化 組 會 把 在 案 發 現 場 收 集 到 的 血 迹 和 其 他 體 液 斑 迹 的 DNA 紋 印 , 與 罪 犯 DNA 紋 印 資 料 庫 和 其 他 尚 未 偵 破 案 件 的 “ 現 場 ” 樣 本 紋 印 進 行 比 較 。 年 內 , 通 過 比 較 送 檢 新 個 案 的 DNA 紋 印 與 資 料 庫 中 的 紋 印 , 配 對 出 81 對 “ 現 場 與 現 場 ” 或 “ 現 場 與 人 ” 的 吻 合 紋 印 , 讓 警 方 可 以 進 一 步 調 查 。 另 一 方 面 , 親 子 鑑 證 組 也 接 獲 超 過 1 500 宗 個 案 , 工 作 量 同 樣 急 劇 上 升 。

藥 物 、 毒 理 及 文 件 科 由 受 管 制 藥 物 組 、 法 證 毒 理 組 和 文 件 鑑 辨 組 三 個 組 別 組 成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受 管 制 藥 物 組 處 理 涉 及 氯 胺 酮 、 “ 搖 頭 丸 ” 和 硝 甲 西 泮 的 案 件 數 目 佔 很 大 的 比 例 。 送 交 法 證 毒 理 組 檢 測 尿 液 是 否 含 氯 胺 酮 的 樣 本 數 目 也 大 幅 增 加 47%。 此 外 , 在 毒 理 化 驗 中 , 涉 及 氯 胺 酮 和 安 非 他 明 類 興 奮 劑 ( 包 括 “ 搖 頭 丸 ” ) 的 案 件 數 目 也 輕 微 上 升 。 年 內 ,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及 旅 遊 證 件 的 特 快 鑑 定 仍 是 文 件 鑑 辨 組 的 重 要 工 作 , 該 組 處 理 了 2 008 宗 這 類 個 案 。

國 際 法 證 科 學 協 會 第 十 六 屆 會 議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二 日 至 七 日 在 法 國 蒙 波 利 埃 舉 行 , 香 港 派 出 七 人 代 表 團 參 加 , 除 了 一 位 香 港 大 學 的 代 表 外 , 其 餘 六 人 都 是 法 證 事 務 部 的 人 員 。 國 際 法 證 科 學 協 會 目 前 是 全 球 唯 一 的 世 界 性 法 證 科 學 學 會 。 自 一 九 五 七 年 起 , 該 協 會 每 三 年 舉 辦 一 次 國 際 法 證 科 學 會 議 。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的 會 議 上 , 協 會 決 定 由 香 港 主 辦 二 零 零 五 年 第 十 七 屆 國 際 法 證 科 學 會 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