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 會 保 障

香 港 的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以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計 劃 和 公 共 福 利 金 計 劃 為 主 , 輔 以 三 個 意 外 賠 償 計 劃 , 分 別 是 暴 力 及 執 法 傷 亡 賠 償 計 劃 、 交 通 意 外 傷 亡 援 助 計 劃 和 緊 急 救 濟 。

綜 援 計 劃

綜 援 計 劃 屬 申 請 人 毋 須 供 款 但 要 通 過 經 濟 狀 況 審 查 的 現 金 援 助 計 劃 , 旨 在 幫 助 有 經 濟 困 難 的 人 士 應 付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。 申 請 人 必 須 符 合 居 港 年 期 的 規 定 。 有 工 作 能 力 的 申 請 人 須 參 加 自 力 更 生 支 援 計 劃 , 積 極 尋 找 有 薪 工 作 。 綜 援 金 額 按 照 申 請 人 的 經 濟 資 源 及 需 要 而 定 。 援 助 金 額 是 申 請 人 在 綜 援 計 劃 下 的 認 可 需 要 與 可 評 估 收 入 的 差 額 。

為 了 協 助 身 體 健 全 的 失 業 綜 援 受 助 人 和 其 他 弱 勢 社 羣 克 服 就 業 障 礙 , 自 力 更 生 , 社 署 繼 續 推 行 一 套 與 就 業 服 務 有 關 的 綜 合 措 施 ( 見 上 文 “ 主 要 成 就 ” 一 節 )。

已 連 續 領 取 綜 援 三 年 的 受 助 長 者 , 如 果 選 擇 到 廣 東 省 養 老 , 可 繼 續 每 月 領 取 綜 援 標 準 金 額 以 及 每 年 領 取 長 期 個 案 補 助 金 。

年 底 時 , 綜 援 個 案 共 有 266 571 宗 , 二 零 零 一 年 則 有 241 673 宗 。 年 內 , 綜 援 金 總 開 支 為 157.7 億 元 , 較 去 年 增 加 12% 。

公 共 福 利 金 計 劃

公 共 福 利 金 計 劃 為 嚴 重 殘 疾 人 士 和 長 者 提 供 現 金 津 貼 , 以 應 付 他 們 的 特 別 需 要 , 申 請 人 毋 須 供 款 。 計 劃 包 括 以 下 四 項 津 貼 :

  • 普 通 傷 殘 津 貼 —— 發 給 證 實 喪 失 百 分 之 一 百 謀 生 能 力 的 嚴 重 殘 疾 人 士 。
  • 高 額 傷 殘 津 貼 —— 發 給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需 要 他 人 不 斷 照 顧 , 而 沒 有 在 政 府 、 受 資 助 院 舍 或 醫 院 管 理 局 轄 下 醫 療 機 構 接 受 住 院 照 顧 的 嚴 重 殘 疾 人 士 。
  • 普 通 高 齡 津 貼 —— 發 給 入 息 和 資 產 不 超 過 規 定 限 額 的 65 至 69 歲 人 士 。
  • 高 額 高 齡 津 貼 —— 發 給 年 滿 70 歲 的 人 士 。

年 底 時 , 共 有 561 078 人 領 取 公 共 福 利 金 , 二 零 零 一 年 則 有 559 399 人 。 年 內 , 公 共 福 利 金 總 開 支 達 53.2 億 元 , 較 去 年 增 加 2.2% 。

意 外 賠 償 計 劃

暴 力 及 執 法 傷 亡 賠 償 計 劃 , 旨 在 提 供 現 金 援 助 予 暴 力 罪 行 或 執 法 行 動 中 的 受 害 人 ( 或 遺 屬 )。 申 請 人 毋 須 接 受 經 濟 審 查 。 受 惠 人 如 日 後 循 其 他 途 徑 就 同 一 事 件 獲 得 其 他 賠 償 , 則 須 退 還 根 據 賠 償 計 劃 所 得 的 援 助 金 或 其 他 賠 償 , 以 款 額 較 少 者 為 準 。

年 內 , 共 有 774 宗 申 請 獲 得 批 准 , 賠 償 金 額 達 960 萬 元 , 去 年 的 賠 償 金 額 則 為 1,107 萬 元 。

交 通 意 外 傷 亡 援 助 計 劃 為 交 通 意 外 受 傷 人 士 ( 或 死 者 遺 屬 ) 迅 速 提 供 經 濟 援 助 , 而 毋 須 考 慮 受 惠 人 的 經 濟 狀 況 和 交 通 意 外 是 因 誰 的 過 失 而 造 成 。 受 惠 人 如 日 後 就 同 一 意 外 獲 得 其 他 賠 償 , 則 須 退 還 根 據 計 劃 所 得 的 援 助 金 或 其 他 賠 償 , 以 款 額 較 少 者 為 準 。

年 內 , 共 有 8 087 宗 申 請 獲 得 批 准 , 援 助 金 額 達 1.5018 億 元 。 二 零 零 一 年 的 援 助 金 額 為 1.3869 億 元 。

遇 有 天 災 或 其 他 災 禍 , 社 署 會 緊 急 救 濟 災 民 , 提 供 膳 食 ( 或 現 金 用 作 購 買 食 物 ) 和 其 他 必 需 品 , 並 會 從 緊 急 救 援 基 金 撥 出 補 助 金 援 助 災 民 ( 或 死 者 遺 屬 )。 年 內 , 社 署 就 17 宗 事 件 緊 急 救 濟 了 301 名 災 民 。

社 會 保 障 上 訴 委 員 會

社 會 保 障 上 訴 委 員 會 處 理 有 關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、 公 共 福 利 金 及 交 通 意 外 傷 亡 援 助 的 上 訴 個 案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委 員 會 聆 訊 的 上 訴 個 案 共 有 131 宗 。

年 內 , 社 署 加 強 了 特 別 調 查 組 的 工 作 , 通 過 加 強 調 查 以 打 擊 詐 騙 和 濫 用 福 利 援 助 的 行 為 。 此 外 , 該 署 也 正 在 發 展 一 套 風 險 管 理 方 法 , 管 理 社 會 保 障 計 劃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