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 外 貿 易 關 係

區 域 貿 易 協 定

在 堅 持 以 世 貿 組 織 的 多 邊 貿 易 制 度 為 本 之 餘 , 政 府 也 同 意 在 完 全 符 合 世 貿 組 織 規 定 的 情 況 下 ,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有 助 多 邊 貿 易 自 由 化 。 因 此 , 在 對 香 港 有 利 並 對 多 邊 貿 易 自 由 化 有 裨 益 的 前 提 下 , 政 府 會 考 慮 與 貿 易 伙 伴 就 締 結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展 開 談 判 。

內 地 與 香 港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

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與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就 “ 內 地 與 香 港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” ( “ 安 排 ” ) 的 磋 商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展 開 。 倡 議 中 的 “ 安 排 ” 涵 蓋 三 大 範 疇 , 即 貨 物 貿 易 、 服 務 貿 易 和 貿 易 投 資 便 利 化 。 在 世 貿 組 織 框 架 下 建 立 “ 安 排 ” , 將 會 進 一 步 促 進 香 港 與 內 地 之 間 的 貿 易 和 投 資 活 動 , 以 及 兩 地 人 才 、 資 金 和 技 術 的 交 流 , 達 到 互 惠 互 利 的 效 果 並 有 助 兩 地 經 濟 持 續 增 長 。

在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財 政 司 司 長 和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安 民 副 部 長 的 領 導 下 , 雙 方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進 行 了 兩 輪 高 層 磋 商 。 此 外 , 雙 方 在 工 作 層 面 上 也 有 非 常 緊 密 的 商 討 , 以 推 動 磋 商 的 進 程 。 兩 地 已 在 不 少 議 題 上 取 得 良 好 進 展 , 並 正 共 同 努 力 , 希 望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六 月 就 主 要 部 分 達 成 安 排 。

香 港 與 新 西 蘭 經 貿 合 作 協 定

二 零 零 二 年 , 香 港 與 新 西 蘭 繼 續 進 行 有 關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的 談 判 。 談 判 涵 蓋 的 範 疇 廣 泛 , 重 點 是 貿 易 和 投 資 的 自 由 化 及 便 利 化 。 雙 方 已 在 不 少 議 題 上 取 得 良 好 進 展 , 並 有 決 心 盡 早 完 成 談 判 , 達 成 為 雙 方 經 濟 體 系 帶 來 利 益 的 高 水 準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。

中 國 加 入 世 貿 組 織

中 國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二 月 十 一 日 正 式 成 為 世 貿 組 織 成 員 。 中 國 加 入 世 貿 組 織 時 所 作 出 廣 泛 的 巿 場 開 放 承 諾 , 以 及 根 據 世 貿 組 織 協 定 對 進 入 海 外 巿 場 的 保 障 , 將 進 一 步 促 進 內 地 整 體 的 經 濟 發 展 。 內 地 是 香 港 最 大 的 貿 易 伙 伴 , 兩 地 有 着 密 切 的 經 貿 聯 繫 。 內 地 經 濟 高 速 發 展 , 預 期 會 為 香 港 帶 來 巨 大 的 商 機 。 加 入 世 貿 組 織 後 , 內 地 貿 易 量 的 激 增 以 及 投 資 環 境 的 改 善 , 會 帶 動 香 港 對 外 貿 易 及 中 介 服 務 的 增 長 。 依 據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經 濟 顧 問 的 估 計 , 隨 着 中 國 加 入 世 貿 組 織 ,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, 香 港 與 內 地 相 關 的 出 口 將 累 計 增 加 15% (平 均 每 年 增 長 1.3%), 而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於 同 期 則 會 增 加 5.5% (平 均 每 年 0.5%)。 這 項 分 析 仍 未 計 算 中 國 內 地 開 放 市 場 對 服 務 業 所 帶 來 的 經 濟 影 響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即 中 國 “ 入 世 ” 後 第 一 年 , 內 地 的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實 質 增 長 達 8.0%, 超 過 二 零 零 一 年 的 7.3%。 二 零 零 二 年 內 地 的 對 外 貿 易 總 額 達 6,208 億 美 元 , 較 二 零 零 一 年 增 長 21.8%。 同 時 ,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雙 邊 貿 易 在 疲 弱 的 外 圍 環 境 下 仍 錄 得 8.3% 的 增 長 , 兩 地 貿 易 總 額 達 13,303 億 元 , 佔 香 港 整 體 貿 易 量 的 41.8%。 香 港 地 理 位 置 優 越 、 擁 有 先 進 的 基 建 設 施 及 國 際 通 訊 網 絡 , 在 未 來 數 年 將 繼 續 成 為 內 地 與 全 世 界 通 商 最 重 要 的 橋 樑 。 內 地 的 經 濟 發 展 對 香 港 的 服 務 業 需 求 大 增 。 二 零 零 一 年 , 香 港 往 內 地 的 服 務 輸 出 達 820 億 元 , 比 二 零 零 零 年 增 長 12.9%。

與 內 地 的 聯 繫

特 區 政 府 致 力 在 港 商 開 拓 內 地 商 機 的 過 程 中 , 提 供 支 援 。 特 區 政 府 與 內 地 官 方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。 各 決 策 局 、 部 門 、 特 區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以 及 如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等 半 官 方 機 構 , 經 常 在 不 同 層 面 與 內 地 的 相 關 部 門 保 持 接 觸 。 通 過 粵 港 合 作 聯 席 會 議 和 內 地 與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商 貿 聯 繫 委 員 會 等 機 制 , 雙 方 高 層 經 常 保 持 溝 通 。 另 外 , 新 成 立 的 駐 粵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也 有 助 促 進 香 港 與 廣 東 省 的 經 貿 合 作 。

內 地 與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商 貿 聯 繫 委 員 會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成 立 , 對 促 進 香 港 和 內 地 政 府 在 經 貿 事 宜 上 的 溝 通 發 揮 了 重 要 作 用 , 讓 雙 方 能 夠 就 港 商 及 投 資 者 關 心 的 問 題 交 換 意 見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委 員 會 的 關 注 焦 點 之 一 , 是 中 國 加 入 世 貿 組 織 後 的 經 貿 政 策 與 法 律 的 轉 變 。 就 此 , 委 員 會 舉 辦 了 一 系 列 研 討 會 , 讓 港 商 得 與 內 地 負 責 外 經 貿 的 官 員 直 接 交 流 , 就 內 地 最 新 的 貿 易 及 投 資 政 策 措 施 交 換 意 見 。 特 區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、 駐 粵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、 工 業 貿 易 署 和 貿 易 發 展 局 也 通 過 委 員 會 的 渠 道 , 收 集 有 關 內 地 貿 易 及 投 資 的 資 訊 , 並 把 這 些 資 訊 發 放 予 港 商 。 此 外 , 委 員 會 更 致 力 推 動 兩 地 相 互 投 資 , 以 及 便 利 內 地 企 業 在 建 立 和 拓 展 業 務 的 過 程 中 , 充 分 利 用 香 港 作 為 服 務 業 樞 紐 的 優 勢 。

香 港 參 與 世 貿 組 織

香 港 特 區 是 世 貿 組 織 的 創 始 成 員 。 這 個 單 獨 締 約 成 員 的 地 位 , 反 映 香 港 在 處 理 對 外 貿 易 關 係 方 面 擁 有 自 主 權 , 《 基 本 法 》 對 此 已 作 出 保 證 。

世 貿 組 織 設 立 了 一 個 公 平 、 可 靠 並 以 規 則 為 基 礎 的 多 邊 貿 易 制 度 , 涵 蓋 範 圍 包 括 貨 物 貿 易 、 服 務 貿 易 及 與 貿 易 有 關 的 知 識 產 權 。 世 貿 組 織 促 進 國 際 貿 易 自 由 化 , 各 成 員 均 可 通 過 該 組 織 進 行 多 邊 貿 易 談 判 和 解 決 貿 易 糾 紛 。 積 極 參 與 世 貿 組 織 的 多 邊 貿 易 制 度 , 是 香 港 特 區 對 外 貿 易 政 策 的 基 石 。

作 為 細 小 兼 且 完 全 對 外 開 放 的 經 濟 體 系 , 香 港 特 區 參 與 世 貿 組 織 的 目 標 有 二 。 第 一 , 是 保 持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動 力 , 特 別 是 在 香 港 關 注 的 範 疇 , 例 如 關 稅 和 服 務 貿 易 方 面 。 第 二 , 是 鞏 固 和 更 新 以 規 則 為 本 的 多 邊 貿 易 制 度 , 使 這 個 制 度 能 夠 繼 續 有 效 地 促 進 貿 易 發 展 和 自 由 化 , 並 保 障 香 港 免 受 貿 易 伙 伴 不 合 理 歧 視 行 動 所 影 響 。

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, 世 貿 組 織 於 卡 塔 爾 多 哈 舉 行 第 四 次 部 長 級 會 議 。 會 上 通 過 展 開 新 一 輪 多 邊 貿 易 談 判 。 香 港 特 區 正 積 極 參 與 談 判 工 作 。 香 港 商 界 會 從 多 邊 談 判 的 成 果 中 獲 益 。 在 這 一 輪 談 判 中 , 特 區 政 府 會 致 力 為 本 港 的 服 務 業 及 工 業 貨 品 尋 求 更 大 的 拓 展 市 場 空 間 。 雖 然 這 些 利 益 在 短 期 內 不 一 定 可 見 和 可 兌 現 ( 因 為 新 一 輪 談 判 的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為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或 以 前 ), 但 新 一 輪 談 判 的 展 開 正 好 提 高 商 界 對 全 球 經 濟 的 信 心 。

二 零 零 二 年 , 世 貿 組 織 檢 討 了 香 港 的 貿 易 政 策 。 這 種 定 期 的 檢 討 適 用 於 世 貿 組 織 所 有 成 員 , 目 的 在 於 提 高 成 員 在 貿 易 政 策 和 措 施 上 的 透 明 度 , 並 加 強 成 員 間 對 這 些 政 策 和 措 施 的 了 解 。 世 貿 組 織 會 每 四 年 一 次 檢 討 香 港 的 貿 易 政 策 。

區 域 經 濟 合 作 組 織

作 為 亞 洲 太 平 洋 經 濟 體 系 的 主 要 一 員 , 以 及 區 內 重 要 的 服 務 業 、 金 融 和 貿 易 中 心 , 香 港 特 區 繼 續 積 極 推 動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。 香 港 與 亞 太 區 的 經 濟 關 係 密 切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香 港 與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其 他 20 個 成 員 的 貿 易 , 約 佔 本 港 外 貿 總 值 的 83% 。 特 區 以 “ 中 國 香 港 ” 的 名 義 , 以 單 獨 成 員 的 身 分 , 參 與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和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議 會 的 事 務 。

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於 一 九 八 九 年 成 立 , 目 的 是 作 為 地 區 論 壇 , 讓 各 成 員 政 府 就 經 貿 事 宜 展 開 高 層 次 對 話 和 合 作 。 香 港 在 一 九 九 一 年 加 入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月 , 行 政 長 官 代 表 香 港 特 區 出 席 在 墨 西 哥 洛 斯 卡 波 斯 舉 行 的 第 十 屆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經 濟 領 袖 會 議 , 而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則 代 表 香 港 特 區 出 席 在 是 次 會 議 前 舉 行 的 第 十 四 屆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部 長 級 會 議 。

亞 太 經 合 組 織 的 目 標 是 工 業 成 員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達 到 貿 易 及 投 資 自 由 開 放 的 目 標 , 而 發 展 中 成 員 則 在 二 零 二 零 年 達 到 這 目 標 。 為 此 , 該 組 織 定 下 了 三 大 工 作 範 疇 , 即 貿 易 投 資 自 由 化 、 貿 易 投 資 便 利 化 和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。 特 區 政 府 在 這 三 方 面 均 積 極 參 與 , 並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起 , 出 任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轄 下 貿 易 及 投 資 委 員 會 的 副 主 席 。

根 據 經 濟 領 袖 的 指 示 ,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制 定 了 “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貿 易 便 利 化 行 動 計 劃 ” , 作 為 履 行 承 諾 的 藍 本 , 即 在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前 把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地 區 的 交 易 成 本 減 低 5%。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各 成 員 須 於 明 年 內 定 出 為 便 利 貿 易 而 採 取 的 行 動 和 措 施 , 並 評 估 交 易 成 本 因 而 下 降 的 效 益 。 另 外 , 為 推 展 貿 易 便 利 化 的 工 作 , 香 港 設 計 了 兩 個 報 告 格 式 , 分 別 供 貿 易 及 投 資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工 作 小 組 重 點 報 告 實 施 原 則 的 進 度 , 以 及 供 各 成 員 重 點 報 告 各 自 的 貿 易 便 利 化 工 作 。

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議 會 於 一 九 八 零 年 成 立 , 屬 非 政 府 地 區 論 壇 , 參 與 的 人 士 包 括 政 府 官 員 、 商 界 領 袖 和 學 者 。 他 們 均 以 個 人 身 分 研 究 和 討 論 實 際 的 政 策 事 宜 , 以 推 動 太 平 洋 地 區 的 貿 易 投 資 活 動 和 經 濟 發 展 。 香 港 在 一 九 九 一 年 五 月 加 入 該 議 會 。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香 港 委 員 會 於 一 九 九 零 年 三 月 成 立 , 負 責 就 香 港 加 入 和 參 與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議 會 的 活 動 提 供 意 見 , 並 統 籌 有 關 工 作 。 年 內 , 香 港 委 員 會 繼 續 積 極 參 與 該 議 會 各 論 壇 、 專 責 小 組 及 工 作 小 組 的 事 務 。

經 濟 合 作 及 發 展 組 織

香 港 特 區 是 經 濟 合 作 及 發 展 組 織 ( 以 巴 黎 為 基 地 ) 屬 下 貿 易 委 員 會 和 金 融 市 場 委 員 會 的 觀 察 員 。 這 兩 個 委 員 會 是 探 討 貿 易 及 金 融 服 務 政 策 事 務 的 重 要 渠 道 , 委 員 會 提 出 的 意 見 往 往 會 由 其 他 國 際 組 織 ( 例 如 世 貿 組 織 ) 跟 進 , 最 終 可 能 演 變 成 具 約 束 力 的 多 邊 協 議 或 守 則 。

紡 織 品 的 貿 易

香 港 輸 往 歐 洲 聯 盟 、 加 拿 大 和 美 國 的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數 量 仍 受 到 限 制 。 世 貿 組 織 《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協 議 》 訂 明 , 這 些 數 量 限 制 須 於 十 年 內 分 四 階 段 , 即 一 九 九 五 年 一 月 、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、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及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起 逐 步 撤 銷 。 所 有 數 量 限 制 將 會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全 部 撤 銷 。 香 港 一 直 密 切 留 意 協 議 的 實 施 , 以 及 監 察 協 議 實 施 的 紡 織 品 監 督 機 構 的 運 作 情 況 。 在 國 際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局 (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期 間 , 中 國 香 港 擔 任 該 局 的 主 席 ) 的 統 籌 下 , 香 港 和 一 些 發 展 中 的 紡 織 品 出 口 國 家 通 力 合 作 , 確 保 上 述 協 議 規 定 的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貿 易 自 由 化 工 作 進 展 良 好 , 並 研 究 如 何 進 一 步 開 放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貿 易 。

香 港 繼 續 與 有 關 貿 易 伙 伴 合 作 , 致 力 打 擊 紡 織 品 的 非 法 轉 運 。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包 括 香 港 海 關 和 美 國 海 關 人 員 的 聯 合 觀 察 訪 廠 活 動 。 聯 合 觀 察 訪 廠 並 非 執 法 行 動 , 目 的 是 增 進 美 國 方 面 對 香 港 各 項 打 擊 非 法 轉 運 措 施 的 了 解 。 二 零 零 二 年 , 港 美 雙 方 進 行 了 兩 次 聯 合 觀 察 訪 廠 活 動 。

為 打 擊 虛 報 產 地 來 源 和 貨 物 價 值 , 以 及 非 法 轉 運 紡 織 品 的 活 動 , 海 關 年 內 視 察 工 廠 和 檢 查 貨 物 共 77 949 次 , 調 查 了 1 725 宗 個 案 , 結 果 有 1 185 名 違 法 者 被 檢 控 , 判 處 的 罰 款 共 達 1,432 萬 元 。 海 關 又 加 強 非 法 轉 運 紡 織 品 活 動 的 情 報 蒐 集 工 作 , 並 在 各 個 進 出 口 管 制 站 加 強 突 擊 檢 查 紡 織 品 。 海 關 還 推 行 了 獎 金 獎 賞 計 劃 , 鼓 勵 市 民 提 供 有 關 紡 織 品 產 地 來 源 欺 詐 活 動 的 資 料 。

戰 略 物 品 的 貿 易

為 確 保 香 港 能 夠 繼 續 獲 取 有 助 經 濟 持 續 發 展 的 先 進 產 品 及 技 術 , 並 確 保 香 港 不 會 成 為 戰 略 物 品 非 法 擴 散 的 中 轉 地 , 香 港 實 施 一 套 全 面 的 進 出 口 管 制 制 度 , 以 監 控 進 出 香 港 的 戰 略 物 品 。 戰 略 物 品 的 簽 證 管 制 制 度 由 工 業 貿 易 署 負 責 執 行 , 並 由 海 關 雷 厲 執 法 配 合 。 香 港 與 貿 易 伙 伴 保 持 緊 密 合 作 , 以 取 得 國 際 間 有 關 戰 略 物 品 管 制 事 宜 的 最 新 發 展 消 息 , 並 確 保 香 港 的 管 制 安 排 與 貿 易 伙 伴 的 管 制 制 度 互 相 配 合 。

立 法 會 現 正 審 議 《 化 學 武 器 ( 公 約 ) 條 例 草 案 》 , 以 便 在 香 港 全 面 落 實 執 行 《 化 學 武 器 公 約 》 。 條 例 草 案 反 映 香 港 對 遵 守 國 際 間 禁 止 化 學 武 器 和 監 察 涉 及 敏 感 化 學 品 活 動 的 決 心 , 有 助 維 持 香 港 在 管 制 戰 略 物 品 貿 易 方 面 的 國 際 聲 譽 , 也 有 助 確 保 香 港 能 夠 繼 續 取 得 一 系 列 化 學 品 , 在 本 地 作 工 業 、 醫 療 、 研 究 和 貿 易 用 途 。

年 內 , 海 關 調 查 了 223 宗 未 領 許 可 證 而 進 口 或 出 口 戰 略 物 品 的 案 件 , 檢 控 了 33 名 違 法 者 , 判 處 的 罰 款 共 達 134 萬 元 , 檢 獲 和 充 公 的 戰 略 物 品 共 值 28 萬 元 。

促 進 和 保 護 投 資 的 雙 邊 協 定

香 港 與 14 個 經 濟 體 系 ── 澳 洲 、 奧 地 利 、 比 利 時 / 盧 森 堡 、 丹 麥 、 法 國 、 德 國 、 意 大 利 、 日 本 、 大 韓 民 國 、 荷 蘭 、 新 西 蘭 、 瑞 典 、 瑞 士 和 英 國 , 簽 訂 了 促 進 和 保 護 投 資 的 雙 邊 協 議 。 協 議 有 助 確 保 海 外 投 資 者 對 香 港 擁 有 穩 定 投 資 環 境 的 信 心 。

貨 櫃 安 全 倡 議

美 國 海 關 總 署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年 初 提 出 “ 貨 櫃 安 全 倡 議 ” , 防 範 恐 怖 分 子 利 用 輸 美 遠 洋 貨 櫃 進 行 恐 怖 襲 擊 的 潛 在 風 險 。 根 據 “ 貨 櫃 安 全 倡 議 ” 計 劃 , 參 與 計 劃 港 口 的 海 關 人 員 會 與 派 駐 當 地 的 美 國 海 關 人 員 合 作 , 甄 別 運 往 美 國 而 存 有 恐 怖 襲 擊 風 險 的 貨 櫃 , 在 被 甄 別 的 貨 櫃 運 往 美 國 前 由 當 地 海 關 人 員 負 責 掃 描 或 檢 查 。 在 詳 細 考 慮 和 諮 詢 本 地 出 口 及 航 運 界 後 , 香 港 同 意 參 加 “ 貨 櫃 安 全 倡 議 ” 。 香 港 海 關 與 美 國 海 關 總 署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九 月 簽 訂 “ 貨 櫃 安 全 倡 議 ” 的 原 則 聲 明 。 香 港 參 與 “ 貨 櫃 安 全 倡 議 ” , 確 保 輸 美 貨 物 流 通 順 暢 , 並 有 助 提 高 全 球 海 運 貿 易 的 安 全 , 這 對 香 港 作 為 重 要 的 貿 易 體 系 和 全 球 最 繁 忙 的 貨 櫃 港 十 分 重 要 。 “ 貨 櫃 安 全 倡 議 ” 試 驗 計 劃 將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實 行 。

海 關 合 作

香 港 一 直 積 極 參 與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的 活 動 。 該 組 織 由 世 界 各 地 海 關 機 關 組 成 , 旨 在 協 調 和 統 一 成 員 之 間 的 海 關 程 序 , 從 而 提 高 各 地 海 關 的 工 作 成 效 並 促 進 貿 易 發 展 。 截 至 十 二 月 ,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共 有 161 名 成 員 。

二 零 零 一 年 七 月 , 香 港 海 關 以 “ 中 國 香 港 ” 的 名 義 再 度 當 選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代 表 亞 太 地 區 的 副 主 席 , 任 期 一 年 。

香 港 海 關 與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主 席 及 該 組 織 轄 下 政 策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緊 密 合 作 , 制 定 策 略 方 針 , 務 求 達 成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的 使 命 。 作 為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代 表 亞 太 區 的 副 主 席 , 香 港 海 關 肩 負 重 任 , 在 促 進 亞 太 區 海 關 聯 絡 及 合 作 、 遵 從 貿 易 法 規 與 便 利 商 貿 、 推 行 改 革 及 現 代 化 、 培 訓 人 員 、 提 倡 誠 信 和 發 展 人 力 資 源 等 方 面 , 統 籌 亞 太 區 內 成 員 所 採 取 的 措 施 。

香 港 海 關 與 區 內 成 員 合 力 制 定 指 引 , 以 促 進 區 內 海 關 的 行 政 互 助 。 香 港 海 關 在 四 月 舉 辦 第 九 屆 世 界 海 關 組 織 亞 太 地 區 首 腦 會 議 , 討 論 多 項 海 關 地 區 策 略 事 宜 。

香 港 海 關 也 參 與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轄 下 的 海 關 程 序 小 組 委 員 會 的 事 務 。 香 港 海 關 獲 選 為 海 關 程 序 小 組 委 員 會 貿 易 便 利 化 工 作 小 組 的 主 席 , 專 責 改 善 成 員 與 工 商 界 的 溝 通 合 作 。 香 港 海 關 又 獲 選 為 聯 合 委 員 , 負 責 推 行 海 關 程 序 小 組 委 員 會 有 關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貿 易 便 利 化 的 多 項 集 體 行 動 計 劃 。

香 港 海 關 繼 續 全 力 支 持 亞 太 區 海 關 合 作 。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起 , 海 關 借 調 了 一 名 人 員 到 東 京 , 協 助 亞 太 區 情 報 聯 絡 中 心 的 運 作 。 該 人 員 主 要 負 責 分 析 區 內 毒 品 走 私 趨 勢 , 並 培 訓 區 內 其 他 海 關 組 織 的 人 員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