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

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目 前 實 施 的 法 律 包 括 :

  (一) 《 基 本 法 》 ;
  (二) 《 基 本 法 》 附 件 三 載 列 的 全 國 性 法 律 ;
  (三)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之 前 的 原 有 法 律 , 經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通 過 採 用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; 以 及
  (四) 香 港 特 區 立 法 機 關 制 定 的 法 律 。

與 國 防 、 外 交 及 其 他 在 香 港 特 區 自 治 範 圍 以 外 的 事 務 有 關 的 全 國 性 法 律 , 可 由 香 港 特 區 公 布 或 自 行 立 法 , 在 香 港 施 行 。 目 前 有 11 條 全 國 性 法 律 適 用 於 香 港 特 區 。

香 港 現 行 的 條 例 均 為 雙 語 法 例 , 中 英 文 本 同 為 真 確 版 本 。 這 些 條 例 及 有 關 的 附 屬 法 例 , 載 於 《 香 港 法 例 》 活 頁 匯 編 , 也 可 在 互 聯 網 上 閱 覽 。 此 外 , 所 有 新 法 例 均 會 在 《 政 府 憲 報 》 刊 登 。

律 政 司 法 律 草 擬 科 負 責 以 中 英 兩 種 法 定 語 文 草 擬 法 例 。 該 科 設 有 雙 語 法 律 詞 彙 資 料 庫 , 收 錄 了 約 三 萬 條 詞 條 。 法 律 草 擬 科 又 不 時 出 版 《 英 漢 法 律 詞 彙 》 , 收 錄 法 例 中 採 用 的 法 律 詞 彙 和 相 關 詞 語 。 第 三 版 收 詞 約 三 萬 條 ,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出 版 。 載 有 約 11 500 條 詞 條 的 《 漢 英 法 律 詞 彙 》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出 版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