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 言

七 月 一 日 , 董 建 華 先 生 在 香 港 會 議 展 覽 中 心 大 會 堂 宣 誓 連 任 第 二 任 行 政 長 官 , 任 期 五 年 。 國 家 主 席 江 澤 民 親 臨 監 誓 , 其 後 也 為 新 任 命 的 政 府 主 要 官 員 監 誓 。 接 着 , 董 先 生 主 持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的 宣 誓 儀 式 。 就 職 典 禮 開 始 前 , 金 紫 荊 廣 場 舉 行 了 升 旗 儀 式 , 慶 祝 香 港 特 區 成 立 五 周 年 。


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, 香 港 成 為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特 別 行 政 區 ,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文 件 《 基 本 法 》 也 同 時 實 施 。 《 基 本 法 》 闡 明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對 香 港 的 基 本 方 針 政 策 , 也 訂 明 一 九 九 七 年 後 50 年 內 香 港 特 區 的 管 治 方 法 。

根 據 《 基 本 法 》 , 除 防 務 和 外 交 事 務 外 ,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實 行 高 度 自 治 , 享 有 行 政 管 理 權 、 立 法 權 、 獨 立 的 司 法 權 和 終 審 權 。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行 政 機 關 和 立 法 機 關 由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組 成 。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保 持 自 由 港 、 單 獨 的 關 稅 地 區 和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, 並 可 在 經 濟 、 貿 易 、 金 融 、 航 運 、 通 訊 、 旅 遊 、 文 化 、 體 育 等 領 域 以 “ 中 國 香 港 ” 的 名 義 單 獨 與 世 界 各 國 、 各 地 區 及 有 關 國 際 組 織 保 持 和 發 展 關 係 , 簽 訂 和 履 行 有 關 協 議 。